南丹法院集中销毁2万余条假烟
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2021年3月15日,南丹县人民法院联合南丹县公安局、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起非法经营案中两万余条涉案假烟 进行集中销毁。
基本案情
2019年初,被告人吴某东想到广西购买一批走私卷烟到四川成都贩卖,便与被告人徐某联系。
2019年7月7月14日、16日,被告人徐某、李某贤、秦某龙在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某停车场分两批将送货人送到的卷烟搬到货车上堆放。
装货完毕后,李某贤明知是卷烟,在无烟草准运许可证的情况下,仍驾驶货车从武鸣入口进入高速公路返回四川成都,驾车到南丹县境内下高速公路,行至南丹县六寨镇六寨交警中队门前检查站被查获。
经现场清点,在李某贤驾驶的车辆上查获牡丹(软)、利群(新版)、红塔山(硬经典100)等六个品种的卷烟共计24712条 。
△部分涉案假烟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上述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经南丹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卷烟价值人民币2855801.12元 。
法院认为, 被告人吴某东、徐某、李某贤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规,吴某东、徐某在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且查获的卷烟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情节特别严重;李某贤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且明知其所运输的物品是烟草专卖品的情况下,仍然帮助运输。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
△部分涉案假烟
法院判决
被告人吴某东、徐某、李某贤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至三万元不等。
本案查获的卷烟,依法予以没收,予以销毁。
2021年3月15日上午11时,集中销毁现场
工作人员拆卸假烟
法官对假烟数量进行清点
工作人员往假烟上浇油
随着一声令下,各部门人员点燃假烟
熊熊火光中,涉案假烟被悉数销毁
假烟悉数化为灰烬
假冒伪劣产品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人民法院将严格执法、严格把关,对假冒伪劣产品零容忍,坚决不让假冒伪劣产品突破执行环节的法律防线,让法律真正成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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