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巡回检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7月18日,通辽市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在奈曼旗检察院召开巡回检察工作动员会,对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第二巡回检察组副组长、科尔沁左翼中旗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潘满达,奈曼旗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王育民,奈曼旗司法局局长林建春,社区矫正大队大队长卜庆华,旗人大代表、旗人大农牧委主任刘福顺,奈曼旗财鑫集团副总经理、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王玉鑫参加会议。
会上,潘满达宣读了《通辽市检察机关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实施方案》,对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潘满达强调,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是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巡回检察改革要求,加强新形势下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巡回检察人员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转变监督理念,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从行动上紧迫起来。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规范开展巡回检察工作,严格落实纪律要求,把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实现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双赢多赢共赢。
林建春在会上进行了表态发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是对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的一次重要检验。全局上下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配合巡回检察组开展好检察工作,客观真实提供相关材料信息,对于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梳理、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切实为巡回检察组开展检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王育民表示,将深刻认识开展巡回检察的重要意义,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此项工作,能动履职,把握巡回检察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巡回检察,做到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全面发现表面问题,重点发现深层次问题,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确保巡回检察工作顺利推进,切实提升巡回检察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