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5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在平遥监狱召开巡回检察意见反馈会,对平遥监狱、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反馈巡回检察意见。平遥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王海明,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海军作表态发言。第二巡回检察组组长付利宝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2022年5月10至6月10日,荫营地区检察院组成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对平遥监狱和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交叉巡回检察,对监狱监管执法各项工作和检察院对监狱的检察履职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检察监督。
反馈会上,巡回检察组副组长史真存宣读了巡回检察反馈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平遥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王海明作出表态发言,表示巡回检察组的反馈切中要害、一针见血,平遥监狱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下一步要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压实整改责任,细化分解任务,精准传导压力,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告回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海军表示,要以巡回检察组的反馈为契机,全面认领问题,认真研究整改对策,压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事、落实到人,做到标本兼治、常治长效。
巡回检察组组长付利宝向平遥监狱和晋中市院对巡回检察的支持和配合表示感谢,并就做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深刻领会巡回检察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整改落实的行动自觉。巡回检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行的一项重大检察改革,对解决刑罚执行中的顽瘴痼疾、促进检察监督和监狱监管执法工作、维护监管秩序和司法公正以及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正确认识巡回检察问题整改的重要性,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做好反馈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折不扣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刑罚执行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
二是认真整改落实反馈意见,做好巡回检察“后半篇文章”。要敢于动真碰硬、直击要害,深入排查相关风险隐患。要以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减假暂”等监督案件办理流程,统一办案标准,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证据体系,推动减刑、假释案件的实质化审查工作落地见效,切实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执法司法公信力。
三是加强留痕管理和建章立制,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际成效。对于本次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清仓见底”。要系统梳理问题,把“当下治”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分类施策。要完善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和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是凝聚整改落实协作合力,形成“双赢多赢共赢”工作格局。要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避免“各自为战”,积极沟通,形成整改共识,凝聚检监整改合力。检察院和监狱双方要加强对反馈整改工作的沟通,也要加强和巡回检察组的沟通协调,形成良性互动,合力推动深层次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确保问题整改工作监督不缺位、效果不打折,促进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