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刑法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何判刑,是根据肇事者在本次事故中的责任以及肇事致死的人数确定的。
答:《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5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这界定了逃逸致人死亡的具体范围。 司法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介入肇事者本人其他加害行为即交通肇事后单纯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 行为人交通肇事将他人撞伤后逃逸,因为过失致被害人死亡,包括行为人肇事后将他人致伤后逃逸,误以为被害人没有受伤或伤势不重而没有生命危险,或者误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被害人会被在场的群众或者过往的车辆 (如事故发生在闹 市区 、过往行人和车辆很多的地区)救助。 在这类案件中,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交通肇事却仍然逃逸,应当均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节处罚。
答: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 构成交通肇事罪。 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 赔偿金 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 4、在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 交通肇事罪 定罪处罚: (6)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只要满足以上情况任何一种的,公安部门应该马上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交通事故案件是否立案,一是要分清楚事故责任,还有一点儿是要看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相关规定。 如果只是普通的 违章 行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是不构成犯罪的,不用立案。
答:2、交通肇事后逃逸,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即二次肇事的情况。 此时也分两种情形: 第一,肇事者交通肇事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后逃逸,并因后一逃逸行为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