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房屋损坏赔偿纠纷
永定区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房屋损坏赔偿纠纷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这么短的时间内把纠纷处理好了,让我免除了来回奔波之苦。”。近日,永定区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前置”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房屋损坏赔偿纠纷,张家界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赔偿业主罗某房屋损失43000元,案件在诉讼前就得以圆满化解。
2020年5月,家住张家界某小区17楼的业主发现家中屋顶渗水,随后物业公司通知18楼(顶楼)业主罗某回家查看。收到通知后,远在在长沙上班的罗某当天赶回张家界,发现家中被大量积水浸泡,房屋装修毁损严重。经现场勘察,确定系楼顶施工时工人未将下水管拦网固定好,导致石块进入下水道导致管道破裂引发漏水,物业公司承认是其所聘请的人员施工不当造成漏水。事后,罗某与物业公司就房屋赔偿问题进行多次协商,但始终因赔偿款差距过大而未果。
今年来,为进一步强化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永定区人民法院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文书送达、司法鉴定三项工作前移,积极探索“调解前置、鉴定前移、送达压前”。调解前置是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法院在纠纷受理前先行委派法院专职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律师及相关行业调解组织、基层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直接由法院出具相关的民事法律文书,无需再进入复杂的诉讼程序,从而经济、迅捷地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平和化解矛盾,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鉴定前移是指原告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鉴定意见证明,由立案庭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先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程序,可有效减少矛盾纠纷化解时间,防止案件在审判庭室空等空转,有利于提高案件质效。送达压前是将相关民商事案件初始文书的送达工作提前到立案阶段实施,可有效预防被告人联系不上等问题,有利于使审判团队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专注于案件审判。
据统计,2020年至今,永定区法院通过“三前”机制,委派诉前调解案件598件,调解成功362件;压前送达初始文书案件228件,其中邮寄送达29次,直接送达61次,短信送达715次;办理诉前鉴定案件8件,办结3件,化解矛盾纠纷1件。下一步,永定区人民法院将结合“431”机制要求,进一步从源头防止矛盾激化,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区,为永定区诉源治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永定区人民法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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