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7月7日讯(记者 魏琪) 停车场收费问题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在一些公共区域,收费都是自己说了算,说收多少就收多少,只要穿马甲有个“P”就可以。记者从6日召开的“规范理顺市区停车场服务收费工作会议”了解到,今后,在烟台随地放个“P”就可以收钱的情况将不复存在,任何放P收费的停车场,都需要提前申请,而且还是明码标价、持证收费。
如今,在烟台市区,只要有个空地的地方,都被安装了横杆,再放一个大大的“P”,就可以收钱了。 “P”是英语park的首字母,按照惯例,国内的停车场都放有P字招牌,开车的只要看着这P,就可以停车。
这些山寨的停车场,在收费标准上却是随心所欲,有的收1元一次的,有2元一次,也1元一小时的,收多收少,全凭一张嘴。如此的高额利润,使得写字楼、酒店门前的空地,都被圈成了收费停车场;停车收费乱,也成为了全国各地的普遍现象。
为此,市物价局与交警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烟台市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理顺芝罘区、莱山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本月10日起,开始实施半小时计价、阶梯收费的方式,并在芝罘区莱山区划分出三类区域停车场,其中一类停车场将有22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区域分类停车场差别收费。
烟台新出台的《办法》将综合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矛盾、疏导交通压力,维护车辆停放者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停车服务业健康发展。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两种定价形式,其收费项目统称为"车辆停放服务费"。其中,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写字楼等配套的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据物价部门介绍,停车场经营者,对停车服务收费应按规定明码标价,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统一监制的标价牌。标价牌按照分类设置为红、蓝、绿三种,其材料将统一规定为2mm厚铝板,贴工程级反光膜应,需标明停车场区域类别、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停车场编号、举报投诉电话、管理责任单位等,接受社会监督。此外,标志杆距地面以上1.5m以下贴红白相间的高强级反光膜。
据物价部门介绍,停车场收费人员应佩带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收费员证》收费。停车场经营者对停车服务收费应按规定明码标价。对擅自收取停车服务费、擅自调整收费标准、不公示收费标准或明码标价不规范、收费不出具票据或票据不合法的行为,车辆停放者可拒付停车服务费,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没有明码标价的,将罚款5000元,超标准收费的将予以没收;不设标价牌的,都属于乱收费,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倍以下的罚款。”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与此同时,停车场经营者不按规定收费,停车者可以拒付停车费,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