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三女子被三亚警方行政处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晓霞)近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查处3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行政处罚3人。
据了解,8月15日上午,天涯分局友谊派出所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疫情防控巡查工作时,发现违法行为人张某娴、于某艳、王某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在金鸡岭社区东二巷内私自摆摊经营售卖生鲜,导致高风险区内人员聚集,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安全隐患。民警依法将该三人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张某娴(女,38岁)、于某艳(女,41岁)、王某源(女,40岁)如实陈述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
目前,天涯分局依法对张某娴、于某艳、王某源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关要求,对扰乱防疫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群众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可拨打110积极举报。
【责任编辑:王井爱】
【内容审核:林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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