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第六巡回检察组向省未管所(太原四监)反馈巡回检察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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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六巡回检察组在省未管所(太原四监)召开巡回检察工作情况反馈会。
省检察院第六巡回检察组组长贾潞斌宣读巡回检察反馈意见书,通报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并就做好监狱整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树牢执法司法理念。要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民警执法办案意识,做到依法依规履职办事。从严管警治警,加强对民警执法行为和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
二要维护监管场所安全。要落实常态化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整治,落实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和重点制度的安全管控,推动解决隐患问题,严格防范查处违禁物品流入监内,全面提高监狱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的能力水平。
三要践行落实改造宗旨。要坚持践行监狱改造宗旨和监狱工作方针,扎实开展罪犯思想政治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教育引导罪犯树立正确的改造观,激励罪犯认罪悔罪、遵纪守法、重新做人,促使其回归社会后成为守法公民。
四要全面推进依法治监。要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减假暂案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审查监狱各类执法事项,规范案件的办理程序,强化法检司联合办案审理,突出办理过程监督指导,坚决确保依法依规执法办案。
监狱党委表示,全面接受检察反馈意见,自觉主动认领检察组发现反馈的各类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措施,做到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存在的隐患标本兼治;深入推进监狱法治建设,依法依规做好监狱工作。
来源:省未管所(太原四监)
责编: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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