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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党史·雨花记忆㉜︱长沙市郊区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百年党史·雨花记忆㉜︱长沙市郊区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原创 飞梦雨花 飞梦雨花 收录于话题 #百年党史·雨花记忆 32个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全国还有约三分之二地区的农民被束缚在封建土地制度下。因此,在全国进行土地改革,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1950年6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要求在3年内有计划、有秩序地完成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在接下来召开的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刘少奇作《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和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土地改革运动开始在全国广泛展开。
195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长沙市郊区是城市工商业和农业发展的寸金之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城郊大部分土地被地主、豪绅、资本家、官僚、军阀和他们所把持的封建教会、寺庙、祠堂所占有。据1950年土改时对郊区雨花、云麓、桂花、福安、新开、岳文、岳云、金顺、靳顺9个乡的调查统计,占农村人口4.9%的地主,直接或间接占有60.9%的土地,人均8.79亩;占人口3.2%的富农占有8.9%的土地,人均2.4亩;占人口21.8%的中农,占有土地20%,人均0.79亩;而占农村人口40.8%的贫雇农,仅有4.5%的土地,人均只有0.09亩;其他阶层人口占29.3%,占有5.7%的土地,人均0.16亩。地主阶级依仗占有的大量土地,主要通过押金、地租、高利贷等方式,对农民实行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
1950年5月29日,中南军政委员会颁布《土地改革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并下发《关于建立省、市、县土地改革委员会机构及其工作的指示》。7月8日,长沙市郊区土地改革委员会成立。土改委员会下设调查研究、宣传教育、巡视检查3个专门委员会。郊区所属的文艺、金盆、岳麓、会春4个区也分别设立土改委员会。9月,长沙市委、市人民政府制定《长沙市郊区土地改革实施办法草案(第三稿)》,对土地改革的方针,政策作了系列的明确规定。
中南军政委员会。
土地财产没收征收方面:没收地主所有的田土、山,其土地上的塘坝、水井、水圳等水利设施亦随田没收;没收地主所有的耕畜和农具;没收地主多余的房屋。没收战争罪犯、汉奸、卖国贼、反动头目及破坏土改的犯罪分子的土地和财产。征收公田、学田、祠田、庙田、教会团体等土地、房屋、水利设施和耕畜农具。征收依靠工商业足以维持生活的工商业兼地主乡下的土地和房屋。
土地财产分配使用方面:一是为了城市建设与工业发展需要没收与征收的土地和房屋一律归国家所有,由市房地局管理,并分配给农民使用;二是凡用国有土地从事耕种者,一律不再交租,只照章交纳农业税;三是在土改中没收、征收的土地,按人口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使用;四是没收的耕畜、农具及粮食,按比例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配给贫苦的革命烈士家属和最苦的贫雇农;五是对地主也分给与当地农民同样的一份土地及农具;六是土地的分配使用,原则上以乡为单位调配。
1950年10月,市委、市政府从市、区抽调235人(其中湖南大学师生35人)组成土改小分队,深入郊区农村,访贫问苦、扎根串连、整顿农会,宣传土改政策,在农村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反封建宣传教育,在城区开展支持土地改革宣传教育。与此同时,土改委员会为18个乡培训了土改积极分子479人,并使农会12000多名会员提高了思想觉悟,为郊区土地改革从思想上、组织上做好了充分准备。
土改工作队员访贫问苦。
1950年10月25日,郊区党委经过讨论研究,决定先在雨花、岳云两乡试点土地改革。市、郊土改委员会和雨花、岳云两乡土改工作组队员,分四步逐步推开试点工作。一是深入广泛发动群众,宣传土改政策,提高群众对土改的认识;二是整顿、健全农会组织,雨花乡对农会会员、农会小组长逐一审查,岳云乡合并村级农会,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农会小组,选举产生代表,成立乡农民协会;三是划分阶级成分,确定征收、没收对象;四是分配土地和果实。
土改运动中农民打出“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标语。
1950年12月26日至28日,长沙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把支持农村土改及郊区土改工作列为中心议题,进行了讨论。1951年1月初,郊区铺开了7个乡的土改运动;2月25日,又全面展开了9个乡的土改工作。
土改工作队员下村入户进行访贫问苦,从发现和培养贫雇农积极分子做起,主动和他们一同劳动,交流受苦情况,融洽感情,宣讲土改政策,启发提高他们的阶级觉悟。接着成立贫雇农小组,召开小型诉苦会,控诉地主的剥削和压迫,再由几个贫雇农小组联合起来,召开大型的贫雇农会,开展典型诉苦,以苦引苦,进一步深入发动贫雇农参加土改斗争。1951年1月23日,岳麓区岳文乡在湖南大学操坪召开第一次斗争地主大会,农民争先恐后上台控诉地主分子的罪行,激发了他们参加土改的热情。
反映土地改革运动的大幅油画《控诉会》。
土改工作队员采取宣讲政策、小组讨论、自报公议、民主评定、全乡审查、上报批准、三榜定案的工作步骤,划分农村阶级成分。划分阶级主要以解放前三年的经济状况为依据,在工作中坚持三个原则:一是所划地主成分的户数一般不超过全乡户数的5%;二是先划地主富农,使农民的阶级界线分明、先易后难,把界线模糊的放在后期确定;三是严格审查材料,一切以事实为依据。经过划分阶级成分,全区12000多农户中、贫农7665户,占总户数的63.2% ;新老下中农3526户,占总户数的29% ;地主富农占总户数的7%;其他占0.8%。
由于郊区情况特殊,地少人多,阶级成分复杂,其土地和财产分配工作的难度很大。郊区土改委员会采取了以下办法:一是把全乡各类土地统一折合成标准亩,再进行分配;二是确定好分田对象;三是以乡为单位给贫雇农平均分配土地。同时,针对郊区个体手工业者以及地主兼工商业等复杂情况,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凡涉及工商业兼地主的问题,均邀请市工商联城乡联络处属下的支援土改工作组协商处理。其中特别是河东文艺、金盆两区的砖窑厂及河西岳麓区的湘粉厂,夹杂着土地所有权、租赁权、使用权等问题,郊区土改委员会均经过反复调查、讨论、协商,做出了实事求是的若干规定。
经过土地改革运动,全郊18个乡(1951年5月从长沙县划归郊区的9个乡在长沙县土改,未统计),农民分得土地79204亩,房屋4000余间,农具3629件,稻谷187.55万公斤,耕牛76头,家具12537件。有13685人新分到了土地,贫雇农每人分地最多的1.3亩,最少的0.7亩,全郊人均约为1亩。农村各阶层土地占有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占农村人口40.8%的贫雇农占有耕地由解放前的4.5%上升到46.99% ,占农村人口7.26%的地主、富农由解放前占有耕地70%下降到9.3%。农民分到土改胜利果实后,土改委员会组织各区分别召开“庆祝土地改革胜利翻身大会”。
全国人民欢庆土改胜利。
1951年10月24日,长沙市郊区区委书记许敬贤在全区干部会议上作了题为《为完成郊区土改复查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号召全区干部群众为完成土改复查任务而努力。随后,文艺、金盆、岳麓、会春4个区遵照会议要求,分别成立由区乡、村三级干部组成的土改复查工作委员会。10月底至11月上旬,市、郊土改委员会组织各区参加土改复查工作的干部进行为期一周的整训,为全郊土改复查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市郊土改委员会将全区27个乡分为三类:一类乡6个,其主要表现在土改中群众发动好,有一支较好的工作队伍;二类乡16个,有胜利果实分配不公的现象;三类乡5个,重点表现在群众发动很不够,干部包办代替严重。对此,土改复查委员会根据不同类型的乡村,采取不同做法,开展“四查四看”复查活动。一查地主是否被彻底打倒,看其是否有反攻倒算的行为;二查自身队伍是否纯洁,看是否有侵占集体利益和包庇、漠视地主破坏活动的行为;三查胜利果实是否合理分配,看胜利果实是否落实到位;四查阶级的划分,看是否有错划和漏划的地主成分。
1952年3月,全郊土改复查工作结束。共没收家具153件,农具65件,被服、蚊帐119套,房屋12.5间,退谷100石,缸6口,其他82件。对2户错划的阶级成分进行了更正。
1952年郊区土改复查委员会将金顺乡没收地主的粮食分发给贫困农民。
在深入开展土改复查工作的同时,郊区开展了查田定产,定权发证工作。查田定产工作分两期展开,第一期从1951年11月1日至1952年1月15日结束,在岳麓区金顺、靳顺和云麓三乡试点;第二期从1952年2月15日全面铺开至5月15日结束,深入广泛开展查田定产工作。全郊经查田定产工作,共普查田土8.07万亩,其中查出集体、农户瞒报田亩4308.77亩(金盆区376.87亩、会春区1150亩、文艺区1220.3亩、岳麓区1561.6亩),定产为1913.3万公斤,公粮任务为292.1万公斤。
经过两年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长沙市郊区彻底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广大农民群众分到了土地和大批生产资料,真正从经济上做了主人,从而使农业生产力获得了较大的解放,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原标题:《百年党史·雨花记忆㉜︱长沙市郊区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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