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被骗!富宁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通报
富宁县公安局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警情通报
【第十期】
一、诈骗案件情况
2022年7月5日至7月11日,我县电诈案件发案8起,发案地新华镇7起,者桑乡1起,受害人户籍地为新华镇6人,者桑乡1人;8起案件损失金额20万余元,其中最高单起被骗13.7万余元。
二、案件类型
(一)贷款、代办信用卡类诈骗
案例:黄某某于2022年7月5日接到一个自称是汇丰银行经理的电话,对方向其咨询是否需要办理贷款业务,随后自称汇丰银行经理的人告诉黄某某一个银行工作人员的微信号,黄某某添加该微信号后,银行工作人员又发送一个二维码到黄某某微信上,黄某某通过该二维码向汇丰银行客服咨询了贷款业务。随后,跟对方签订一份3万元人民币的贷款电子合同,银行工作人员称为保证黄某某有偿还贷款的能力,让黄某某打款30%的借款额度到银行卡账户上,之后银行工作人员又称为了保证借款审核通过要查看黄某某银行卡内的资金流动是否正常,最后黄某某被对方以资金流动是否正常为由诈骗了4499元人民币。
(二)兼职、刷单类诈骗
案例1:2022年6月底,有陌生人添加池某某的微信之后被该陌生人拉进一个微信刷单群内,该微信群内管理人员会发布关注、点赞抖音博主的任务,完成任务后将截图发送到微信刷单群内会获取3元人民币至5元人民币,到2022年7月3日有人在该微信刷单群内发布一个“fast语”APP的链接,对方称在“fast语”APP上刷单也可以获取相应的红包,池某某通过链接下载并注册“fast语”APP,通过“fast语”APP提示到淘宝APP上浏览指定的商品后会获取对应的红包,之后对方又发送一个网址(www.diyiw101.top),对方称在该网址上刷单会获取更高的佣金,池某某通过浏览器登陆网址,并在该网页上注册进行以先垫付的方式进行刷单,按照对方的指示操作将钱转账到指定银行卡账户转账后池某某网页上的钱包会有对应(1:1)的积分,拿积分进行刷单获取佣金,其在该网址上刷单被骗10860元人民币。
案例2:2022年07月03日李某某在百度贴吧“王者荣耀”贴吧内看到一条网店招聘客服的广告,李某某私信对方,随后添加对方的QQ账户,之后便通过QQ账户和对方进行联系,对方让李某某下载京东APP并设置简单的账户和密码,李某某将自己的京东APP账户和密码告诉对方,对方帮设置简单的操作,第二天就可以通过京东APP上班了,对方在李某某的京东APP上下了四个话费充值的订单,支付这四笔订单,每笔会得到10元人民币的佣金,支付的订单费用也会退还到李某某的银行卡账户内,四笔订单都是通过京东APP网银支付方式完成的,李某某支付后才发现被骗,被骗金额3422元人民币。
(三)投资理财类诈骗
案例1:2022年6月初张某某在家中刷百度APP短视频时刷到一条炒股赚钱的视频,于是张某某在该短视频下留言和对方咨询炒股赚钱的相关情况,后面双方互相添加了QQ账户,之后张某某按照对方提供的两个网址(1、http://wingudelex.win;2、http://wingudelex.vip)进行炒股,到2022年7月1日发现两个网址无法打开,才发现被骗,共计金额19440元人民币。
案例2:2022年7月6日,薛某报警称,其在网上玩一个炒股的APP,投了十三万余元进去,进行提现操作时被APP告知还需要交近五万的保证金才能提现后,才发现自己被骗了,要求派出所处理。
(四)其它类型诈骗
案例1:陈某某2022年7月6日收到一条自称系云南省医保局更新医保凭证的手机短信,短信内附有一条网址(www.d.ra3vo.in),短信内容称在2022年7月7日前将医保凭证信息更改完成才能恢复使用,陈某某就相信了,于2022年7月6日陈某某通过手机浏览器输入该网址(www.d.ra3vo.in)打开页面,陈某某填写本人名字,银行账号,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号码,之后收到银行短信验证码,陈某某便将银行卡验证码填写进入该网页上,陈某某将信息填写完成后保存就退出页面,到2022年7月6日陈某某发现绑定修改医保的银行卡被转出4494元人民币。
案例2:2022年7月7日,伍某某在家中收到一条微信好友表哥罗某某添加的申请信息,添加后罗某某发送一个微信好友二维码给伍某某,让伍某某跟对方了解罗某某购买机票是否出票情况,对方告诉伍某某需要转账17000元人民币才能出票,伍某某把情况告诉罗某某,罗某某要了伍某某的银行卡账户信息,随后罗某某发送一张转账到伍某某银行卡账号27500元人民币转账信息的截图给伍某某并告知这笔钱4个小时至24个小时才到账,后面罗某某让伍某某转账10000元人民币到卖机票提供的银行卡账户和5000元人民币作为隔离费用也转账到卖机票提供的银行账户上,之后伍某某转账15000元人民币到卖机票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上,到2022年7月8日伍某某发现银行账户并没有收到罗某某转入的钱,发现被对方诈骗。
案例3:何某某(学生)于2022年7月9日手机接收到QQ群(小海螺)群昵称"助理"QQ的一条信息,内容为扫描输入虚拟代码3.33元点击支付输入密码后显示支付失败截图给对方领取1888元红包以及签名照和观看直播权限,何某某信以为真便添加“助理”的QQ账户,之后对方发送一个微信返款免扣费的二维码给何某某,何某某向对方转账3.3元,对方称因何某某是未成年人导致对方的账户被冻结30000元人民币,要求何某某配合对方指示要求进行解冻,否则何某某的监护人需要赔偿,于是何某某按照对方要求完成操作,共被对方诈骗8495.3元人民币。
富宁警方提示:
1、不要有“贪图小便宜”“轻轻松松挣大钱”的心理,不要轻信所谓的高额回报,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
2、网络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任何要求垫资的网络刷单和兼职都是诈骗,遇到刷单、兼职的网络广告,千万要提高警惕。
3、凡是私下通过微信或QQ等,要求提供个人信息、银行卡账户或验证码,即为诈骗。
诈骗套路不计其数,但最终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从你手里拿到钱,不论骗子说得多么天花乱坠,你只要坚守一个原则--不转账,骗子就奈何不了你。
来源:富宁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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