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组织签署《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
3月2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京组织签署《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以下简称《催收自律公约》)。协会李东荣会长,陆书春秘书长以及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邹澜副司长出席签约活动,全国部分网络借贷、互联网银行、互联网消费金融相关领域从业机构代表参加了签约活动。
近年来,随着国内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一些地区的从业机构或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催收逾期债务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当催收的行为,有的甚至存在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进行催收的乱象,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2017年年底,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对不当催收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为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规范从业机构的催收行为,协会认真履行行业自律管理职责,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借鉴国内外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并广泛征集政产学研各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催收自律公约》。该公约于今年3月17日经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组织各会员机构实施。
《催收自律公约》适用于规范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行为,确立以“遵纪守法、规范审慎、保护隐私、严格自律”为基本原则,明确了失信惩戒、业务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外包管理、投诉处理等方面具体规定,给出债务催收行为的正负面清单,设定了执行与惩戒机制,旨在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相关当事人及从业机构各方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在签约活动上,李东荣会长指出,面对当前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债务不当催收问题,加强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行为已成为行业发展当务之急,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自律与监管联动”“宏观与微观并重”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催收自律公约》的实施及开展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知识教育等相关工作,协会所有会员机构在开展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时,应当以身作则,恪进操守,严格遵守《催收自律公约》规定,为行业正本清源、规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邹澜副司长表示,《催收自律公约》填补了规范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行为的制度空白,是及时且必要的,将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有力支撑,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协会要持续开展消费者知识教育和信用意识教育,进一步完善行业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创造良好信用环境。陆书春秘书长倡议行业相关从业机构共同遵守《催收自律公约》规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杜绝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不当催收行为。
新网银行行长赵卫星、宜人贷首席执行官方以涵作为机构代表在签署仪式上发言表示,《催收自律公约》的出台具有突破性历史意义,将有效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行为,今后将严格遵守《催收自律公约》规定,依法合规催收,为行业作出表率。
来源: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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