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叠 编辑本段 词语简介
小沙弥
所谓沙弥,俗称"小和尚",区兴响查底及装换原语可能出自 龟兹语的 samane 或 sammir,或于阗语的 ssamana。意译为及逐整木求寂、息慈、勤策,即止恶行慈,觅求圆寂的意思。在佛教僧团中,指已受 十戒,未受具足戒,年龄在七岁以上,未满二十岁时出家的男子。在佛教僧团中,首位沙弥为罗侯罗。人若想成沙弥,需受十戒混积片预道副亚推。凡小孩出家,叫做沙弥。人若过了七十岁,便不准受具足戒,祗能受沙弥戒,做沙弥,而不能正式成为比丘。
同此,出家女子称" 沙弥尼"。以沙弥、沙弥尼勤于策胜殖叶范皮她励成为 比丘、 比丘尼,故前者译为"勤策男",后者译为"勤策女"。
折叠 编辑本段 据典
《 摩诃僧只律》及《四分律行事钞》以年龄区别沙弥(尼)为三种:
(一) 驱乌沙弥(尼):年龄在七至十三岁之间,尚无法担负其它任务,但已具有守护谷麦,驱走晒谷场上乌鸟的能力。
(二) 应法沙弥(尼为轴变岁双让联评):年龄在十四至十九岁之间,已可堪任服役,与法相应,五年中受师调练后,即可进入比丘(尼)位。
(三) 名字沙弥(尼):年龄已超过二十岁,然尚未受具足戒,仍为沙弥(尼)者。不论何种沙弥(尼),必须受持十戒,方能正式称为沙弥(尼)。
折叠 编辑本段 十戒
沙弥(尼)十戒即:1.不杀生;2.不偷盗;3.不淫;4画主住望又.不妄语;5.不饮酒;6.不着花鬘好香涂身;7.不歌舞唱伎亦不往观听;8.不坐卧高广大床;9.不非时食;10.不捉持金银宝物。
前九戒与 八关斋戒相同,唯第十戒,乃因佛陀深知金银货币易增长贪心,易与人争利,最后组她教广成为财富的奴隶,终为钱财所束缚。这是为了破除贪心而制定的戒条。
折叠 编辑本段 法同
至后世,对受持十戒的沙弥(尼),称为"法同沙弥(尼)",是真实的沙弥(尼)。
折叠 编辑本段 形同
如果只是剃发染衣,还未受沙弥(尼)十戒的讲年段团移,则名之为"形同沙弥(尼)",即实质上未具有沙弥(尼)的资格。
折叠 编辑本段 行者
行者,唐宋时期的汉族 佛教玉赶宜既伟大宗屋,想要出家者,先要到寺院中生活一段时期,服各项劳役,可以不用剃发,可以从师受沙弥戒。
相当于出家前的考察期,处于这种状态的将要出家者,称其为"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