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残疾人的两项补贴每个省的标准不一样,如北京困难生活残疾人每人每个月200-4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每人每月100-300元;内蒙古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年1200元;佛山困难残疾人不低于20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不低于250元/人月。
北京
补贴对象和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用水、电、气、暖等支出。补贴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人服务一卡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
准备材料
社区领取填写材料
在社区或街道(乡镇)领取并填写《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北京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申请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个人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个人申请材料
1.《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或《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2.《申请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个人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3.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人服务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一寸同版彩色证件照3张;
6.申请生活补贴者还需要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1份;
(4)全日制在校学生证明;
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请
第二步:初审公示
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后,由街道(乡镇)民政科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要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进行公示。人户分离的,由残疾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转交其居住地的社区(村)进行公示。
第三布:审核审定
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残联作出审核意见。审核合格的,由区民政局作出审定意见。审定合格的,通过街道(乡镇)社会救助申请窗口发放《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证》(以下简称《领取证》)。
第四布:发放
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由民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服务一卡通”账户。
第五步:复核停发
复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区民政局会同区残联半年度定期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未经复核或复核不合格的,从补贴条件发生变化的次月起停发补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发补贴:
1.户籍迁出本市的;
2.死亡的;
3.违法犯罪,正在执行监禁刑罚的;
4.未进行复核或复核不合格的;
5.应当停止发放两项补贴的其他情形。
计发时间
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人,于2016年12月30日前提出申请的,补贴从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发,最早可追溯到2016年1月1日;2017年1月1日之后提出申请的,补贴从递交申请当月起计发。
广州
明确两项补贴发放对象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
1.本市低保家庭、低收家庭中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本市低保家庭、低收家庭中持有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伤残人民警察;
3.本市低保家庭中持有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
4.持有本市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本人前12个月月均经济收入低于当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1-2级的残疾人或3-4级的精神、智力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
1.持有本市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残疾人和3-4级精神、智力残疾人;
2.持有本市1-4级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和持有1-4级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伤残人民警察;
同时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和伤残人民警察证不得重复申领两项补贴。
明确退出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残疾人身份发生变化的次月起停发补贴:
1.户籍迁出本辖区的残疾人,应在户籍迁入地重新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
2.死亡的;
3.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
4.应当停止发放两项补贴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1.《广东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广州市贫困残疾人专项补助金申请表》
2.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4.银行账号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按要求准备材料;
第二步:受理:社区公共服务站接件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资料合格,予以受理,当场出具《受理回执》;资料不合格,退回申请,并当场告知原因,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申请人更正后予以受理。社区公共服务站1个工作日内将受理的申请人材料送街道办事处审核;
第三步:审核: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审核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报区残联审批;
第四步:审批:区残联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批;
第五步:审定:区民政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定;
第六步:办理结果:决定给予补助的,应当确定补助标准,决定不予补助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与费用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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