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配发表情包被告侵犯名誉权?网友:想不到是这个
一段微信群聊对话
惹来了一场官司
近日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公布了一起案件
据报道,江苏的张某和李某同为微信群群友,群内约130人。某日,李某在群聊时提到张某,称“这个人从骨子里就坏”等,且每句话后都配上了相应表情符号,如咧嘴笑、捂嘴笑等。
次日,张某以李某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在微信群内及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被告代理律师表示
原告认为的不正当言论
仅为正常社交所使用的
戏谑性语言
法院审理查明
张某和李某没有任何利益冲突和经济往来
结合李某戏谑性语言配发的
表情符号以及群聊内容判断
并不能认定为对张某名誉权的侵犯
最终
法院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网友:没想到是因为这个
有网友认为
张某“玻璃心”“浪费司法资源”
但也有网友表示
该表情确实有不屑的意思
“以后不敢随便‘捂嘴笑’了”
对此,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晓霞律师分析表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时,需要结合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行为人发布的信息或者所作的陈述存在侮辱诽谤、行为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需要受害人以外的人知悉、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过错这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此案李某在群聊中调侃他人并配捂嘴笑的表情,确实对张某的人身权利造成一定损害,但没有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张小松)综合南京零距离、法治网、江苏新闻、星视频、周口法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