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就义细节从容走向绞刑架被施以三绞处决法
头发剃去,双目直视,表情平和。只是,在他那满是皱褶的灰布棉袍之下,挂着又黑又粗的铁链。1927年4月28日上午10时,李大钊从容走向绞刑架前留下这样的遗照。
01 领导革命运动,招来“仇视”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李大钊负责党在北方的全面工作,并任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北方区分部主任。在极端危险和困难的情况下,李大钊积极领导并亲自参加了北京反对帝国主义和北洋军阀的“三一八”运动,号召人们用“五四”的精神、“五卅”的热血,不分界限地联合起来,反抗帝国主义的联合进攻,反对军阀的卖国行为。
但这些革命活动遭到北洋军阀的仇视,他们下令通缉李大钊。1927年4月6日,奉系军阀张作霖勾结帝国主义,在北京逮捕了李大钊等80余人。
02 被判死刑,绞刑架专从国外订购被捕的当天下午,李大钊就被讯问。他虽回答了审讯中提出的所有问题,但却从未透露党的任何有效信息,反而还宣传了党的主张。1927年4月28日,奉系军阀安国军总司令部等组成的特别法庭对李大钊案件进行“军法会审”,决定对李大钊等判决绞刑,立即执行。
李大钊认可死刑,但不愿接受枪决,希望接受绞刑,于是张作霖专门从法国进口了绞刑架。
李大钊是第一个走向绞刑架的人。《国民日报》的报道说,受刑时“每人约费时十八分始绝命”,但据有关人员回忆,李大钊受刑的时间可能约有40分钟。因为敌人极有可能对李大钊实行了古已有之的异常残酷的“三绞处决法”。
敌人第一次把李大钊绞昏后又放下来,仍然劝他“悔过”。李大钊同志苏醒过来,愤恨地说:“你们把我绞死,我的灵魂不死,革命不死!”第二次还是劝他“悔过”,李大钊慢慢地睁开眼睛,冷笑一声说:“力求速办!”敌人的妄想完全破灭,第三次结束了李大钊的生命。
03 李大钊的《狱中自述》在狱中,李大钊的《狱中自述》一共写了三稿,初稿较为简略,三稿比起二稿只作了某些文字上的修改。
在“自述”中,李大钊回顾了自己壮烈的、革命的一生,表达了自己的坚定信仰和伟大抱负,宣传了反对帝国主义、改造中国的革命主张。此外还谈了孙中山“亲自主盟”介绍他“入国民党”的情况,以及国民党在北京和广州、武汉的一些情况。
但三个稿子没有一个字提到共产党,没有承认自己是共产党员,更谈不到有任何泄露党的机密之事。这一点,就连当时的敌人也不得不对报界承认:“李无确供”。
李大钊从不畏惧牺牲,他曾以《牺牲》为题写文,直抒胸臆道:“人生的目的,在发展自己的生命,可是也有为发展生命必须牺牲生命的时候,因为平凡的发展,有时不如壮烈的牺牲足以延长生命的音响和光华。高尚的生活,常在壮烈的牺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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