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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容情,法亦容情” | 男子被困高速服务区求助法官
“法不容情,法亦容情” | 男子被困高速服务区求助法官 原创 上栗法院 上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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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非冰冷的条文,而是情感和理智的完美融合,法律的温情,需要人性的光辉去爱护、去撒播。
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接到一名被保全人的电话:“法官同志,谢谢您!我已经下了高速回到了家,今天去银行把剩余的贷款还掉了。”
据悉,打电话的男子李某,是一个诉讼保全案件中的被保全人。2019年4月,被保全人李某以购买沙石为由,向某银行借款人民币5万元,借款合同约定贷款到期日为2021年4月。贷款到期后,李某还有剩余三万余元未偿还,该银行遂向上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因担心被申请人转移财产,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特向上栗县人民法院请求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诉讼保全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经总对总、点对点网络财产查询和线下传统查询,依法冻结了被保全人李某的银行账户和网络资金(微信、支付宝)。
李某是一名货车司机,银行卡和微信、支付宝被冻结后,无法给货车加油,被困在了高速公路服务区。意识到欠债给自己带来的后果后,他立即联系朋友,让朋友帮忙先向银行偿还一部分贷款,并打电话向执行法官求助,法官了解情况后,多次与申请人某银行进行沟通,李某的燃眉之急才得以缓解。
法不容情,一个人触犯了法律就应当接受法律的惩罚;但法亦容情,面对李某这种情况,我们执行法官也可以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尽量给予帮助,这样既能促使被保全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也能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为后续审判工作奠定基础。
▲作者:李小玲、戴清莎
编辑:戴清莎 审稿:谭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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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不容情,法亦容情” | 男子被困高速服务区求助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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