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宣布实行监管架构改革,其三大看点在于:对于一些不断壮大的金融机构单独设“立”监管部门,对于部分审批权限下“放”,以及对于当下普惠金融监管创“新”。
中国银监会20日宣布实行监管架构改革,攥拳头强化监管主业,其三大看点在于:对于一些不断壮大的金融机构单独设“立”监管部门,对于部分审批权限下“放”,以及对于当下普惠金融监管创“新”。
立:分设新机构更具针对性
此次银监会的架构改革,可以明显看出将有限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向前台监管部门倾斜。调整后内设22个部门中,监管部门由11个增加到17个,占部门总数的77.3%。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此次银行业监管机构改革是顺应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变化而进行的有针对性的调整。“原来的一些机构规模由小变大,需要监管力量跟进,提升监管的专业化水平。”
此次改革后,银监会专门设立了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专司对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民营银行的监管职责;设立信托监督管理部,专司对信托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1月末,信托行业管理资产规模达到13.28万亿元,达到历史的新高点。
“近些年来,信托业发展迅猛,已经成为资产管理规模仅次于银行业的金融子行业。由原来的几个处监管,监管力量明显不足。”曾刚认为,把非银部拆分,单独设立信托监督管理部势在必行。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认为,城商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原来统一归监管二部监管,但其实二者性质不同,前者是地方性,后者为全国性,且近年来资产规模也都迅速增长。“从提高监管专业性、增加监管力量的角度,有必要进行分开和调整。”
此外,此前神秘的一部、二部、三部、四部也终于有了“名字”,变为大型商业银行监管部、股份制银行监管部、外资银行监管部、政策性银行监管部,监管领域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