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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法院召开非法集资案件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
11月27日,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伊犁州直两级法院2019-2020年依法审理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同时发布两起典型案例。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州直两级法院共审理一审非法集资类案件9件17人,二审案件6件10人;一审案件中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罪名的16人,集资诈骗罪罪名的1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人,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6人;涉及的集资参与人有4100余名;非法集资的资金达3.347亿元。同时,非法集资有大额化、地域性、追赃困难、方式多样等特征。
随着人民群众的理财需求进一步增加,不法分子乘机而入,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数量也逐年上升,此类案件最终导致集资参与人损失难以挽回,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唤起广大群众在投资理财时防范风险的意识,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无风险、高收益”等宣传,应正确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依法投资、理性投资。
近年来,伊犁州直两级法院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保障伊犁经济健康发展、保卫老百姓的钱袋子为己任,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来开展工作。一是建立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备案制度和重大案件督办制度,监督指导县市法院依法审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二是坚持内外联动,积极参与研究完善涉案财物处置共享平台、跨区域跨部门工作衔接配合程序、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在预防、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形成合力,不断提升打击处置工作效果;三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着眼伊犁经济发展大局,尊重金融市场规则,严格区分金融犯罪与金融创新、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的界限,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创新相统一,坚持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激发市场活力相统一,努力实现精准打击和有效保护。四是加大司法宣传力度,以案例剖析、法制宣传、公众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理性投资,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的意识,最大限度的警示群众“远离非法集资”,使群众主动参与到宣传、防范、拒绝非法集资的队伍中来。
作者:马奉君
总编:冯金柱
原标题:《伊犁州法院召开非法集资案件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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