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三定职责)
(一)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提出优化工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服务企业专项、培育大型骨干企业、企业情况综合等工作。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内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协调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政策措施。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工作。
(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八)按分工负责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循环经济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监察工作。推进绿色制造。
(十)统筹协调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工作,拟订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监督管理。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政策措施,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二)协调推动经济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协助推进国家、省和市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和开发应用的标准规范。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
(十四)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五)指导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围绕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政府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强化工业和信息化规划政策、标准规范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2. 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拟订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及相关领域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3.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围绕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推动行政审批服务和财政专项资金相对集中改革,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全市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产业政策和加强行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业盐管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2. 与对口帮扶指挥部有关职责分工。深圳对口帮扶河源、汕尾指挥部分别牵头负责河源、汕尾产业共建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口联系省、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配合做好河源、汕尾产业共建相关工作。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财务、信息化、资产管理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产融合作处)
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政策措施,牵头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政策体系,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内部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政务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统一...
产业规划和集群发展处
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依职责统筹产业集群工作。牵头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牵头推进新型工业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工作。承担...
综合研究和运行监测处
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运行分析工作,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综合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监测工业整体运行态势,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
工业投资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实施重大工业项目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工作。牵头工业领...
汽车产业处
拟订促进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相关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牵头智能网联汽车准入管理相关工作。监测汽车工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新能源汽...
电子信息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集成电路、5G移动通信网络、新型显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相关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子信息工业政策措施,组织协调电子信息有关装备...
装备工业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相关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拟订并组织实施装备工业政策措施,监测装备工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
材料工业处(工业节能和综合利用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相关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牵头工业领域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材料政策措施,监测原材料工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
消费品工业处(生产服务业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推进工业设计、工业文化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消费品工业政策措施,监测消...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数字产业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云计算、高端软件等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相关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软件、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监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
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处(制造业创新处)
统筹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相关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拟订并组织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
高新区发展处
拟订高新区、自创区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高新区产业布局、产业结构优化。组织高新区、自创区火炬统计调查及运营评价工作,分析高新区、自创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高新...
产业园区处
拟订工业园区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协调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牵头飞地园区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全市工业空间布局,按分工负责产业用地管理,协调高新区产业用地相关工...
信息基础设施处(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无线电管理的政策措施。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拟...
机关党委(人事人才处)
负责党群、纪检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外事、离退休人员服务、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信访维稳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指导全市中小企业服务工作。协调组织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
市工业展览馆
收集并经委托发布我市工业产品及信息;展示我市工业经济成就,推介我市投资环境;组织举办国内外各类展览、展销、招商会;为国内外客商提供相关经济信息。
市无线电监测管理站
一、负责监测无线电台(站)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负责无线电台(站)的电磁兼容分析和技术审查,开展电磁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制定无线电监测技术规范;承担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涉及无线电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