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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 | 物业业主起纠纷 委托调解止纷争
编者按
年初以来,鹤岗两级法院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将创建“四员合一”队伍、设立“社区法官工作室”、研发“e网通”小程序作为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有力抓手,推动解纷力量向基层一线延伸,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倾心打造独具特色的“塞北枫桥”。
“小区环境、物业服务这么差,安全存在隐患,我才不交物业费呢……”
“有的业主自从入住就没交过物业费,一拖再拖,长达数年之久,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怎么能更好地为业主服务啊……”
生活中,不少小区的业主常以小区环境差、物业服务质量差等为由拒缴或者迟缴物业费,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经常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困境,导致纠纷不断。绥滨县某住宅小区就曾经陷入这样的困境,让双方长期为其所累。
近日,绥滨县某物业公司因多次向业主李某某索要拖欠2年的物业服务费未果,将李某某诉至法院。立案庭收到物业公司起诉材料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涉案金额不大,经征得物业公司同意,随即将案件转至“四员合一”人员张某处,委托其对该纠纷进行调解。
为防止双方见面后发生争吵激化矛盾,“四员合一”人员遂将双方邀请到驻社区“法官工作室”,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在与李某某的交流中,了解到双方争议焦点为李某某的轿车停在小区监控范围内被剐蹭,到物业公司调取监控录像时,被告知小区监控录像发生故障无法调取,导致不能找到肇事车辆,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故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调解员借助此类纠纷成功调解案例,对李某某释法析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拒绝缴纳物业费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让李某某明白缴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义务和责任,不能因个人损失而拒交物业费。
随后,调解员又与物业公司进行了单独沟通,从物业公司应履行的职责、应尽的义务及如何处理好与业主之间的关系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讲清法理、讲明道理、讲透情理,提示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及时维修更换小区监控等设施,确保小区内的各类设施始终保持正常使用的状态,以高质量的服务赢得小区业主的认可和信赖。物业公司表示立即对小区内的监控设施进行排查,马上维修更换出现故障的监控设施,并承诺一定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做通双方思想工作后,调解人员将双方叫到一起,进一步做好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某当场缴纳了拖欠的物业服务费,双方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绥滨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法院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对适合委托调解的简单矛盾纠纷,及时委托给“四员合一”人员,最大限度简化工作程序,减轻群众诉累,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诉前化解取得积极成效。
文字:张玉涛
原标题:《诉源治理 | 物业业主起纠纷 委托调解止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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