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总裁”归案记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原北大资源集团总裁叶丽宁私分国有资产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叶丽宁当庭认罪服法。至此,这场时间跨度长达8年之久的国际追逃追赃的正义之战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外逃八年的“红通人员”叶丽宁(左)来到北京市海淀区纪委监委投案自首。盛慧 摄
“霸道总裁”私分公款,任性而为葬送幸福生活
2017年6月22日,北京市海淀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花蕊又度过了一个漫长的“不眠之夜”。上班时间还没到,她便早早来到单位门口,今天她要等的是一个自己已经“日思夜想”整整8年的“老朋友”。
“终于要见面了!”
没过多久,一名50多岁的中年妇女出现在海淀区纪委监委门口。虽然没有直接见过面,但是花蕊还是一眼认出了她,“叶丽宁”。
“花蕊,我是来自首的,谢谢你。”
叶丽宁,女,1966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1987年本科毕业后即留校担任北大党委研究室秘书,之后又担任北大资源开发公司(后更名为北大资源集团)副总经理,年仅32岁的她早早地走上了领导岗位。事发前,叶丽宁共在11家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6家企业担任股东,还在29家公司担任过职务,是普通人眼中标准的“成功人士”。
强烈的事业心,争强好胜的个性,精明干练的工作作风,成就了她的辉煌。但是随着职务升迁,叶丽宁的骄横之气也不断滋长,同事们评价叶丽宁是“出了名的霸道总裁”。2001年,当看到其它高校校办企业高管拿着高薪、享受期权,待遇明显优于自己时,叶丽宁心中失衡,她不顾公司负债运行、连年亏损现状,向董事会提议用公司账上沉淀的资金给员工发奖金。2001年至2004年,通过转移房租收入、隐瞒收支等方式,叶丽宁伙同其他高管(另案处理)将巨额国有资产分发给集团领导和部分员工。
后来得知事情败露,2009年8月,叶丽宁经深圳罗湖口岸前往香港,从香港逃往英国,开始了她的“潜逃之路”。坐在国际航班上的叶丽宁心中曾掠过一丝侥幸,以为自己可以“逍遥法外”,逃脱法律制裁。辗转8年间,叶丽宁变换身份、隐姓埋名藏匿于英、美多国,最终“留洋梦”还是被现实击碎。没有亲人陪伴,没有朋友倾诉,没有固定住所,没有收入来源,叶丽宁不得不靠给房东帮佣、带孩子、当保姆来折抵房租、维持生计,连件像样的衣服都买不起。
从名噪一时的“女总裁”到护照过期的“黑保姆”,从曾经的光鲜亮丽到现在的老态龙钟,从父母亲人的骄傲到如今的心痛惋惜……51岁的叶丽宁在“不归路”上越走越远,直到她遇到了花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