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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疫情管控期间涉及到的这些法律问题,需要特别关注!
依法防控 守护你我
近日来,上海的疫情防控已经进入最吃紧的关键阶段。虹口区的“大白”志愿者们的身影,穿梭在社区的每一个角落里,守护着这座城市的温度。
作为虹口市民的我们,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更要注意避免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的行为,让防疫成为一种责任,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
以下整理关于疫情中涉及的16个法律问题,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管控措施篇
上海发布自3月25日18时起,如仍无相关核酸检测记录,“随申码”将会被赋黄码
一、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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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51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或情节严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
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刑法》第330条,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确诊、疑似新冠人员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44条规定,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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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疑似新冠人员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根据《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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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刑法》第330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以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刑法》第330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出行篇
上海一男子伪造体检证明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被判获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一、
封控区域内的小区居民擅自外出、聚集或参加打牌、娱乐等行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或情节严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刑法》第330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非封控区域内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佩戴口罩、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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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或情节严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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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刑法》第330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根据《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伪造、变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使用他人健康码、行程码等骗取防控人员信任,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伪造、变造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使用他人健康码、行程码等骗取防控人员信任,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四、
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刑法》第330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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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根据《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共安全篇
一、
疫情期间,殴打辱骂医务工作人员,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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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第32条,禁止任何人殴打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伤害医疗卫生人员,非法限制医疗卫生人员人身自由,谩骂、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医疗卫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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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234条和第246条,构成故意伤害罪、侮辱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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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刑法》第330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微信群等网络媒体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
根据《刑法》第291条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根据《刑法》第293条: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该类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
拒绝配合疾控中心和公安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刑法》第330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社区工作人员等)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根据《刑法》277条,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常生活篇
一、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上海高岛屋百货公司高价蔬菜被顶格处罚
1
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225条第(四)项之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二、
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经劝阻无效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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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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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刑法》第330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在疫情防控期间,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棋牌档、麻将室,违规售卖感冒发烧药品,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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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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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刑法》第330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用工篇
现在的你,是否在居家办公?
一、
因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或者其他隔离管控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工资如何支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
因疫情居家办公,居家办公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要指导企业工会积极动员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在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受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
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根据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通知》(工发电〔2020〕4号),对于企业安排以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职工,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鼓励企业与职工树立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理念,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劳动关系,尽可能协商解决有关工资待遇问题。
结语
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病防治法》第16条规定)。
此次疫情没有旁观者。我们看到了国家强大的凝聚力和那些为我们负重前行的守护者,这就是无数信念积聚起来的力量。我们相信,坚持依法防疫,从我做起,用法律守护疫情防控的最后一道防线,“拨开云雾见天日,守得云开见月明”的一天终将到来!
作者:虹口区司法局
原标题:《注意!疫情管控期间涉及到的这些法律问题,需要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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