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就聚餐?不行啦!农村聚餐100人以上要报告!
重阳佳节聚餐??
不能说聚就聚!!
为保障食品安全
花都区食药监局出新规定啦~!
重阳节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重阳节来临之际,为保障大型群众性活动和农村宴席食品安全,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区食品监督局对近期我区举办的重阳敬老活动进行了全程督导和食品安全保障。
1
制定指引,明确责任
制定了《花都区大型群众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引》和《花都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引》;同时针对各星级酒店、旅游景区、大型餐饮单位等集体聚餐活动,该局联合商务局共同发布了《广州市花都区商务局广州市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化大型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承办者及餐饮单位的主体责任、处理程序以及工作要求。
2
建立完善保障网络
以区食安办(业务科室)为二级网格,街(镇)为三级网格;村(社区)为四级网格。建立起了“条块结合、群防群控、全面覆盖”的三级保障网络,实行分级指导。农村集体聚餐按规模大小实行分级指导。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200人以下(不含200 人) 的聚餐活动,由本村(居) 委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现场指导; 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500 人以上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乡镇派出机构派员指导;必要时报请区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员协助指导。
3
加强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督促举办者落实报告登记制度,在接到大型聚餐活动申请后,食品药品部门按照集体聚餐按规模大小实行分级指导,实施现场检查,督促主办者或者餐饮单位主动排查隐患,明确风险点源,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环境卫生、原料控制、清洗消毒等各项制度规范;特别是加强食材管控,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督促使大型群众性活动、农村集体聚餐、大型宴席承办者等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4
加强现场监管,驻点监督
对于就餐人数规模较大的,宴席当天,区食药监执法人员会驻点监督,重点对聚餐现场的卫生条件、厨师健康状况、菜谱、食品原料的采购、贮藏加工及餐具消毒等进行全面检查,并督导厨师对加工环节进行规范化操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开展快速检测,提供技术保障。在每餐次到现场进行快速检测,确保所用的果蔬、肉类和餐饮具符合标准,有效地剔除以上情况超标而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
农村集体聚餐实行报告登记制度和分级指导制度
对一次性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以下同)的农村集体聚餐实行报告登记制度。举办者应当在聚餐举办3日前以书面、短信等形式向本村(居委)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聚餐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集体聚餐举办者姓名、聚餐事由、聚餐时间、聚餐菜单、举办地点、预计参加人数,如果聘请专业加工服务者承办,还应报告承办者的基本情况。村(居)委食品安全信息员应当做好聚餐信息登记工作,并向聚餐举办者发放《广东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村(居)委食品安全信息员应当在聚餐举办2日前将聚餐信息报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登记并报告镇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来源:花都区食药监局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