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大连限行规定涉及小车、货车,涉及路段有滨海路、东北路以及市区部分道路,具体限行规定如下。
本地车
一、大连东北路单双号 限行规定
限行时间
法定工作日6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
限行区域
东北快速路的中华路入市南、北2个匝道、海达广场北行出市匝道;
香炉礁立交桥的香周路入市匝道、疏港路西行出市和入市匝道、疏港路东行出市(东快路)匝道、黄河街出市匝道;(自2021年5月9日0时起至2023年4月18日24时止,因大 连湾海底隧道南岸陆域工程施工封闭部分道路,疏港路西行进入香炉礁立交桥北行出市匝道入口,取消工作日6:30-8:30 16:30-19:00对悬挂辽B号段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客车按车牌末位阿拉伯数字单日单号双日双号通行的调流措施。)
东北路桥的胜利路出市匝道。
限行车辆
悬挂辽B号段号牌的小型客车、微型载客汽车(蓝色机动车号牌、含临时行驶车号牌)
不限行车辆
以下车辆不受通行限制:
1.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载客汽车;
2.7座(不含)以上载客汽车、出租车、有明显图形或文字外观标识的网络预约出租车;
3.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
4.运钞车、殡葬车等专用车辆。
限行规则
按照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最末位为字母的,以前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实施单日单号、双日双号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货车限行规定
每日6时30分至19时,禁止所有载货汽车、挂车在东北快速路、香炉礁立交桥、东北路桥通行;每日19时至次日6时30分,允许核定载质量4500千克以下的载货汽车通行;
环卫作业、市政养护、园林绿化等车辆,严禁在6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行驶作业。
二、大连滨海路沿线限行规定(每年旅游季节限行,2022年限行已结束)
关于旅游季节对大连滨海路交通调流的通告
为确保旅游季节市区主要景区景点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防止滨海路沿线及其周边出现区域性交通瘫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滨海路(全程)采取交通调流等 管控措施,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3年4月29日0时至10月6日24时,每周的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含调休的工作日)的9时至18时。
二、管控路段
滨海北路的迎宾路至华乐街;滨海中路的虎雕群西侧停车场至小傅家庄浴场出入口;滨海西路的国宝桥环岛至星海湾大桥匝道入口等三个路段。
三、管控措施
(一)以下车辆在“管控时间”和“管控路段”实行全天禁止通行措施:
1.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轻型和微型扫路车除外)、挂车和旅居式挂车;
2.摩托车、非机动车和低速 电动车。
(二)以下车辆在“管控时间”和“管控路段”实行车辆牌照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
悬挂辽B号段机动车号牌(含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载客汽车,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车牌尾号为字母的,以字母前1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的限行措施。
(三)以下载客汽车不受单双号限行:
1.巡游出租车、有明显图形或文字外观标识的网络预约出租车;
2.悬挂新能源号牌的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载客汽车;
3.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
四、有关说明
(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滨海路(全程)及其周边交通拥堵程度,视情采取全封闭或半封闭以及外围远端调流等交通管控措施(包括提前或推迟交通管控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控范围)。
请广大驾驶人和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提前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安排出行路线。
(二)对违反本《通告》限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现场查处和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予以处罚。
(三)如现场设置的道路交通限行标志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按照现场设置的道路交通限行标志执行。
五、附则
本《通告》下列用语的含义是指: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等机动车类型,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行业标准分类。
(二)“皮卡车”是指《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GB/T40712-2021)规定的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敞开式货箱(可加装货箱顶盖)、核定乘坐人数不大于5人(含驾驶人)、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汽车。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4月20日
三、普通货车、挂车、摩托车和非机动车
关于调整我市主城区及大连湾海底隧道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确保我市主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顺畅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调整我市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东方路以南、松江路(金三角广场至华北路)以南、华北路(松江路至周水前)以东、迎客路(迎客广场至虹港路)以南、虹港路(迎客路至圣林街)以南、圣林街-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以东、红凌路(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至凌水路)以东、凌水路(红凌路至黄浦路)以东、黄浦路(凌水路至黑石礁街)以北、黑石礁街以东的合围区域。(含迎客路、圣林街、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
二、一般规定
(一)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不含“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重型和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泵车、汽车起重机、重型和中型挂车(不含旅居挂车)限行措施。1.每日6时30分至19时,禁止在“限行区域”内通行。2.每日6时30分至22时,禁止在山东路(松江路至华南广场)、中华西路(华南广场至华东路)、虹韵路(张前路至圣林街)通行。
(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轻型和微型载货汽车(不含皮卡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的厢式和封闭货车)、轻型和微型的载货专项作业车、轻型和微型挂车(不含旅居挂车):每个法定工作日的6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禁止在“限行区域”通行。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在“限行区域”通行。
(四)涉及菜篮子、民生运输、物流配送、公共服务领域等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在限行时段驶入“限行区域”的,通过互联网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货车电子通行码,按照本《通告》和《大连市货车通行码办理及管理规定(试行)》通行。
(五)摩托车限行措施
1.摩托车禁止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内道路通行(不含悬挂注册在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号牌的摩托车)。
2.悬挂注册在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号牌的摩托车,禁止在中山路、中山广场、人民路、人民东路、迎宾路、滨海路(全程)、大连北站互通立交桥、东联路高架桥、东北快速路、香炉礁立交桥、东北路桥、白云隧道、星海湾大桥(含莲花山隧道)、七贤岭高架立交桥(含七贤岭隧道)、西部通道(包括南段和北段高架桥、西南路立交桥、石门山隧道)、光明路隧道、振连路立交桥、201国道立交桥通行。
三、特殊规定
(一)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载货专项作业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泵车、汽车起重机、挂车(旅居挂车除外)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在中山路(太原街至中山广场)、中山广场、人民路、人民东路、高尔基路、迎宾路、滨海路(全程)通行。
(二)大连北站互通立交桥、东联路高架桥、东北快速路、香炉礁立交桥、东北路桥、白云隧道、星海湾大桥(含莲花山隧道)、七贤岭高架立交桥(含七贤岭隧道)、西部通道(包括南段和北段高架桥、西南路立交桥、石门山隧道)、光明路隧道、振连路立交桥、201国道立交桥,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不含“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重型和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泵车、汽车起重机、重型和中型挂车(旅居挂车除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轻型和微型载货汽车(不含皮卡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的厢式和封闭货车)、轻型和微型的载货专项作业车、轻型和微型挂车(不含旅居挂车),每个法定工作日的6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禁止通行。
(三)轮式专用机械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畜力车,禁止在“限行区域”及大连北站互通立交桥、东联路高架桥、东北快速路、星海湾大桥(含莲花山隧道)、七贤岭高架立交桥(含七贤岭隧道)、光明路隧道、振连路立交桥、201国道立交桥通行。
(四)环卫作业、市政养护、园林绿化等相关作业车辆,工作日的6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禁止在“限行区域”内的主干路以及大连湾海底隧道、光明路隧道、振连路立交桥、201国道立交桥进行清洁、扫保等移动作业。重污染及恶劣天气时环卫、排水、园林、除雪作业等情况除外。
(五)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应急抢险救援车辆,不受本《通告》限行措施限制。
四、大连湾海底隧道限行规定
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载货专项作业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泵车、汽车起重机、挂车(旅居挂车除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摩托车、非机动车(含 电动自行车)、行人,禁止在大连湾海底隧道通行。
五、交通标志
本《通告》内容与道路交通标志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执行。
六、处罚依据
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涉及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移交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七、通告实施
(一)本《通告》自2023年4月26日起实施至2024年4月25日止。
(二)大连湾海底隧道、光明路隧道、振连路立交桥、201国道立交桥的交通管理措施,待正式通车后开始实施。
(三)本《通告》内容与以往发布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发布为准。
八、附则
本《通告》下列用语的含义是指:
(一)“重型、中型、轻型、微型的载货汽车”等机动车类型,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行业标准分类。
(二)“危险货物”是指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或者物品。
(三)“皮卡车”是指《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GB/T40712-2021)规定的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敞开式货箱(可加装货箱顶盖)、核定乘坐人数不大于5人(含驾驶人)、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汽车。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4月20日
四、高排放 柴油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畜力车
高排放柴油货车,是指本市籍号牌和外省、市籍号牌的国Ⅲ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以及经监督抽测不达标且逾期未复检或检测不合格的柴油货车。其中,中型柴油货车是指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且小于12吨的柴油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货车;重型柴油货车是指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柴油载货汽车。
限行时间:
全天禁止(悬挂外省市籍号牌的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持有当日车船等票据的,不受限行通告影响)。
限行区域:
东方路以南;松江路(金三角广场至华北路)以南;华北路(松江路至周水前)以东;迎客路(迎客广场至虹港路)以南;虹港路(迎客路至圣林街)以南;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虹港路至红凌路)以东;红凌路(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至凌水路)以东、凌水路(红凌路至黄浦路)以北、黄浦路(凌水路至黑石礁街)以北、黑石礁街以东合围区域(含迎客路、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不含上述其它道路和路段)。
五、关于大连北站南二楼落客平台实施限制部分车辆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障大连北站南二楼平台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自2021年4月27日6时起,每日6时至22时大连北站南二楼落客平台禁止单人车辆(含驾驶人)驶入,请广大驾驶人按照现场标志指示通行。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4月20
外地车
一、普通货车、挂车、摩托车和非机动车
关于调整我市主城区及大连湾海底隧道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确保我市主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顺畅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调整我市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东方路以南、松江路(金三角广场至华北路)以南、华北路(松江路至周水前)以东、迎客路(迎客广场至虹港路)以南、虹港路(迎客路至圣林街)以南、圣林街-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以东、红凌路(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至凌水路)以东、凌水路(红凌路至黄浦路)以东、黄浦路(凌水路至黑石礁街)以北、黑石礁街以东的合围区域。(含迎客路、圣林街、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
二、一般规定
(一)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不含“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重型和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泵车、汽车起重机、重型和中型挂车(不含旅居挂车)限行措施。1.每日6时30分至19时,禁止在“限行区域”内通行。2.每日6时30分至22时,禁止在山东路(松江路至华南广场)、中华西路(华南广场至华东路)、虹韵路(张前路至圣林街)通行。
(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轻型和微型载货汽车(不含皮卡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的厢式和封闭货车)、轻型和微型的载货专项作业车、轻型和微型挂车(不含旅居挂车):每个法定工作日的6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禁止在“限行区域”通行。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在“限行区域”通行。
(四)涉及菜篮子、民生运输、物流配送、公共服务领域等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在限行时段驶入“限行区域”的,通过互联网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货车电子通行码,按照本《通告》和《大连市货车通行码办理及管理规定(试行)》通行。
(五)摩托车限行措施
1.摩托车禁止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内道路通行(不含悬挂注册在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号牌的摩托车)。
2.悬挂注册在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号牌的摩托车,禁止在中山路、中山广场、人民路、人民东路、迎宾路、滨海路(全程)、大连北站互通立交桥、东联路高架桥、东北快速路、香炉礁立交桥、东北路桥、白云隧道、星海湾大桥(含莲花山隧道)、七贤岭高架立交桥(含七贤岭隧道)、西部通道(包括南段和北段高架桥、西南路立交桥、石门山隧道)、光明路隧道、振连路立交桥、201国道立交桥通行。
三、特殊规定
(一)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载货专项作业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泵车、汽车起重机、挂车(旅居挂车除外)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在中山路(太原街至中山广场)、中山广场、人民路、人民东路、高尔基路、迎宾路、滨海路(全程)通行。
(二)大连北站互通立交桥、东联路高架桥、东北快速路、香炉礁立交桥、东北路桥、白云隧道、星海湾大桥(含莲花山隧道)、七贤岭高架立交桥(含七贤岭隧道)、西部通道(包括南段和北段高架桥、西南路立交桥、石门山隧道)、光明路隧道、振连路立交桥、201国道立交桥,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不含“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重型和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泵车、汽车起重机、重型和中型挂车(旅居挂车除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轻型和微型载货汽车(不含皮卡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的厢式和封闭货车)、轻型和微型的载货专项作业车、轻型和微型挂车(不含旅居挂车),每个法定工作日的6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禁止通行。
(三)轮式专用机械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畜力车,禁止在“限行区域”及大连北站互通立交桥、东联路高架桥、东北快速路、星海湾大桥(含莲花山隧道)、七贤岭高架立交桥(含七贤岭隧道)、光明路隧道、振连路立交桥、201国道立交桥通行。
(四)环卫作业、市政养护、园林绿化等相关作业车辆,工作日的6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禁止在“限行区域”内的主干路以及大连湾海底隧道、光明路隧道、振连路立交桥、201国道立交桥进行清洁、扫保等移动作业。重污染及恶劣天气时环卫、排水、园林、除雪作业等情况除外。
(五)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应急抢险救援车辆,不受本《通告》限行措施限制。
四、大连湾海底隧道限行规定
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载货专项作业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泵车、汽车起重机、挂车(旅居挂车除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摩托车、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行人,禁止在大连湾海底隧道通行。
五、交通标志
本《通告》内容与道路交通标志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执行。
六、处罚依据
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涉及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移交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七、通告实施
(一)本《通告》自2023年4月26日起实施至2024年4月25日止。
(二)大连湾海底隧道、光明路隧道、振连路立交桥、201国道立交桥的交通管理措施,待正式通车后开始实施。
(三)本《通告》内容与以往发布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发布为准。
八、附则
本《通告》下列用语的含义是指:
(一)“重型、中型、轻型、微型的载货汽车”等机动车类型,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行业标准分类。
(二)“危险货物”是指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或者物品。
(三)“皮卡车”是指《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GB/T40712-2021)规定的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敞开式货箱(可加装货箱顶盖)、核定乘坐人数不大于5人(含驾驶人)、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汽车。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4月20日
二、高排放柴油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畜力车
高排放柴油货车,是指本市籍号牌和外省、市籍号牌的国Ⅲ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以及经监督抽测不达标且逾期未复检或检测不合格的柴油货车。其中,中型柴油货车是指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且小于12吨的柴油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货车;重型柴油货车是指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柴油载货汽车。
限行时间:
全天禁止(悬挂外省市籍号牌的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持有当日车船等票据的,不受限行通告影响)。
限行区域:
东方路以南;松江路(金三角广场至华北路)以南;华北路(松江路至周水前)以东;迎客路(迎客广场至虹港路)以南;虹港路(迎客路至圣林街)以南;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虹港路至红凌路)以东;红凌路(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至凌水路)以东、凌水路(红凌路至黄浦路)以北、黄浦路(凌水路至黑石礁街)以北、黑石礁街以东合围区域(含迎客路、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不含上述其它道路和路段)。
三、关于大连北站南二楼落客平台实施限制部分车辆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障大连北站南二楼平台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自2021年4月27日6时起,每日6时至22时大连北站南二楼落客平台禁止单人车辆(含驾驶人)驶入,请广大驾驶人按照现场标志指示通行。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4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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