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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企业办公秩序,梨树县公安局奉化派出所拘留一名违法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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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法制报
7月12日上午,梨树县公安局奉化派出所接到辖区某企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警称:该企业门口有人闹事。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在企业办公大楼前挡住大门,导致企业工作人员不能正常办公。
经调查得知,杨某某为梨树县万发镇居民,在四个月前,因电火导致家中三层楼房被烧毁,在赔偿问题上与企业引发矛盾纠纷,所以杨某某采取了极端手段。在了解情况后,民警对其进行劝阻,杨某某虽口头答应配合工作,但民警离开现场后,依旧停留在企业单位。7月13日傍晚,奉化派出所又一次接到企业报警,民警再次出警时发现,杨某某已将自己的生活用品搬至企业办公大楼门口,打算常驻于此。于是,所长钱志华带领副所长杜冠群、赵毓立即将杨某某传唤至办案区。
经过长达十个小时的调查取证,7月15日凌晨,因扰乱单位秩序,杨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300元。
来源:四平公安宣传
发布于: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