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扫黄现场资料图
文/陈杰人
今年以来,中央有关部门曾经就各地存在的涉黄现象进行了大量明察暗访并形成初步调研结果,据此,全国目前至少有26个大中城市警方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扫黄行动,查获有偿陪侍等涉黄人员数千人。《东方早报》8月2日的这则新闻,占据了各大新闻门户网站的重要位置并赚足了眼球和点击率。
人们关注扫黄的新闻,大体出于三个原因:一是“黄”这玩意历来符合凡人的娱乐心理,所以只要公共媒体上出现有关内容,总能吸引人们的高度关注;二是涉黄现象在社会的普及性有目共睹并因此引起了公众的不满,人们渴望一个干净的社会;三是扫黄运动和地方公共管理政策产生了实质上的密切联系,人们关注扫黄,也是关注一个地方的社会管理政策。
说到近期以来的扫黄行动,人们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三件事——北京警方查封京城知名娱乐场所“天上人间”;重庆警方封了五星级酒店希尔顿并将其股东和有关人员逮捕;东莞警方在扫黄过程中用绳子牵着卖淫女上街引发舆论哗然。
从某种意义上讲,上述三件事,其实都有执法不规范的地方。先说北京的“天上人间”,警方直到现在都没有公布该场所涉嫌卖淫嫖娼的证据和事实,而只是以“异性陪侍”为由将其查封,而法律从来没有规定异性陪侍就得关门整顿,这有滥用职权的嫌疑;重庆的希尔顿酒店虽然涉嫌卖淫嫖娼,但应当追究的是直接责任人员而非股东,将几十名股东尽数逮捕,有打击扩大化之虞;东莞的绳牵卖淫女事件,更是使得公安部都下文严厉禁止。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前述执法行动,也有值得理解的一面。众所周知,近年来,东莞已经沦落为全国知名的色情之地;北京的“天上人间”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其存在卖淫嫖娼,但社会各界有关此处色情传奇的说法也是不争的事实;重庆希尔顿则借其五星级酒店的牌子,大行色情服务之道。如果不整顿这些场所,如果不整肃这些地方的社会风气,确实无法向公众交代。
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无论是东莞色情业的坐大,还是北京“天上人间”的“传奇”,抑或是重庆希尔顿酒店的明目张胆,都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就此而言,中国那26个城市乃至更多的地方色情泛滥的局面,首要责任人就是失职的当地警察。
在黄祸泛滥的长期过程中,有权监管者(包括公安、检察、卫生、工商、城管等多机构)的失职表现为多种手段——有的是直接监管者如派出所长乃至普通民警参股分红,有的是受贿后睁一眼闭一只眼,有的是基于当地“投资环境”的需求而纵容甚至支持发展,还有的则是心态麻木任凭泛滥。
一方面是长期的纵容和支持,另一方面却是运动化执法的高调打击,这种执法无疑有巨大的危害:
首先,它会动摇人们对法律的信仰,使人们不知道法律什么时候休眠什么时候突然启动;其次,它会让人陷入无所适从的境地;再次,它成了执法者通过选择性执法打击报复他人的绝佳途径;此外,这种选择性执法的最大受害人,恰恰就是生活在最底层的卖淫女,每次运动执法,他们首当其冲,真正得利者却躲在背后偷笑。
从社会的文明发展趋势来看,色情业的禁绝是一个必然而漫长的过程,它其实和社会意识形态没有必然联系,而只是人类社会进步过程中的杂音而已。因此就长远而言,遏制色情业是公共管理中的必然内容。但是,这种遏制必须是基于理性和法治原则的行动,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切忌运动式执法和选择性执法。
就此而言,中国当下和未来一段时期对黄祸的遏制,应当秉承教育、惩处和服务相结合的做法。首先,要以社会风气的宣传倡导为主,抵制“笑贫不笑娼”的思想意识,当然,这更需要社会树立公平和正义之风;其次,要加强对女性的保护和服务,事实证明,很多女性陷陷身色情圈,是基于经济困难、轻信他人等因素,如果政府加强服务,就能避免很多此类悲剧;再次,对色情行业的打击必须依法、持续、公平进行,切忌只抓标不治本,要以常规化管理和日常化执法来防范色情场所的出现,只有将重点打击目标放在那些幕后的指挥者身上,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色情业的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