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边角料获悉抖音视界(北京)有限公司(原北京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小度互娱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日前公开,北京互联网法院判令小度公司赔偿字节跳动经济损失30000元及合理支出12083元。
天眼查App显示,抖音经授权获“《重案六组》第二部”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后发现“百度视频”软件向用户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据此索赔经济损失30万元。
小度互娱辩称提供的仅是搜索链接服务,并未提供涉案作品,不应承担直接侵权责任,百度视频是免费软件,并未从涉案视频链接中获利。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小度互娱通过定向链接的方式使网络用户可以在其APP中于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地点观看涉案作品,主观过错明显,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据此不久前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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