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五烈派出所:深化“公调对接”机制建设 推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提档升级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近年来,东台市公安局五烈派出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深化“公调对接”机制建设,有力推动了警情分流、矛盾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公信力、执行力不断提高。去年以来,先后公调对接调处矛盾纠纷557起,其中非正常死亡等重大矛盾纠纷42起,调解成功率分别为95%、100%;化解不安定因素32个,防止民转刑案件56起,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形势稳定。
一、整合优势资源,夯实公调对接“基”。一是坚持专班运转。成立公调对接工作专班,实体化运作公调对接工作。由所主要领导统筹管理公调对接工作,同时按照“1+1+2”模式配齐力量,选定一名基层工作经验足、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民警担任纠纷调解室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开展,选拔1名调解能力强的辅警协助开展工作,由市司法局指派2名人员担任驻所调解员。
二是加强硬件建设。在该所设立单独区域,成立公调对接工作室,以民警姓名命名为“仲警官调解室”。将调解室分成纠纷调解、民警办公、群众等候三大区域,在纠纷调解区,安装无死角高清视频监控探头;在民警办公区,按照调解人员数配备相应办公桌、电脑和台账存放柜;在群众等候区,购置12张座椅,制作谦让谅解宣传板上墙,平抚当事人急躁情绪。
三是壮大调解队伍。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创新推行兼职公调对接调解员模式,将全镇自然村的民调自保主任全部纳入公调对接队伍,配合民警在接处警环节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有效前移公调对接调解阵地,最大限度保证了矛盾纠纷源头调解成功率。自推行以来,全所矛盾纠纷警情二次调解率降幅超45%。
二、规范工作运转,厘清公调对接“责”。一是事前划定范围。为杜绝滥用“公调对接”机制现象,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划定公调对接调解范畴:对符合当场调解条件的,一律由处警民警调解;对当场调解不成且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由处警民警申请,报所主要领导同意后,移交公调对接调解室调解;对非公安类矛盾纠纷,由当日值班的所领导批准后,移交驻所调解员调处;对调解不成的重大非公安类矛盾纠纷,在征得所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公调对接室填写《矛盾纠纷移送单》,连同先期调查取证材料一律交由镇司法调解中心处理。
二是事中优化流程。对属于公调对接调解室调解范畴的矛盾纠纷,按照“视情分类、依法调处”原则分两类处理。对于情况清、矛盾轻的简易矛盾纠纷,在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基础上,由公调对接室按照简易程序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由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对于调解不成的或者重大矛盾纠纷,严格按照当事人申请、受理登记、事项告知、调查核实、召集调解、签订协议书等程序进行调解。同时,公调对接室调解的所有的矛盾纠纷均坚持“一事一档”,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统一保存。
三是事后跟踪问效。定期由负责公调对接民警对双方当事人以电话联系或上门走访等方式进行回访调查,重点是了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以及调解员的履职能力、态度等。对履行协议不及时、不到位的,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对矛盾纠纷可能反弹甚至激化的,及时跟进开展二次调解;对不适应岗位工作或者调解能力不强的,及时向司法部门申请予以调整,近两年来已及时更换调解员4人次。
三、坚持内外兼修,提升公调对接“效”。一是健全工作制度。实行“7X24”值班备勤制度,坚持轮流安排调解员一周7天,一天24小时坐堂值班,确保“随叫随到”。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实时监督制度,在公调对接调解室内设置公示墙,将制定的《公调对接工作程序》《公调对接服务承诺》《调解室纪律》以及从事公调对接人员的姓名、照片一律公开上墙,确保公调对接工作室的1各项工作均在群众监督之下进行。
二是常态联席研判。着眼于源头预防和提升调解成效,会同镇司法调解中心每月召开公调对接联席会议,通报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全镇矛盾纠纷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和不足之处,并对重点矛盾纠纷进行专题会办。同时实行周例会制度,与所务会接轨,充分发挥派出所民警基层熟、情况清的特点,广泛收集深层次、预警性情报信息,并对掌握的矛盾纠纷等情况,按照信访维稳、债务、婚恋等进行细化分类、标注层级,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三是优化激励举措。积极争取市司法局支持,划拨专项资金用于调解员工资发放和绩效奖励,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同时,严格按照“分类奖励、一事一奖”原则,制定考核奖励办法,及时考核兑现,今年以来,已累计发放调解员工资及绩效奖励6万余元。(文图/仲继春 何国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