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2日18时42分33秒,位于四川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内的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42万余元。

中文名

7·12四川江安爆燃事故

事发时间

2018年7月12日18时30分

事故地点

四川省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

人员伤亡

19人死亡、12人受伤

事故经过

2018年7月12日18时30分左右,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内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燃事故。

事故现场明火已被扑灭,三栋三层建筑已被烧得只剩下钢架,周边建筑的玻璃已被震碎。

江安恒达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是生产化工产品,周边是一家砂石厂,最初发生爆燃的是中间一栋建筑,事发时正值工人换班时间。

事故伤亡

爆燃已致19人死亡、12人受伤(受伤人员均无生命危险)。

涉事企业

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06月2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李光辉,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化学原料中间体和化学制品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设备安装;货物进出口业务等。

2017年5月,四川省环保厅对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化工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该批复显示,当时该公司拟在事发园区征地建设年产2300吨化工中间体项目,其中包括生产车间3座。据介绍,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5-硝基间苯二甲酸2000吨和2-(3-氯磺酰基-4-氯苯甲酰)苯甲酸3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用地25亩,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万元。该批复提示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设置有害气体和可燃气体及火灾报警装置,储罐区设置围堰及事故废水收集池,确保泄漏物料或事故处置废水等截留在厂区内,不外泄外溢进入地表水。

此外,还应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加强对项目储、运及使用全过程的环境风险管控,构建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园区相衔接的区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对可能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事故处置

应急救援

事发后,宜宾市和江安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率安监、应急、公安、消防、卫计、环保、园区办等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现场明火已扑灭,搜救工作已结束,爆燃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领导批示

事发后,省委书记彭清华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做好善后工作。同时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要举一反三,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受彭清华委托,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副省长彭宇行带领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已抵达现场督促指导抢险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