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区政府 楼内厕所躲4天(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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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6:53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魏春宇)大胆的李某跑到铁西新区政府里偷东西。结果偷多了,一个人拿不出办公楼,他便在政府办公楼的卫生间里躲起来。
直到三天后他遇到了楼内保洁员谭某…… 昨天,李某、谭某被铁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有盗窃罪提起公诉。 贼手伸进区政府偷了东西搬不走 据了解,2006年7月12日17时许,家住铁西新区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窜到沈阳市铁西新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内。 当天晚上,在办公楼所有工作人员都下班后,李某先后多次在该楼的几个房间内盗窃了三部笔记本电脑、三条中华牌香烟等物品。由于所盗物品较多,且办公楼门口有保卫人员站岗,李某一时无法将所盗物品从该办公楼运出。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供述,从那天晚上起到16日早上,他一直待在办公楼内。每天白天,躲在楼内卫生间里,晚上就找个房间睡上一觉,饿的时候就吃点偷来的面包等食品。就这样,他从7月12日一直在楼里藏了四天。 找到“搭档”运赃物走出大楼被逮住 7月15日,苦思多日想要脱身的李某遇到了办公楼的保洁员谭某,两人一拍即合。经预谋,李某将所盗赃物系到楼外,谭某在楼外接应将物品转移至楼外变电器上。7月16日凌晨3时许,两人根据预谋将物品转移。随后,李某又在办公楼内盗窃了几套运动服。 当天早晨8时许,李某大摇大摆走出区政府办公大楼准备脱身。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大楼门口站岗的保卫人员突然将其拦住。虽然在交谈中李某一再表示自己是楼里的工人。但细心的大楼保卫人员却认准李某当天早晨并没有进入大楼。 保卫随即将其抓获并送到附近派出所。在派出所中,李某向警方交代了他的犯罪事实,并供出了帮助其转移赃物的大楼保洁员谭某。 经鉴定,李某所盗笔记本电脑三部、中华牌香烟三条及衣物等物品,总价值约为人民币1.5万元。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而谭某帮助李某盗窃,也构成盗窃罪,系共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