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套路多!中消协发布《2021年校外教育培训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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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中消协发布《2021年校外教育培训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报告》指出,随着校外教育培训行业规范治理的不断深入,以及校外教育培训行业的转型发展,校外教育培训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将面临新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报告》认为
我国教育改革进入深水期,密集出台的政策将引导校外教育培训行业重新洗牌,在行业洗牌过程中一方面学科类培训机构或停业或转型,但善后处理不力,甚或“卷钱跑路”,另一方面有些受新冠疫情影响,经营不善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假借政策因素趁机“甩锅”“金蝉脱壳”,导致部分消费者面临“上课难”“退费难”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新冠疫情以来,校外教育培训行业加快线上布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到线上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培训质量合理评估、培训课程开放性设置、消费者信息保护等新问题。还有值得关注的是在线校外教育培训与其他行业融合发展带来新问题,如捆绑销售、教育贷监管、线上课程隐藏网络游戏等。
《报告》指出
当前校外教育培训行业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合同纠纷多。培训机构在制定格式合同时,存在诸多对消费者不公平条款。部分培训机构利用消费者合同意识淡薄,甚至不与消费者签订正式合同,或者销售人员代替消费者签订合同。
二是售后问题难解决。售后服务渠道不畅通,有些培训机构特别是线上培训机构不重视售后服务,在消费者付费后“失联”;部分培训机构因经营不善关门跑路、拒绝或拖延退费、设置苛刻退费条件等;部分非学科类机构假借“双减”政策,关门停业,拒不退款。
三是虚假宣传手段多。虚构学员培训案例、师资力量和培训效果,编造消费者评价数据;夸大培训机构实力,实际教学质量与体验课、试听课质量相去甚远;部分培训机构为售卖课程,刻意隐瞒部分职业资格证考试报名条件限制,诱导消费者缴费,甚至消费者提出质疑后,承诺可以帮其伪造学历或工作经历。
四是预付式消费风险大。一些培训机构以折扣优惠诱导收取大量预付费,后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倒闭、跑路后预付费用难以追讨;部分培训机构为规避“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费用”的规定,采取买3个月赠3个月课程、分班次付款等方式,变相提高单次课程和总的培训费用;有的预付费用时被诱导办理“消费贷”,机构关门后无法上课却仍需按期还贷。
《报告》显示
当前校外培训作为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补充,仍有强大消费需求,随着相关政策逐步落地,行业调整伴生的消费风险还会陆续释放,强化校外教育培训消费者权益保护要引起高度重视。
《报告》显示,2021年,受新冠疫情以及校外教育培训行业治理政策的冲击,我国校外教育培训领域消费维权舆情及消费者投诉呈上升趋势。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有关校外教育培训的投诉案件共80528件,同比增长43.4%;教培机构频现跑路及退费风波成为2021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之一 。投诉案件主要集中在合同纠纷多、售后问题难解决、虚假宣传手段多、预付式消费风险大几个方面。其中,合同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类别,2021年有关合同的校外教育培训投诉35813件,占比44.47%,排在首位。
《报告》从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提出六点建议:
一是完善相关立法,将现有政策中关于培训机构性质界定、设立审批、教育教学、教材使用、收费监管、服务合同、从业人员、法律责任等,探索以制定“社会教育促进法”的方式提升固化,推进其发展规范化、法治化;
二是加强协同治理,确保落实《“双减”意见》的各类政策措施配套健全、有效落地;
三是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及其职责,加强监管体系内外部的沟通协调,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四是建立日常监管执法机制,在阶段性专项整治行动之外,加强行业发展规律研究,建立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处置长效化机制;
五是加大培训机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保障消费者预付资金安全;六是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培训机构合理定价、规范服务,发挥消费者协会参与立法、社会监督、纠纷调解、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等各项职责作用,发挥新闻媒介的监督作用,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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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教育发布 北京青年报
编辑:何文洁
编审:郝彬
终审:王宇 苏金柱 鲍丹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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