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市残联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会
2017-08-10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制度是国家、省、市出台的一项重要民生政策。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的决策部署,让广大残疾人共享社会改革发展成果,2015年8月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届四次常务会议通过《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办法》,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的发放额度、补贴范围得到进一步提高和扩大,使得残疾人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赢得了全社会的高度评价。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粤民发〔2016〕66号)文件精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施由残联移交给民政部门负责,标志着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进入了新常态。
为了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深圳市民政局、市残联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会。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慧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区(新区)要进一步提高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的政策要求,切实履行“民政部门牵头”的职责,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理顺管理体制。
市残联副理事长彭迎九在会上表示,两项补贴政策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根据(粤民发〔2016〕66号) 文件精神,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工作由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各级残联要主动协调、密切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移交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无缝对接、有序开展,并切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化审批工作。
据悉,残疾人两项补贴今年10月1日后将由残联部门发放改为民政部门发放。2018年1月1日起,全市要全面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补贴标准按照《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办法》(深府令第282号)严格执行。
按国家和省政府要求,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化审批监管。广东省民政厅组织开发了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已于今年6月在全省上线使用。我市各区要在今年内实现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发放和统计查询等均通过信息系统管理。对于在系统前上线已享受补贴的对象,由各区街道办通知、组织本辖区的户籍享受对象,于2017年10月31日前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重新通过系统进行申请、审核、审定和公示公开。
会上,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公司进行了业务操作培训。各区民政局、残联、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分管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各区街道办事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深圳残疾人网 温凯菲/文 李应磷/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