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铁路部门获悉,12月10日起,电子客票报销凭证和退票费报销凭证领取期限由原来的30天调整为180天(含当日)。
铁路部门表示,报销凭证换取期限延长,意味着在乘车之日起半年内,旅客都可以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报销凭证。
去年,电子客票在全国普速铁路推广实施,彻底告别纸质火车票。旅客只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实现“一证通行”,实名制核验、检票、验票更加便捷,而且能够有效防范丢失车票、购买假票等风险。
部分老年人、未成年人及不习惯使用互联网购票的旅客,依然可通过人工窗口、代售点等传统方式购票,购票流程和购票证件均没有变化。
铁路部门介绍,报销凭证专门用于报销使用,票面注有“仅供报销使用”字样,而“行程信息提示”仅作为旅客购票的信息提示,不作为乘车凭证和报销凭证使用,旅客购买电子客票后可直接凭购票证件进站乘车。
形成信息提示获取方式:(1)可通过网站自行打印或下载“行程信息提示”;(2)可到实施电子客票的车站窗口或自助售取票机打印“行程信息提示”。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郁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