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样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5) 原告(1920) 被告人(2790) 民事诉讼(109)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样版
附带民事诉讼上诉人(下称上诉人):关XX,男,1984年5月2日生,汉族人,住四川省德昌县XX村15号。身份证号码:513424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方(下称被告方):王XX,男,1982年6月24日生,云南剑川县人,联系方式138872XXXXX.
诉请:
一、单位受贿罪被告王XX故意伤害的法律责任,并从重处罚;
二、栽定被告连同赔付上诉人残疾赔偿金、医疗费用、误工、陪护费、住院治疗伙食费补助金、护理费、差旅费、鉴定费、损失费等经济损失总共42416.82元。
客观事实与原因:
2010年7月4号夜间,梁XX、李XX等三人到上诉人诚信经营的“夜来香”美容养生会所交易。消费后,三人无端不付花费,并喊来多的人在美容养生会所大门口滋事。被告王XX叫成到当场后,不谈事儿原因,不听上诉人表述,即对上诉人关XX暴打,开展施暴。上诉人挨打后,被送到剑川县第一人民医院医治,后转诊至云南丽江市中心医院医治,住院治疗十八天,歇息迄今。
被告方的故意伤害罪个人行为造成上诉人负伤,被确诊为:1、 鼻骨骨折,断端稍坍塌;2、 右边第十根骨背段骨裂、折骨移位0﹒5米。
经XXXX司法鉴定所评定为轻微伤,并且经过XXXX评定所鉴定做到九级伤残级别。
被告方的刑事犯罪导致上诉人关XX经济发展及精神实质上父遭到重大损失,实际损害为:残疾赔偿金13476.00元、医疗费用3090﹒82元、误工2250.00元、陪护费500.00元、住院治疗伙食费补助金500.00元、护理费500.00元、差旅费1000.00元、鉴定费 1100.00元、精神抚慰金20000.00元等,总共 42416.82元。这种损害因当事人的故意伤害罪个人行为造成,依规应由被告方王XX承担赔付。
总的来说,被告xxx故意伤害罪别人,造成别人轻微伤,其个人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要求,组成故意伤害,应单位受贿罪其法律责任并从重处罚。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要求,受害人因为被告的刑事犯罪而遭到化学物质损害的,在刑事诉讼法全过程中,有权利提到附带民事诉讼。因而,被告王XX的刑事犯罪给上诉人关XX导致的任何亏损应由被告担负承担责任。为维护保养上诉人的合法权利,特依规提出诉讼,请给与公平裁定,判如诉讼请求。
此致
XX县法院
具状人:关XX
二O一0年八月十九日
依据法律要求可以获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样版里务必基本上原被告的基础身份证信息、次之便是上诉人的诉请及其客观事实与原因等事宜。以上就是资讯网站我为您产生有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样版的相应专业知识,若大伙儿有哪些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别的疑惑的可以咨询资讯网站的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