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金融机 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 民 银 行 令〔2016〕第 3 号 ,以 下 简 称《管 理 办 法》)将正式实施。据悉, 这一管理办法将大额现 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 准由原来的20万元调整 为5万元。对此,有分析 人士指出,对于普通消费 者的体验没有影响,但 《管理办法》对金融机构 大额转账交易统计方式 和可疑交易报告时限进 行了调整;新增了规章适 用范围、大额跨境交易人 民币报告标准等内容。
上报起点由“20万元” 调整为“5万元”
2016年12月30日,央行对外发布《管 理办法》。此次《管理办法》将大额现金交 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 “5万元”,并调整了金融机构大额转账交易 统计方式和可疑交易报告时限。同时,新 增规章适用范围、大额跨境交易人民币报 告标准等内容,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 交易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
对于为何要下调大额现金交易的报告 标准,央行相关人士表示,我国反腐败、税 收、国际收支等领域的形势发展要求加强 现金管理,防范利用大额现金交易从事腐 败、偷逃税、逃避外汇管理等违法活动的风 险,而加强现金管理也是反洗钱工作的重 要内容。国际上现金领域的反洗钱监管标 准大都比较严格,比如,美国、加拿大和澳 大利亚的大额现金交易报告起点均为1万 美元(或等值外币);其次,非现金支付工具 的普及、发展和创新便利了非现金交易,居 民的现金使用偏好正逐步发生转变,正常 的支付需求通过非现金支付工具可以得到 更加快捷、安全的满足,这为强化现金管理 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不影响企业和个人 正常外汇业务办理
事实上,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是,《管理 办法》是否会对转账等交易产生影响?央行表 示,从对用户的影响来看,包括第三方支付在内 的机构主要通过反洗钱系统来自动监测可疑交 易,用户层面基本是无感知的,不会对客户体验 带来明显影响。
《管理办法》对大额交易报告的规定,不会 影响企业和个人正常外汇业务办理,不改变境 内个人年度购汇便利化额度,不涉及个人外汇 业务政策调整。企业和个人无需额外履行报告 手续,实际办理业务过程中也几乎感受不到新 的《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的要求。
当然,反洗钱主管部门接收大额交易报告 的主要目的是开展反洗钱资金监测分析,不是 “行政审批”或者“行政许可”,因此也就谈不上 所谓的“管制”。金融机构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 报告,不会对企业开展经营、投资活动和个人留 学、海外购物、旅游等活动产生影响。
被金融机构报送可疑报告均保密
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在金融机 构采取多种手段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后,有合理 理由怀疑的情况下,会将客户的异常行为或交 易,作为可疑报告报送至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 中心。同时,根据金融机构相关客户洗钱风险 等级管理制度,会相应调高该类客户的洗钱风 险等级,甚至将其列为高风险客户、限制类客 户、禁止类客户。因此对于普遍客户,应在账户 开立、业务办理和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等多个 环节中,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如实留存身份信息,不出租、出售、出借自己的 金融账户,切实维护自身权利。 《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制定大额 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其中包括保密的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及其工 作人员在依法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 务时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对依法 监测、分析、报告可疑交易的有关情况予以保 密,不得违反规定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转自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