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设计师看的广告史11:设计师出身的创意之王
没错,这个人就是——创意之王:乔治·路易斯。
当霍普金斯的《科学的广告》成为行业圣经。
有个男人却说——“如果广告是科学,那我就是个女人”。
当别人都在按严谨的行销流程亦步亦趋地制订广告计划。
有个设计师却说——“广告是说出真理的谎言”。
当里斯和特劳特宣称:“广告进入了‘定位’的时代” 。
有个创意人却说——“定位是个屁” 。
没错,这个人就是——创意之王:乔治·路易斯。
乔治·路易斯学生时代,正是广告事业飞速发展的时期,但没有任何一所学校开设有广告专业。在这个新鲜的领域,只有在美术院校的平面设计专业才有正式教育的机会,于是他进了艺术学校学习设计。
后来乔治·路易斯位列创意名人堂时,设计出身的他在一大圈文案出身的创意名人中显得额外耀眼。
一、广告狂人
当他毕业进入广告界时,伯恩巴克的恒美公司正领导着创意革命,如火如荼。乔治·路易斯加入其中,之后出来先后创办了三家自己的广告公司。这些新一代创意人都反对早期流行的USP式广告。他认为这种广告是暴力敲打消费的脑袋,特别是在药品广告中暴力敲打得特别严重,比如防蛀牙药品的广告就会出现很多恶心的蛀牙洞。后来,乔治·路易斯也做了一个药品广告,处处与USP针锋相对。这则广告上什么也没有,只有在纯黑底色上的两句对话:“约翰,是比利在咳嗽吗?起来给他吃点咳定。”
这就是乔治·路易斯的典型风格:没有商品成分,没有功能解释,没有不快的咳嗽场景,甚至没有企业标识……这在传统广告中是不可想象的,而这则广告却被视为新一代创意的典范。
就算有明星代言,乔治·路易斯也毫不收敛,比如下面这则口红伴侣的广告。一次使用了两位名星,左边的是正在涂上口红伴侣的谐剧女星艾莉丝,右边是涂好之后的性感女星乔伊,标题是“一支科蒂口红伴侣,把艾莉丝变成乔伊”。这种正大光明的“骗术”受到爱美女士的青睐。
由于他擅于打破常规,作品又常有石破天惊般的效果,乔治·路易斯被视为“麦迪逊大道上的疯子”,热剧《广告狂人》据说就是以他为原型。他写作的《蔚蓝诡计》是风靡广告界20年,颠覆市场的创意之作。这本传说中的经典,于1996年引入我国。书中通过无数创意战引爆市场,被龙之媒创始人徐智明评为“苑若神话”。他另一本《广告的艺术》,是最贵的广告书籍,被誉为大众传播学的圣经。
书中经典案例比比皆是,下面说一说最重要的三个。
二、案例1:给约翰的一封信
这个案例很小,却是我最喜欢的。
大约在1980年代末,乔治·路易斯碰上了一个真正的难题。宝琳是一位很有天分的时装设计师,之前曾受路易斯的邀请参与广告演出。有一天,两人在一个聚会上又见面了,宝琳叫住了路易斯,说了九个字:“乔治,人们以为我死了!”
宝琳坦言了当前的困境:在1960年代,宝琳曾是伟大的女装设计师,她设计的女装外套受到温莎公爵夫人等社会名流的喜爱。同时她的复古连衣裙也很受欢迎,但在1970年一个电视访谈中,她嘲笑了当时流行的迷你裙。从而得罪了推崇迷你裙的媒体巨擘——《女装日报》总裁约翰·费尔柴尔德,遭到他旗下全部时尚媒体的封杀,使自己丧失了才华展示的空间,一时间在服装界销声匿迹。
一般来说,被巨头封杀的人,都只能三缄其口,忍气吞声。但宝琳不愿在人为因素中埋没自己,她请乔治·路易斯帮助她。乔治·路易斯安排助理打电话给八位深谙流行的朋友。果不其然,有六人认为宝琳去世了,两人认为宝琳退休了。宝琳对自己的评估“人们以为我死了”非常准确,而现在就要让她像英雄一样重新站起来。但如果在广告中直接挑衅或反击,就拉低了宝琳的形象。那该怎么办呢?而这确实是一个真正的难题。
当时传下来一种社会习俗:二战期间,一位叫约翰的美国大兵收到女友来信,告之她已另结新欢。经过媒体的曝光,这封以“亲爱的约翰”开头的信风靡一时,普遍流行于男女之间。这封信后来渐渐成为了女生对她的男朋友说分手的代名词。
乔治·路易斯灵机一动,他立刻也写了一封给“亲爱的约翰”的公开信。
不过,它与传统的分手信刚好相反,文字上完全是一封充满幽怨与眷恋的复合情书。所有文字全部手写在宝琳的私人信纸上,周围摆放着宝琳标志性的饰品——钻石海龟(钻石海龟是宝琳最喜欢的服装珠宝,她常把它钉在所设计服装的肩膀或袖口上)。
以下是信的全文:
亲爱的约翰:
经过这么多年,我还收藏着我们过去美好的回忆,
我们之间是真的完了吗?
你既不打电话,也不写信给我。
但我依然爱你。
——宝琳上
这幅大胆的广告让宝琳又惊又喜。好一封柔情蜜意的公开信,借助与传统社会习俗的强烈反差,使她发出了有力的声音,并站在了道德的至高点上,让这位来自法兰西的女设计师成为了时尚界的“圣女贞德”。但是宝琳的家人、朋友和银行都警告她,这则广告会毁了她。经过好几天地纠结,宝琳背着家人和银行决定投放这则广告。
这则广告于当年八月底刊登在《纽约时报》时尚版,这让流行时装界的每个人都能看到。在当天的商业版,还有提前看过广告样的专栏作家罗森堡的专题文章《一封来自宝琳的控诉》,文章以宝琳的话为结尾:“这不是一场争辩,我只是想向世界证明,我还活着。”
广告出街之后,宝琳的新日子到来了。原来的客户看到广告,纷纷给她下了新订单。她已成为时尚界“圣女贞德”一般的女英雄,不断收到恭贺的信件,市长甚至从国外打来电话赞赏她。宝琳沉默了好些年,现在轮到约翰保持沉默了。与约翰斗争的宝琳成为媒体的热门话题,一连串的文章报道了她的勇敢与才华。
宝琳于1993年获得了CFDA名人堂奖,后来她的名字还被雕刻在纽约第七大街上。
三、案例2:哪一张才是原稿?
这个案例,标志着他离经叛道的创意思想,正式获得一线大公司的认可。
由于乔治·路易斯的声名远播,科技界的新星——贺洛德施乐公司也在1958年与他合作。最初的贺洛德施乐公司还少为人知,曾经被奥格威拒之门外。乔治·路易斯首先说服他们把名称改成了简单好记的“施乐”。
该公司研制的施乐914复印机,是全世界第一台自动商用复印机。影印清晰,操作简单,不会弄脏手。此时,施乐预算有限,按照精准营销理论,针对全国5000家代理商,投放了一些商界杂志广告。
乔治·路易斯认为:光靠杂志就只能卖掉几千台影印机,如果施乐公司允许在电视上做一流的示范,那么施乐复印机就可以一夜成名。因为只有新兴的电视这种大众媒体,才能让施乐的神奇机器变成全民话题。从而打动数百万秘书,让她们去怂恿老板买一台。
而施乐董事长威尔森却认为,在电视这么贵的新事物上一次就浪费掉大笔预算,路易斯与土匪无疑。路易斯回应说,要知道大部分生意人并不了解它的好处,他们认为影印机是多余的废物,还占据了办公室很大一块地方,操作时还会将油墨喷到白衬衣上。如果不这么做,施乐的产品可能真地会被认为是个废物。
施乐最终同意乔治·路易斯花三十万微薄的预算在六家电视网上投放了电视广告。广告中,一位父亲让小女孩影印一封信,小女孩将信交给父亲时,他非常夸张的问“哪一张才是原稿?”在1959年,能看到从机器里跑出一张完美的影印文件是非常神奇的。然后,施乐不断出现在六家电视网的新闻报道中,施乐的经销商再也没打过拒绝进货的电话,这一切都是良好的开端。
不久,有一位竞争对手向电视网和政府进行申诉,说这是个骗局,没有一台复印机能这么容易操作。这样一来,广告就被迫中止。
但乔治·路易斯并没有气馁,认为有对手提出控告是好事,很快想好了应对办法。他在媒体和监督员的见证下,重新拍摄了小女孩的广告。不过他还做出一个疯狂的动作——把操作复印机的小女孩换成了一只猩猩来操作。简单得连猩猩都会,这果然让施乐一夜成名。广告播出六个月后,施乐又赞助了很多电视文化节目。
最终,美国老板们在设计办公室时,开始把摆放施乐914的地方规划在显著的位置,人们普遍认为有施乐复印机的公司,才是一间有水准的现代化公司。
四、案例3:诺加很丑
最后这一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穿越时光的品牌符号的诞生。
1960年,优耐陆橡胶公司开发了一种人造皮革,它采用了乙烯基涂层,质量很好。优耐陆给这种创造性的人造革取了个名字叫“诺加海德革”,投放到市场上。
因为质地优良,诺加海德革成为皮革的超级替代品。所以没过多久,这个发明招来了很多剽窃,各个商店出现一堆仿冒品。消费者面对泛滥的商品,根本分不清它们之间的区别,也不知道哪一种才是优耐陆的神奇产品。营销的首要目的,是把诺加海德革与其他仿制品区隔开来。
乔治·路斯易用诺加海德革制作出一个奇丑无比的神秘怪兽,名称就取自这种产品名的前两个字——“诺加”。然后给这个神兽赋予了一个传说,诺加虽然长得很丑,但它一年脱一次皮造福人类,这种皮就是诺加海德革,制成的物品既漂亮又耐用,因为它可是“诺加”的皮。
“诺加”成为诺加海德革的代言人,它将出现在电视中,出现在商店门口,变成商品的吊牌,还将在行业展销会上独领风骚。优耐陆广告经理杰克·特劳特非常喜欢这个创意。但公司的律师让高层放弃这个创意,他们怕贸易委员把“诺加”视为一种真正的动物,从而被监管部门列为虚假广告。
乔治·路斯易把“诺加”看成自己的儿子,自然不会轻易屈服。他发起一项目调查,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拿着印有“诺加”的广告询问大量消费者。显而易见,所有人都认为:这不是真正的动物,不过是肥肥的、丑丑的、长着大牙的卡通玩偶。乔治·路斯易用这份调查报告堵住了律师的嘴,公司高层也在广告经理杰克·特劳特的说服下,同意了广告投放。
第一则广告《诺加很丑,但它的皮很漂亮》刊出数天,零售商开始争着要“诺加”的吊牌,因为小朋友要收集,而且还鼓动父母买“诺加”玩偶。而父母只要一看到“诺加”就能辨认出这是最棒的诺加海德革制品,尽管他们清楚“诺加”只是虚构出来的动物,但还是想知道诺加海德革制造的产品是否真的是来自“诺加”的皮。
这一个经典的案例,乔治·路斯易不仅解决了市场的当务之急,还有可能创造了一个世界上最早用于商品的IP角色,这一经典角色也被诺加海德革沿用到今天。
五、乔治·路易斯推崇大创意
乔治·路斯易反感传统学究式的广告营销,认为那样只能产生“小创意”,而他的一生只推崇“大创意”。大创意会让一百万看起来像一千万。
他认为要让广告来领导产品。而要达到这种领导地位,广告的想象力应该要走在产品之前。广告应展现的不一定是产品的模样,而是该产品可能变成的模样,这就激发了人们对产品利益的信任,并给予制造和销售该产品的人一种坚定意识。
大创意怎么来得呢?总结了四条。
一、要相信广告有某种神奇魔力。乔治·路斯易认为广告是“说出真理的谎言”,这句话源自毕加索的“艺术是说出真理的谎言”。他认为创意人一定要相信消费者们相信——广告能让食物变得更好吃,广告能让衣服穿在身上更好看,广告能让车更好驾驶的“谎言”。如果广告人不相信这一点,那么他们所做的广告,也就不能让食物变得更好吃,衣服更好看,车更好驾驶。不幸的是,传统老一派广告人陷入营销科学的藩篱,对广告的神奇魔力感到困惑。
二、用一句话定义营销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含糊其辞,不能复杂化,不能神秘化。仔细推敲,就能将营销问题过滤成一句简单的话。一个好的问题,常常会激发好的创意。比如女装设计师宝琳的案例,宝琳自己就用一句话就定义了营销问题:作为一个多年被迫保持沉默的时装设计师已经过气了,“人们以为宝琳死了”。
三、用一个大创意来一次性解决问题。所有成功的广告都是庞大的营销拼图中的一部分,它与市调、媒体、活动以及其他营销工作共同发挥作用。但是,广告一旦失败,这些所有的游戏规则就都不管用了。“伟大的广告都归功于大创意,但不是去‘创造’创意,而是去发现它们——当它们在空气中飘向我时,我将其捕捉。”这听起来也许很神秘,但在对产品和竞争对手做足功课后,你会发现广告创意基于全人类7000年历史文化的智慧和火花,去看看这个世界吧,去探索吧。
四、保护大创意,推动客户执行。再牛的作品,它本身都不能为自己叫卖,一切要靠人来保护它被执行出来。为了卖出一个创意,乔治·路斯易是很拼命的,他说要做好一辈子轰蜜蜂的准备。然而如果其他办法都不奏效,就只能以死相逼了。乔治·路斯易曾站在高楼窗台的边缘,大声对面包商喊到“你做你的面包,让我来做广告”。这可能是唯一以死进谏的提案,客户立刻同意了他的方案,并告诉他“年轻人,假如你以后不干广告,倒适合来卖面包。”
六、定位是个屁?
在“诺加”的案例中,乔治·路易斯对接的甲方经理是杰克·特劳特,而这位特劳特正是后来的定位理论创始人之一。特劳特在“定位”一词大行其道时,宣称“今天,创意已死,麦迪逊大道的新游戏是‘定位’”。
作为大创意的倡导者,乔治·路易斯自然对定位派宣称“创意已死”的说法很有意见。
他认为“定位”简直就是废话,就像告诉你“上厕所前一定要把拉链拉开”一样,这很平常,没有什么特别的。在他的工作中,定位是创意过程中一个非常明确的前期步骤,早已经被创意人员理解和接受,无需过分强调,就像没必要教别人上厕所前要拉开拉链一样。这便是路易斯在《蔚蓝诡计》中说“定位是个屁”的理由。
其实,乔治·路易斯并不反对定位,他反对的是将定位过分强调,反对将定位视为广告营销的一切。他认为过分强调定位,或将定位视为一切,会带来非常不好的后果:认为只要有定位,创意则无关紧要。事实上,没有创意,定位就等于零。人人都可以做出雷同的定位,但不是人人都能做出大创意。
然而,一个笨蛋可以“定位”成贵族,但如果你直接说这个笨蛋是贵族,谁会信?
就拿上面的案例来说,诺加海德革的定位自然是:正宗的乙烯基人造革。但你直接这样说出来,恐怕并不会在市场上有什么大的起色,而一个“诺加”小怪兽的创意,就完美的诠释了这个定位。
同样的,乔治·路易斯把有着火暴性子的设计师宝琳,定位为第七大道上“圣女贞德”般的女英雄。但他并不是直接说宝琳是圣女贞德、或宝琳是女英雄,而是通过一则《亲爱的约翰》直指人心,让全民为之动容。
尽管乔治·路易斯反对将“定位”这个词特殊化,但“定位”却发展成为影响力极大的概念。
下一篇,我们争取给定位一个清晰的定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