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房交易流程
1、买方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2、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3、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4、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6、对贷款的买房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7、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成都二手房交易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1、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2、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4)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3、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
(3)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4、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3)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5、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1)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
(2)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