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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法院发布首例“诉前调书”字号民事调解书
近日,南部法院家事法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视频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诉前调解申请司法确认和出具调解书案件不纳入民事案件司法统计的通知》,出具了首份“诉前调书”字号民事调解书,以快速度、低成本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便捷与温情,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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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南部法院受理了原告赵某与被告蒋某离婚纠纷一案,该院家事法庭特邀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因面临新冠疫情,在外务工的被告蒋某无法到庭,调解员便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视频的方式组织双方“远程调解”,最终促使原告赵某与被告蒋某和平离婚。至此,南部法院首例“诉前调书”案号民事调解书正式生效。双方当事人对南部法院高效便民的调解方式连连称赞,对该院出具“诉前调书”字号民事调解书的工作方式和热情的服务态度表示感谢。
“诉前调解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与诉中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一样,均具有强制执行法律效力。通过诉前调解出具民事调解书的方式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不仅能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能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有效减轻诉累,是我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该院家事法庭庭长何小刚说。
据悉,自3月15日家事调解员入驻该院家事多元解纷中心以来,已成功在诉前化解纠纷18件,其中原告主动撤诉10件,达成调解8件,真正促进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近年来,南部法院始终将矛盾化解在诉前作为工作出发点和着力点,主动适应新形势,努力为老百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多元解纷方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更充足、幸福感更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持续依托“群众家门口的片区法官”等平台,积极探索诉前调解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向基层延伸,不断优化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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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诉前调确”和“诉前调书”字案号?
202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诉前调解申请司法确认和出具调解书案件不纳入民事案件司法统计的通知》,将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和出具调解书案件作为诉前调解衍生案件管理,并于2022年1月1日起实行。诉前调解成功申请司法确认案件编立“诉前调确”案号,不再使用“民特”案号;诉前调解成功申请出具调解书的案件编立“诉前调书”字案号,不再使用“民初”字案号,“诉前调确”和“诉前调书”案号的法律文书均具有强制执行法律效力。“诉前调确”字案号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诉前调书”字案号的案件,则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原标题:《南部法院发布首例“诉前调书”字号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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