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3人扰乱单位秩序案被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来源: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2年11月22日 | 制作: 严佳成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报讯 郭睿 全媒体记者范晶摄影报道:2022年11月15日,玉山县公安局岩瑞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人爬上工厂的房顶要跳楼。
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处置。只见两名男子坐在一栋钢结构厂房的顶部,离地面约10米高,俩男子大声叫嚷着要跳下去!下面聚集了很多围观人员。
“不要冲动,不要过激,有事下来谈。”民警当即喊话劝导,但两名男子置若罔闻。
“只要你们答应我们的要求,他们就会下来。”一名在地面上的男子表示要和民警“谈判”。
民警维护好现场秩序,见两名男子暂时无危险,开始了解情况。
据了解,两名扬言跳楼的男子叫吴某发、钟某华,在地面上想要和民警“谈判”的男子叫何某芳,均系南昌市人。他们于2022年11月11日晚到企业务工,干了3天活后提出离职,企业按照约定,支付了他们3天的工资。然而,3人觉得自己吃了亏,要求企业支付他们来玉山路上花费时间的工钱,以及他们离职后返回南昌的路费。对此,企业认为不合理,没有答应他们的要求。索要无果后,何某芳、吴某发、钟某华三人便商量以“跳楼”方式胁迫企业。2022年11月15日上午,吴某发、钟某华两人爬上钢结构厂房房顶,扬言企业不给钱就跳楼,而何某芳则打电话报警。
民警晓之以法、动之以情,耐心劝说了大约半个多小时,吴某发、钟某华才从厂房顶部爬下来。民警随即对他们劳务纠纷进行调处,并对何某芳、吴某发、钟某华三人的违法行为展开调查。
在公安机关,何某芳、吴某发、钟某华对自己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目前,何某芳、吴某发和钟某华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值班编辑:严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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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委:游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