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厦门钨业稀土集团实施方案备案的复函》,原则同意《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稀土集团组建方案》。

厦门钨业:组建稀土集团方案获工信部批复

厦门钨业8月4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厦门钨业稀土集团实施方案备案的复函》,原则同意《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稀土集团组建方案》。

根据批复,公司应按照组建方案整合福建省现有(中国五矿除外)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及综合利用企业,2014年底前完成稀土集团组建工作。同时,公司应配合地方政府完成淘汰稀土落后产能涉及的人员安置、企业转产、债权债务处理等社会责任;依法经营,严格执行国家稀土开采、生产总量控制计划,不收购、加工、销售违法违规稀土产品;维护行业整体利益,落实国家稀土战略。

地方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方面,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应加强对组建方案的协调指导,落实福建省相关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的监管责任,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资源保护,严格执行稀土管理相关法规和制度,坚决打击稀土非法开采、生产和流通行为,为集团组建创造良好的市场和政策环境。

在保护和合理利用稀土资源方面,厦门钨业要按矿业权管理相关规定,整合和申请配置稀土资源,严格实施开采总量控制计划,切实保护稀土资源。

公司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组建方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以稀土事业部为基础组建稀土集团。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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