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绝不是家务事!我州成立首个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
(来源:美丽景洪发布)
8月12日
全州首家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
在西双版纳州救助管理站揭牌成立
标志着西双版纳州反家庭暴力工作
迈上新台阶
家暴绝不是简单的“家务事”。家庭暴力,极大地危害着家庭的稳定以及家暴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反家庭暴力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是弘扬家庭美德、形成平等和睦文明家庭关系的有效途径。
新成立的反家暴庇护中心
西双版纳州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由州妇联与州民政局共同筹建,将为居住在本州、遭受家庭暴力、面临人身安全威胁和暂时无法回家的家暴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救助,庇护入住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被家暴人员在临时性社会救助期间食宿全免。
对家暴说“不”
妇女是推动社会的重要力量,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乎妇女儿童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提升,是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题中应有之义。据了解,自《反家庭暴力法》和《云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实施以来,全州各部门通力协作,在家庭暴力预防、发现、处置、惩戒、救助等方面做出积极的探索和有力的实践。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的设立,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开辟了一条绿色维权通道,能够帮助更多受到家暴侵害的妇女儿童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和政策保障,是有效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抓手。
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
西双版纳州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设有9个床位,工作人员为前来求助的家暴受害者精心准备了床铺、洗漱用品等,还可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求助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心理咨询服务及政策性支持。通过心理辅导、人文关怀、法律服务等措施,帮助家暴受害者尽快走出家暴阴影,重新获得生活的勇气和力量。
"当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接待被家暴人员后,我们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进行询问登记,并为被家暴人员提供医疗救助、心理咨询、生活照顾、法律援助等服务,即使被家暴人员离所后,我们也会跟踪随访被家暴人员的离所生活。”西双版纳州救助管理站的负责人艾罕尖向参观救助工作的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志愿者详细介绍了被家暴人员来到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后的救助流程,并表示将进一步规范救助庇护流程,完善反家庭暴力援助通道和维权通道,向家暴受害者提供一整套社会支持,将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的职能发挥实效。
揭牌仪式后还举行了座谈会,就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等问题进行交流探讨。
“今天我更加深刻地了解到,之前我们社区志愿者原地调解家庭暴力并不能让被家暴人员得到很好的保护。现在有了庇护中心之后,可以将被家暴人员送到此处,让她们能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帮助。”江北街道沧江社区党总支书记王国梅在参观了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后表示,庇护中心的成立,为解决家暴问题、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构筑起了全社会参与的反家暴格局。
· 反家暴小知识 ·
①
这些行为,都属于家暴!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 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行为种类作了列举式扩充,明确 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
②
制止家暴,国家做了什么?
首先是 立法保护,如在2016年3月1日制定实施了《反家庭暴力法》,全国各地也相应出台了配套法规和政策。
公安、妇联、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等部门 建立网格化多元调解和反家暴联动机制。
法院方面,将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确立为独立的案由,并及时发布了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
③
《反家暴法》的保护对象
保护对象不只是家庭成员,还扩大至在一起生活的人。
④
发生家暴,如何自我保护?
首先,应当 立即打110报警,拍摄伤情照片,及时就医;公安派出所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其次,可 向妇联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求助;也可以 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制止家暴,是社会各方的共同责任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如果遭遇家暴
一定要勇敢说“不”
积极寻求帮助
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记者: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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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xsbnjhtv@163.com
监 制:王 晶
终 审:岩温扁
责 编:巩 娅
编 辑:刘立曼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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