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1
1、书记办公会动议(提出拟选岗位)
2、提交党委会研究(是否同意拟选岗位)
3、制定考察方案(包括考察组组成人员、考察时间、民主推荐方式、考察方式等)
4、会议推荐(召开干部大会,吸收各方面代表参加。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
5、个别推荐(单独听取部分干部、职工代表推荐人选)
6、统计民主推荐和个别推荐情况
7、向党委(或党委主要领导) 汇报推荐情况,商讨后确定考察对象
8、调取考察对象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核实任职条件;通过纪委核实有无违纪违法方面的举报(核查情况要由核查人签字认可)
9、公布考察预告
10、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通过谈话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学习、工作、生活、纪律及遵守党风濂政建设方面的情况。要求如实记录谈话内容)。同时开展跑官要官、卖官买官问卷调查。
11、形成考察意见
12、召开党委会议研究
13、公示
14、向党委报告公示情况(包括纪委意见)。党委会研究决定
15、发任(聘)职(或推荐)文件
16、党委组织任前谈话,纪委组织任前濂政谈话
17、召开会议宣布任职文件
18、本人表态 发言,任职单位主要领导表态发言
19、上级领导提要求
20、组织部门形成干部任免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21、组织部门建立干部管理电子档案。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2
(一)动议
1.工作启动。提出启动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2.制定方案。校(院)委会议研究审定,形成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3.呈报审批。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报省编办备案。
(二)民主推荐
1.公布方案。
2.资格审查。
3.个别谈话推荐。
4.会议推荐。
5.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1.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考察公示。
3.民主测评、征求意见,个别谈话。
4.审查档案。
5.填报、核查个人报告事项。组织考察对象填报《拟提拔考察对象基本 信息表》《查询对象基本信息表》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审核。
6.听取纪检部门意见。将考察对象名单书面报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听取其对考察对象的廉政意见。
7.形成 考察材料。
8.讨论决定前酝酿,形成初步拟任方案。
(四)讨论决定
1.召开校(院)委会议。校(院)委会议参会成员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2.介绍情况。
3.校(院)委讨论酝酿。
4.表决、形成决定。表决以应到会的校(院)委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校(院)委会议邀请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参加。
(五)任职
1.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2.拟制任职通知。
3.任职谈话。
4.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5.宣布任职通知。
(六)办理任职手续
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更新实名制数据库信息,向省公安厅出入国(镜)管理处报备,办理公车改革补贴、住房补贴、工资异动手续;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工资异动表归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