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是一种什么样的刑罚?看完之后起一身鸡皮疙瘩!
“凌迟”,最初写作“陵迟”,出自于《荀子·宥坐》:“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意思是三尺的坡因为太陡,车便拉不上去,而百仞高的大山因为坡缓,车反而能拉上去。这里“陵迟”的意思是山丘的缓延的斜坡。 “凌迟”取其中的缓慢之义,让人慢速死去,如何才能让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古人便想出一刀一刀地割下身上的肉,让肉体受到残酷的痛苦。
“凌迟”作为古代刑罚的一种,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代,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具体的刑罚过程就是肢解身体,然后一道道的割肉。也有说法讲就是要割够3000多刀,或者叫做“千刀万剐”。也有一说讲,行刑人也要保证罪犯在凌迟过程中不会死去,这样才能达到折磨的效果,受刑的人往往要忍受数小时的煎熬,才会真正的断气而亡。
这在古代已经算得上是极刑了,但是每个朝代对于施以极刑这样的事情定刑量刑以及实施都有一定的出入。比如说,有传闻讲“通奸并且谋杀亲夫”的,就要上凌迟刑,谋反篡逆,也会有凌迟之刑。总而言之,一定是在礼仪道德上犯了十恶不赦的重罪的。历史上出名的被实施了凌迟之刑的,就是明朝的太监刘瑾,据说他被割了三天三夜,共有四千七百多刀。到了清朝晚期,这项才被废除了。
在唐朝之前比较重的刑罚就是斩首,在唐以后,也就是五代十国的时期才有了凌迟这个刑罚,中国历史上被凌迟的人还是比较多的,比如明朝大宦官刘瑾一共剐了三天,3357刀最后才死的。崇祯时期的温体仁以杖母不孝被凌迟,整整剐了3600刀。中国最后一个被凌迟的人是清朝末年的一个恶棍,在北京菜市口被凌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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