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
直销

直销和传销有什么区别?

最近有朋友在做直销工作,是合法的企业,我也参加过他们的会议,气氛很好,但是不知道直销和传销到底有什么差别?除了在法律上是否被商务部认可以外,还有那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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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判断一个销售计划是否是传销的标准在于这个销售计划如何赚钱。如果代理们主要的收入来源是将产品卖给外界的消费者,那么就是合法销售;而如果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卖产品给自己的代理、并且让代理不断发展代理的下线和下线的下线,就是传销。


但要真正摸清楚两者的区别,以及两者之家千丝万缕的联系,就不得不了解世界传销简史。


直销和传销,都是上个世纪老美发明的。

简单来说,非法的传销是合法的多层次直销经过不法之徒扭曲演变过来的,所以很多直销企业都蒙冤,像领了牌照的安利。


这里面的变质过程可以说是十分微妙。

先说传销,这得从近一百年前的一个美国骗局说起(可能很多人以为传销这玩意是中国人发明的,其实并不,传销是在上世纪90年代,经历了一圈世界环游之后才登陆的中国大陆)。


总有一款骗局适合你 の 传销的雏形——庞氏骗局

传销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90多年前。

1920年7月24日,在波士顿汉诺威证券交易公司外,数百名波士顿市民聚在一起,手上全都拿着当天早晨的《波士顿邮报》,报纸头版用黑色粗体字写着“3个月让钱翻一倍!”当时一战刚刚结束,世界经济体系一片混乱,这个从天而降的“良机”让许多见多识广的波士顿市民止不住沸腾起来。


↑波士顿汉诺威证券交易公司

这其实是意大利投机商人庞兹策划的阴谋。他对外宣称,将法、德两国的国际回邮优待券转手以美元卖给美国邮政局,便可赚取美元与战后严重贬值的法、德货币的价差,投资者将在45天内获利50%、90天内获利100%。


↑国际回邮优待券

为了取得“投资人”的信任,庞兹借钱垫付了第一批“投资者”的利息,此后,怀抱发财梦的穷人们纷纷跟进,把几百美元的积蓄投入到计划中。如此一来,整个计划就依靠“下线养上线”的方式运作起来。六个月后,庞兹共收到1500万美元的投资,一时间风头两无,一些不明就里的美国人甚至把他称为与哥伦布和马可尼齐名的“意大利三杰”。


↑一下子变得超有钱的庞兹……和他的金手杖、钻石领带夹


然而,国际回邮优惠券的数量很少,根本不可能支持大量的资金套利(事实上,他只卖过两张),随着整个波士顿都卷入了他的投资计划,庞玆已经没有新的资金来源去支付早期投资者的利息。他关掉了店门,带着约4万名投资人的毕生积蓄逃之夭夭,最后被波士顿警方抓获。


↑在美国法庭上就驱逐出境发表讲话的庞兹先生


划重点:

在此之后,“庞氏骗局”便成了金融领域投资诈骗的典型案例,同时也是层压式推销的始祖、金字塔骗局的其中一个分支,但仍不具备非法传销所具有的团队计酬和发展下线的特点。


总有一款骗局适合你 の 靠“发展下线”来致富的连环信事件

时间来到十几年后的1935年春天,“一夜暴富”的幻梦又一次降临到美国人头上——科罗拉多州丹佛市的市民陆续收到一封神秘的连环信。

↑ “Send-a-Dime”连环信


连环信的“游戏规则”很简单:信上写有六个人的名字、地址及收款信息。收信人要给名单上的第一个人寄10分钱,然后将他的资料划掉,并在名单底部加上自己的姓名和收款方式。完成这一系列步骤后,再将生成新名单的信件拷贝五份,分别寄给五位朋友。


这么做有何益处呢?规则设计者用善良的口吻告诉每一位收信人:“经历五个这样的循环之后,你的名字会到达名单的顶部,作为回报,你将收到由15,625封信所带来的1562.5元。这难道不值得你花10分钱去换取吗?另外,如果你也想你的朋友发财,请把信寄给他。”


这种对财富的承诺,刺激了处于20世纪30年代经济困难时期的美国人。为了让更多人加入到游戏中来,部分连环信甚至加入了恐吓机制:“如果不遵守规则,噩运会临到你头上。”



↑你敢信,当时的报纸报道:“连环信塞满了邮箱”……换言之很多人吃这一套


丹佛餐厅的老板A. McVittle在短短两天——4月26日至4月27日期间共收到2363份这样的信件。丹佛邮报首先向读者提出警告,并指出它对邮政系统造成的巨大影响——4月28日,丹佛邮政处理了约165,000封信,这让他们额外支出了20,000美元的超时工资;5月8日连锁信蔓延到密苏里州圣路易斯时,邮件数量从正常的45万封逼升至80万封。联邦当局感到愤怒,并发誓要抓住始作俑者(可惜,抓不到)。


↑不久后,连环信又迅速发展成其他模式。在斯普林菲尔德(密苏里州的一个城市)的一个车库里,投机者购买一封价值5美元的信件,并以同等价格卖出两张该信的复印件。左下角的公证人一手拿着钱,一手拿着签章为这场交易“做公证”。然而这宗生意很快由于缺乏买家而告终,真正挣到钱的是公证人,他们从每封信件中收取10-50美分的公证费。


划重点:

这种连续不断发展下线以获取财富的模式,和现代意义上的金字塔式传销活动如出一辙。伴随着50年代商品经济和销售模式的发展,邪恶的金字塔结构被嫁接到商品的销售之上,其变体广泛存在于金融市场中。


划重点:直销来了!!

这里讲的是正规、合法的直销:从单层次直销到多层次直销

1886年,大卫·麦肯尼在美国创立“加州香氛”公司(即现在的雅芳公司),并聘用女性作为兼职销售员,以直销的方式向她们所属的社区销售香水。这样一来,产品不需经过传统的进出口商、批发商和零售商,而是直接由直销商卖到顾客手中,这被认为是单层次直销诞生的标志。当时,雅芳小姐只负责推销产品,没有吸收新的雅芳小姐的权利。


↑“叮咚,雅芳来了!”雅芳小姐上门推销~


20世纪50年代,资本主义的高速发展导致美国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面对这样的现实,纽崔莱公司的两位经销商理查·狄维士和杰·温安洛在上门推销维生素的过程中发现,只要在单层次直销的基础上加上“几何倍增学”原理,就能发展出一种新的直销模式——多层次直销。这个发现可以说是很伟大,它可能让穷人改变命运、让富人消费商品、让销售员的财富成倍数增长。于是,1959年,两人自立门户,创立了安利(Amway)公司,并让它迅速成长为美国最大的直销企业。


↑安利公司的创始人Rich DeVos和Jay Van Andel


划重点:

与单层次直销不同,多层次直销人员除了可以从销售商品中获取佣金外,还可以发展下线销售人员,并从下线的业绩中获得佣金。 (多层次直销是合法的销售模式,安利也是。)


然后这种销售模式开始被利用,开始变质。


总有一款骗局适合你 の 变了质的多层次直销——传销

随着安利等直销公司的成功,模仿多层次直销制度的非法欺诈公司纷纷出现,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多层次直销的结构原理,“发明”出非法的层压式推销(又名金字塔模式,即传销),开始置销售货品于不顾 , 一味拉人塞货。这种非法活动大多在阴暗的角落里进行,发展速度又特别快,像极了老鼠的繁殖过程,因此又被称作“老鼠会”



↑层压式推销(这玩意是违法的)的运作依靠的是会员数目的指数级增长,在金字塔结构里,每人只需要发展两个下线,就能够保证塔底的人数总和能够支撑起整个结构。但如此发展下去,会员数目将会是天文数字,这就注定层压式推销不可能持久。


最先玩非法传销的是假日魔术公司。1964年,美国人威廉·帕特里克在加州创立了假日魔术公司“Holiday Magic”,历史上第一家老鼠会公司轰然出世。


↑1967年,假日魔术公司的海报上写着:“假日魔术公司的美容魔术师们,师承好莱坞造型师Ern Westmore,上门服务,为您打造精致造型。”


假日魔术公司将销售人员分为四个级别,“假日女郎”、“组长”、“主任”和“经理”。要想成为公司的销售人员,就必须先购买产品:成为“假日女郎”需要购买39美元的产品、成为“主任”需要购买2500美元的产品……如果想从“主任”晋升为“经理”的话,还要支付2500美元“脱身费”,同时拉一个人来顶替自己原来的职位。凭着这种赤裸裸的拉人头方式,假日魔术公司的业绩从第一年的52万美元窜升至1972年的2.5亿美元。(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不多说,自己体会)


大约同时成立的佳线产品公司“Best Line Products”也是“老鼠会”的杰作。这家公司作风大胆,扩展迅速,后来出现在日本和台湾的老鼠会大都和它有关。


↑在多伦多Skyline酒店,加拿大的Best Line Products分公司(厉害了,都有分公司了)的800名成员在听美国母公司的总裁William E. Bailey讲话。


划重点:

1971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控告假日魔术和佳线产品等非法“老鼠会”公司,同年,“格利安特纳”、“加洛马”等四十多家所谓的直销公司的非法行径也引起了FTC的高度重视。安利公司也身陷其中,直到4年后迎来胜诉,才让正当的多层次直销获得一个合法的生存空间。1975年起诉风潮过后,美国取缔了所有非法传销组织并颁布《反金字塔式促销法》。


而传销呢,此时它在美国已无容身之地,于是向全世界发展。由于中国的市场开放得相对晚些,经历了一圈世界环游后,传销才在90年代左右传入中国。


同一个世界,同一款骗局

先说日本:

60年代,日本积累了不少外汇储备,国内出现了通货膨胀,政府又靠人为压低利率从民间抽血,日本百姓的积蓄找不到投资的途径。在此同时,日本政府开始引进多层次直销,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让变了质的金字塔式传销有机可乘。

最典型的是1965年由内村健一创办的“天下一家会”。该会的口号是“投资2080元,吸收4名子会员,即可获得102.4万元”,即入会时交纳入会费2080元,其中1080交给本部(即内村健一本人),剩下1000元转给其他老会员。按照内村健一的美好设想,新人加入后再吸收4名子会员,如此类推发展到第6代时,就有1024名新会员,每名交纳1000元给上线推荐人,此时推荐人即可获得102.4万元。


↑熊本县,被大火烧毁的“天下一家会”传销窝点


↑“天下一家会”会歌《五百万人之花》


↑“天下一家会”的另一首会歌《大家的幸福》(歌名听着就很传销)。


凭着“天下一家会”,内村健一本人在1976年度的收入达到2.777亿日元。全盛时期,上交组织本部的入会费曾达到日进亿元的纪录,会员高达180万人,并开设多家分公司。直到晚期,新加入的会员再也吸收不到新人入会,而交纳的钱又无法回收时,才恍然发觉受骗。

在“天下第一家”会的骗局被拆穿后,日本为规范市场,不仅对合法直销制定了《特定商品交易法》,还制定了专门防止老鼠会的《无限连锁链防止法》。

即便如此,老鼠会在日本的大地上仍继续滋长。1981年,永野一郎成立的丰田商事公司宣称能帮客户炒黄金、炒钻石、炒高尔夫俱乐部球票,目的就是让人们摸不清楚资金是怎么流的、利润来自哪里。但实际上就是“下家养上家”。到了1985年,大厦崩塌,永野一郎在开记者招待会时,两名愤怒的受骗者砸门砸窗闯入屋中,当着30多名记者的面将他刺死。


↑非法集资组织“丰田商事”会长遇刺事件


再说英国:

上世纪80年代,英国发生了巴洛·克洛斯骗局。1.8万个“投资者”都认为自己投资的是没有风险的政府债券。而创始人彼得·克洛斯则用这笔钱用来购买豪宅、私人飞机和豪华游艇,过着奢靡的生活,直到被揭发而锒铛入狱。


↑彼得克罗斯(左)和彼得雷诺带着手铐被警方带走。


再说说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

苏联解体后不久,便发生了恶名昭彰的MMM骗局。当时的俄罗斯人对股票市场还很不熟悉,被一家名为MMM的公司误导,以为购买MMM公司的股票就可以轻易获得高达1000%的回报,几乎所有媒体都刊登了MMM的集资广告,MMM的名字在舆论媒体中出现的频率远远超过了总统叶利钦……


↑当时一些MMM投资者甚至收集签名支持谢尔盖·马夫罗迪。真是骗得越深,爱得越深。


这种狂热一直持续到“神话”破灭,1997年,创始人谢尔盖•马夫罗季被收监。

2007年出狱之后,马夫罗季“骗性不改”,又跑到印度、中国、南非、印尼等国家用类似的手法行骗,居然还屡屡得手。


↑MMM国际互助平台在印度,看这些人的手势,宛若邪教...


阿尔巴尼亚的故事更加狗血:

1996年至1999年,阿尔巴尼亚全国2/3的人口和20亿美元(相当于阿尔巴尼亚国内生产总值的30%)的资金被卷入骗局中。人们痴狂于这场骗局,以至于在1996年的地方议员选举中,执政党在竞选中竟借此来争取“发横财者”的支持。

1997年1月,投资骗局败露后,愤怒的抗议者抢劫了银行,焚烧了建筑物,政府不得不动用军队来平息动乱。


↑超过2000人在这场动乱中丧生,并直接导致了总理亚历山大·迈克斯的辞职和内阁的解散。


前东德人民也……

在柏林墙倒塌之后,前东德人民渴望拥抱资本主义,许多人参加了各式各样的金字塔计划。


↑↓1991年,在德国德累斯顿市参加金字塔计划的人们。


总有一款骗局适合你 の “老鼠会”进入中国

非法传销流入HK:

70年代初期 , 老鼠会流入香港,使安利、雅芳这样的正规直销公司的形象受到了极大的冲击。1979年,香港成立直销协会,1980年又制定并施行了《禁止层压式销售法例》,才让直销业逐渐进入正轨。


非法传销流入台湾:


↑70年代,台湾跻身亚洲四小龙之列,经济的飞速发展促使致富欲望不断膨胀。

1976年,日本老鼠会头目绪方敬弘在日本被禁止营业后把阵地转移到台湾,创立“中华保康爱促进会”; 1978年年初,日本老鼠会佳线产品公司头目川喜田昭也出逃台湾,在台申请登记“台家公司”。


非法传销流入中国大陆:

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一家卖磁性保健床垫的JapanLife公司以高于日本三倍的价格在深圳开始以多层次直销制度销售床垫,精明的广东商人更是很快将此类业务发扬光大。


1990年,雅芳在广州注册,随后,国外各大多层次直销公司(如安利、如新、玫令凯等)也纷纷进军。一时之间,正规公司和老鼠会均抢滩登陆,市场上鱼龙混乱。非法传销商们高喊着:“我骗你,是因为我爱你”、“财富不是朋友,朋友却可以变财富”。 “快速致富”、“20世纪最后一次暴富的机会”成为当时许多“入会者”的信仰。


↑传销课上沉湎于成功幻想的传销商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忍无可忍,立法取缔传销。


↑1998禁传后,一名传销商等待退货,他手里抱着的是当时炒到几千元一台、实际上只值四五百元的摇摆机。




当有人让你买货,找下线,或者把资金投给他,他帮你钱生钱的时候..就要多加注意了,好好想想这张图。总之,投资需谨慎,“搵银”哪有这么容易呢。


留个微信公号id:pic163

各位看客,抱拳谢过。

编辑于 2017-08-21 15:39

首先,个人认为这个问题本质上是个伪问题,在直销行业,或者更准确滴说,在多层次销售行业,直销和传销其实是一个概念,但是在中国如果这样修改问题,可能问题更准确:传销和非法传销有什么区别?或:直销和非法直销有什么区别?一样的问题。

然后,关于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回答呢,从直销牌照问题、真实产品问题、有无服务问题、入会费高低问题、拉人头问题等等,都可以说说两者的区别,就像楼上各位提到的,但是,说实话,这些都不是直销和传销的本质,个人认为如果说更有实质性一点,下面的观点可以供大家揣摩:

就是看价值链或收益来源是否都来自于最末端,就是说前面加入的人是不是赚的都是最后加入的钱,如果一旦停止进新人,前面的人是不是还有钱赚。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看直销人员收入的来源就清楚了,通常直销人员的收入主要来自于两个部分,一是新加入人员的购买额或入会费,另一部分是现有直销人员的自用与直接零售额,假如没有新人进来,直销人员的收入会降低,这个降低的程度如果大到一定程度(比如导致很大一部分高职级直销人员流失或暴动(这是有可能的),那么这家公司赚的钱很显然主要来自于新人进,我个人认为这样的直销公司或直销操作手法就涉嫌非法传销,但是说实话,目前很多拿了拍照的直销公司都是靠这个赚钱,司法部门也没有查他们。

在中国判断一个东西是不是合法,并不一定是看这个东西本质上是不是合法,而是看当局或执法主体有没有认定或查处为非法,即使并没有可资依据的法律。因为我们国家直销法没有明确的东西很多,比如最灰色的,多层次收益问题,直销法其实并不允许,但众所周知如果没有多层次收益,谁会愿意做直销呢?

发布于 2014-08-14 15:33

重新修改回答,之前回答不太严谨。

这个问题实在不好回答,原因在于国内对”直销“一直就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按世界直销联盟的定义,直销指以面对面且非定点之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

原来国内是没有”直销“这个词语的,98年之前都叫“传销”。


根据奖金制度可以把直销企业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单层次(Single Level Marketing)直销公司。直销员的收入来源直接来自于其个人销售货物至最终消费者所获得的零售利润。以戴尔为例,这才是真正大家字面上理解的直销公司,中间没有总代理分代理这些层级。至于安利完美之流所说的直销,那就是另一种了。


而这另一种就是多层式直销(Multi-Level Marketing)中,简称MLM。

直销员除了依靠销售货物获取利润外,更可自己招募培训其它的直销员,其收入的来源不仅包含其本人的销售收入,还包括自其名下所构建的网络产生的销售额按一定比例计算出来的收入,这就是和单层次直销最显著的区别。目前世界上大多数直销公司,均采用此种方式。

05年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中,允许的直销方式是单层次直销,我国对多层次直销这种营销方式实际上是明令禁止的,它和层压式推销就是我们官方定义的”传销“。


有的国家和地区是允许多层次直销的,但是他们有详细明确的管理条例,比如台湾,受到《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约束。国内一直有声音要求政府允许多层次直销,但是我国连直销传销定义都整不明白,还是算了吧。而实际上,国内的有牌照的几十多家直销公司,安利完美玫琳凯三生等,除了雅芳,都是多层次直销。


看看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

经营者

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安利完美之流拉人头攒下线团队计酬的做法看明白了吗?



还有另一种就是广大群众细问乐见的层压式推销,又称“金字塔式推销”,俗称老鼠会,是多层次直销的变种,其员工获取销售奖金的方式主要来自介绍其他人加入的“入会费”,多以非法或地下的方式,它就是我们中国人俗称的”传销”。比如什么1040阳光工程啊,特许加盟经营、自愿连锁经营、网络资本运作、纯资本运作、民间互助理财等等。官方一直严厉打击的是这种传销,




而对安利完美之流,那是睁一眼闭一只眼咯。


有人问了,为什么安利完美这些公司看起来像非法传销呢?

实际上,是非法传销像安利啊。

安利是所有传销的老祖宗,


1945年,卡尔·仁伯创立的纽崔莱公司开始采用多层次直销的方式销售其营养素补充食品,是为多层次直销之始。1959年,纽崔莱公司的两位经销商理查·狄维士和杰·温安洛创立安利公司,迅速成长为美国最大的直销企业。


随着安利等公司的成功,模仿多层次直销制度的非法欺诈公司也纷纷出现。1964年,假日魔术公司成立,以拉人头、强行塞货等方式取得迅速发展,但也引起了大量社会问题,被形象地称为“老鼠会”。1971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控告假日魔法公司违法,使其被取缔。





这个假日魔术公司,就是世界上最早的非法传销公司了。







再说说国内直销传销的历史吧。(引自安利前钻石笑非的揭秘安利之《我的钻石人生》)


第一个阶段是1991年雅芳进入中国至98年4月之前的群魔乱舞期。可以这样说,雅芳的进入带给了中国人一个全新的概念---原来东西还可以这样卖?!那之后,各种规范不规范的传销便像阳光雨露般洒满了中华大地。这期间影响最大的当属爽安康(即传销摇摆机),成本不过百元的摇摆机以五、六千元的高价进行销售,并向会员许以高比例提成,一时间影响遍及全国。据当时媒体报道,在事件发展的高峰期,仅广东淡水一地便聚集非法传销人员数十万,进而在长沙、海口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成为全国闻名的新闻事件,最终导致了98年的“4.21直/传销禁令”。

安利是在95年4月在中国正式营业的,不过那之前安利已经通过在香港办卡不断渗透内地的方式占有了市场先机。后来的立新世纪也想走这条路,结果与武汉新田一起被立为04年中国十大传销案之一,彻底告别了中国市场和直销牌照。立新忘了,那是2004年,已经不是群魔乱舞ZF找不着北的年代了。


第二个阶段当属98年直销风暴后至06年直销立法这段时间。声誉一落千丈的安利及其他九家转型企业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改名叫直销的。名字虽然改了,但老百姓还是“固执”地认为那是合法的传销。不许转型的传销还是转了,这次是转入地下。


第三个阶段无需赘述了,06年直销立法后,不少以前的山大王陆续被招安了,有事没事的都想分上一杯羹。

编辑于 2016-05-18 21:36

专家说

  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和直销企业通常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其整个销售过程始终将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放在第一位;而传销则是以“寻找下线、拉取人头”的模式发展下线。

  条例说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

  通俗说

  直销:你用一元钱买一元钱的货物。

  传销:就是,你给他1元钱,他说他教你赚10块钱的办法。结果等你给了他1元钱时,他就告诉你再找像你这样的十个笨蛋就好了。

实际上我国对多层次直销一直都是睁一眼闭一眼,主要打击的都是多层金字塔纯诈骗的那种案件。譬如U币 ,finnciti ,mbi,网络黄金,孔子复利,国宏国际,等等。

编辑于 2015-08-25 18:20
传销的本质就是不要产品只要人

不想掉进传销的坑就得认清它的真面目我们就来扯扯传销是怎么回事

说到传销我们得了解一下这类骗术的祖宗



庞氏骗局

第一次世界大战大家都知道吧欧洲各国打得连自己亲妈都不认识了



乱成这个样子生意人没法做生意了大家都想找个消停点的地方赚钱

就这样一派祥和的美国成了大家的首选



一个叫查尔斯·庞兹的家伙也踏上了这片土地 他向美国人民推销了一个神奇的投资计划



在那个年代的美国如果想勾搭一个欧洲的女神该怎么办

写情书啊让邮局给你邮过去



寄信就得买邮票邮票这玩意儿在欧洲买特便宜但在美国买就贵了



所以庞兹的计划就是

编辑于 2024-03-11 19:56

我来更一个最新的吧,毕竟本人真实经历过,现在想想都有点后怕,感觉这真是这一段抹不去的污点。

如果你不慎进入这样的一个窝点,辨别不出是直销还是传销的话,那我告诉你,不管是直销还是传销,如果自己不喜欢去做的事,那就不要做,不开心的还是自己,况且这两种模式真的真的特别难做。我在这里并不是排斥直销,只是针对一些难以辨别这两种模式的人提个醒,因为现在的传销啊,已经把直销和传销搞得模棱两可,搞传销的人会拼命的把传销行业说成直销行业。

下面由我慢慢解说我的真实事件。

2017年6月份,我还是一名大一的学生,刚好大一即将结束,在将要来临的暑假里,我向我的好朋友琳琳介绍一份工作,这是我非常非常好的一个朋友,我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实则来说,她是我的堂妹,总之我们的关系真的好得不能再好了,下面我以琳琳来谓称她吧,在此我叫她介绍工作给我之前,她前面是有向我提过叫我去她那里工作的,但那时候我在上学,本想上学期间周末去找她玩的,但是却被她不确定的话语中拒绝了数多次。她已经在那个所谓的工作地点呆了一年,钱倒是没赚到,倒是欠了一屁股债,她家里人包括我们的亲戚都说她可能沦陷传销窝点,不过我那时候却非常信任琳琳,打死都不相信自己的好朋友会做这种事,也想趁着这个找工作的机会看看琳琳到底是在她的工作单位是做什么的。

暑假一到,我连家都没回,就立刻收拾几件衣服,高高兴兴的去见我的朋友琳琳(因为一年多没见到她了,心里没有任何疑虑,倒是充满了兴奋感)

好吧,我还没说那个所谓的窝点在哪里,其实这个窝点是在广东中山市小榄的。对,我就是写得这么详细,以防有人继续陷入进去。

我早上就来到了中山,琳琳就说准备来接我,我当时还以为她会很快来接我,然后我就在一个公交车站上等她,(刚才特意搜了一下,我等的那个地点是中山小榄金汇城位置,这里是市区)我等啊等,等啊等,真的是从早上等到了下午三点多,足足等了她五个多小时,当时的我是很生气的,她来到的时候,真想大骂她一顿,可是她隔壁跟了另外一个女生,迫于颜面之下,又不好怼她,况且我是一个很好控制自己情绪的人。心里想:算了,是我叫她介绍工作的,她介绍给我我怎么还可以不以礼相待。

见到她之后,两人相见甚欢,前面等她的事我也不做计较。我说我们先去公司吧,她说你才刚来到,不要想着工作,说带我先熟悉一下周围的地方,我想也是。于是她开始带我去逛,我们逛了一个寺庙,然后又逛了一个名叫金汇城的大超市,我本来就很穷,想着我暑假是来打工赚钱的,没想到去了超市之后就血本无归,琳琳说他们公司是合住的,很多生活用品刚好用完了,就叫我帮她买,其实虽然她是我很好的朋友,可我心里还是想骂***。买了生活用品,她说又想买吃的,说想吃这想吃那,我说你工作没钱的吗?她说有,只是还没发工资。我听了,心想想算了,最后买了两百多的东西,她和她的朋友没出过一分钱,全都是我出的。当时我是没有那么反感的,只是现在在写这件事的时候特别反感。

到了下午五六点,我说赶紧去你们公司啦,天都黑了,她说不急,再等等,等会他们的主管会过来和我聊公司的事。我心里也没多想,毕竟我还是很相信她的,那就继续等吧。突然之间我和她聊起来她家里人说她来做传销的事,琳琳很生气“你都不相信我,如果你都不相信我的话,那我真的不知道还有谁可以信任的了”总之我们聊了很多很多,下面我就不展开细说了。

许久,她的主管来了,一个25岁左右的男子,和我说他们公司的情况(具体的说什么就不记得了)只记得他说是我的大师兄(不是同一个学校的),我说这么巧吗?他说是呀,同样都是体育生,作为体育生的我,看到有同样是体育专业的人,自然聊得很来(md,原来我才发现是他们早已经策划好的,在我来之前就已经了解我的底细,就是要找个老乡老友之类的,接着可以有共同的话题去聊,以打开我的心扉)总之也和他聊了很多很多。最后的时段,他突然问我是否真的愿意在这里工作,我是有犹豫过的,犹豫的原因是我至始至终都没看到公司。但是看看琳琳,我还是留了下来~留下来之后的事情就更长了。我挑重点的讲吧~

来到住宿,是还有一段距离的,那个主管他用他的女装车把我们三个载到了住宿的地方,我刚进门,我的天呐~这么多人的吗?有10个人左右,年纪都是在18-25岁的,这个房间两房一厅一卫,一房男的住,一房女的住。(这个传销组织对诱惑进来的人是很有讲究的,只要年轻的人,我觉得就是利用了年轻人迷茫的心态然后诱惑他们进入,当然,里面的人也是这么和我说的,他们叫我发展下线的时候)。琳琳说,我们这里住宿都是这样的,有男有女,你可千万不要介意啊,就像爱情公寓里面,我们要有开放式思维。我也不排斥,住就住呗,因为这么多人应该不会发生什么的,当时困死了。连澡都没洗就爬上床睡觉了,我和琳琳一起睡~我是真的累。(不得不吐槽,当时七月,天气热得我整晚睡不着,床上的床板都是烤炉,我们连风扇都没有,一整晚在流汗,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过来的。后来,他们和我说,这是艰苦创业,如果你连这么小的困难都克服不了,怎么做大事,现在的我想想,只想说“呵呵”)

第二天,房里的人都起得很早,因为我是新人,所以会让我睡迟一点,八点左右,我还想睡,琳琳说,不要睡那么多啦,我带你来看工作,被他们看到这种现象,会被说不好的。好吧,我起床,琳琳说带我去见主管,我说还有其他主管啊~她说是啊,要经过层层筛选的。好吧ヽ(  ̄д ̄;)ノ那时候我是真的没有任何防备之心,去就去咯。一连的六天,我上午见一个主管,下午见一个老总,如果你“运气”好点,还能见经理。而且去的地方都不一样,永远见不到公司,就是去一些租房的地方进行串门,每个房间都有七八个人以上,也有一些新人加入,他们也很心奋,见主管那些都是说什么的呢?说的都是什么内容呢,重点在这里,好好听:我们是做美容保健的,要知道现在的形式,全球气候变暖,工业化越来越严重,空气中的有害物质进入人的皮肤,脸部,堵塞了毛孔,使人的皮肤都变差了,你看看现在的行业,哪一个不是和美容保健健身息息相关,你看看这里又新开了个健身房,你没来这之前那里又开了一个沐足的,现在的身体健康很重要,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什么健康啊~这些是能用钱买得到的吗?所以我们这个行业现在来说是属于大型产业,早点加入我们,是准没错的。于是给我画了什么健康产业,什么黄金线,什么搞开心,什么国际俱乐部,什么分享等等等等~真的让人眼花缭乱,蠢蠢欲动。足足给我讲了六天,那时候多亏了我反应慢,始终不知道他们究竟想让我干哈,琳琳最后和我说,说让我加入行业,我说直接了当和我说不就得了吗,那么磨磨蹭蹭的干哈,还要兜那么大个湾。琳琳说你其他的都合格了,就差个8990。啥是8990。钱啊~~

你居然叫我这么穷的人要交8990!?她说是的,3990是一份产品,6000是资格。也只能买到业务员的资格。我突然之间就不想做了,我说我打一个暑假工加上一个寒假工都不知道赚没赚到5000块,你居然叫我交费交8990。我就开始想离开这个地方,这时候是那些主管放大招的时候到了,他们不让我走,拉着琳琳去给我打感情牌,挽留我,各种劝说各种大道理,各种不堪入目肉麻的话。琳琳说:两姐妹在这里打拼怎么了,现在我已经把所有都押注在这里了,你说过你信任我的,怎么现在就想离开~~总之说了好多好多,我向来是个软心肠的人。拉拉扯扯了两天,终于所有的防备都被打败了,因为你处的环境,当环境里所有人都认为你离开是错误选择的时候,你就会开始犹豫自己离开是否真的错了。(三人成虎的事,多么可怕)于是我最后同意留了下来。既然留下来了,那就是要加入公司了,加入公司你没钱,那就要借钱啊。

第一步:求人借钱,实话实说,我这辈子没这么狼狈过,因为向别人借钱,使我的自尊心降到了极点。借钱,不是你没有办法借,其实是你想不出办法去借,公司里的人都会教你的,例如手机丢了,撞车了,想买电脑,朋友有难要借钱,三更半夜哭着打电话,急救室重伤,还有你们意想不到的。真的,这些都是我在那里看过的,无任何编造。一个办法就可以让你借好多好多钱,当然,这就是人缘的问题,我当时也很无知,心里一边介怀,一边又打电话叫别人借钱。真是那段时间把我这辈子没有说过的慌,全都说了出来。记得我当初的第一份,我自己本来是不敢交的,我和我师兄说,我师兄说叫我把钱转给他,怕我被洗脑了,我就转了过去。师兄劝我无论如何都不能交钱,我当时也没交,但是他们的洗脑术实在太强了,只怪我意志力不够坚定,我最终还是叫我师兄把钱转给我,我师兄不转,在我的强逼下,他无奈的转了给我。我现在都后悔死了~

第二步:交了钱之后,就开始晋升另一个级别,什么五级三晋制。我去,那简直就是要你继续交钱呗,没钱,催着你借,当然不是直接催,是利用各种含糊的说法,让你上升高一层的级别,我当时还很兴奋(md,真被金钱冲昏了头脑)于是我继续借,借了一共四份的钱,四份,多少,对于家庭情况并不怎么好的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见过那么多钱,36000。花了好一段时间借的,他们也不要求微信转账,不要求支付宝转账,直接用尽所有办法去银行提款,交现金。

第三步:诱惑你,说到底,还是为了钱,交到8份可以去国内旅游,交到15份可以去国外旅游。其实,有个女生和我说这个的时候,我就很反感了,这个就是称为所谓的黄金线(其实我一直都是一边昧着良心一边去做的,一直想走,但你不处于那种环境,你是不会知道要想走到底有多艰难,他们会利用各种话语击破你的内心,说一些打鸡血的话,总之让你回家的欲望心如死灰)那个女生和我说黄金线的时候,我一直暗骂,八份72000,十五份150000,我才去了个国内游和国外旅游。国内游忘了去哪里,外国游就是去(泰国,新加波,马来西亚,只有七天)更恐怖的是你交了30份还是多少份差不多30万了吧~你才可以去那个金碧辉煌,镶满黄金的,什么地方。忘了~。

在里面的日子既难过又心奋,总之我都是想逃出来的,在里面待了两个月,让我逃出来的导火线是我姐的结婚还有我在借钱的时候被我气哭的老爸的眼泪(这些都错过了)真正让我有勇气逃出来的是老师打电话给我让我办理退学手续,入窝后我也有提醒过老师我要退学的,但是我想想我在学校还有很多不舍得的东西,还有一群好朋友,还有一群可爱的师弟师妹们,我突然慌了。

在一个午后,我趁他们都没注意,只带一部手机就逃离了这个传销窝点。一路上我惊慌失措,还好急中生智逃离掉了~~


反正里面还有很多很离谱的事,不让你见家里人,即使他们已经来到了中山,不让你学习太多的东西,要么就看成功的书,不让你看电视,除非老总组织让你去看,不让你单独外出,必须有人陪,借钱的时候会有人在隔壁帮你出谋划策去借钱,做什么都必须团队一起做,不能搞独立。虽然也有好的一面,让你搞分享,学习八大心态,锻炼自己的胆量,练就自己的厚脸皮好去借钱,有时去户外搞分享,去ktv开会,他们都会包一个大厅,我觉得以后一大群人的,在中山那边,很有可能都是搞不好的东西,业绩好就有去旅游,要么清远漂流,要么珠海旅游,还有去中山泡温泉,业绩好就杀猪,一年也只是杀一次。还有饭菜永远都是买最便宜的,吃的也是没什么营养的。


总之,如果你在中山看到这样的窝点,千万不要再待下去了,纵使你的头脑很发热,我差点因为这件事,丢失了我的很多朋友,还好我及时醒悟了。这里的窝点还有很多很多我了解到的,都是亲身经历,太多了,我回忆起来都很生气。反正,我希望大家可以组一直反传的队伍,把执迷不悟的人解救出来,不然在里面,不脱离实际环境,定会让你倾家荡产~我还记得我们那一批进入的加上我有5个人,只有我一个人逃了出来,其他都被洗脑了,还有一个女生和我一样,后面逃了出来的,里面不可以相互加微信,我和那个妹子偷偷加的。得知她后面的事情~

传销,现在越来越来越昌兴,迷途知返。

如果你真的被洗脑了,你试试脱离环境看看,他们会百般阻挠。只要你发现一些疑点,你还不如试试查查疑点,肯定会漏洞百出,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不过不要让窝内的人知道。逃离自己逃离就好了~


一个准大三女生的真实故事自述,对了,这边是南派传销,利用全美的产品,包括皙之密去做坏事。很顽强的战斗力,要和他们斗智斗勇~


下面还有我的一些拍照图片,之前偷偷拍的,这些笔记原本都是要销毁的,被我偷偷拍了照,希望我说的这些能够帮助有需要的人。这里的老师就是拉你进去的人,学生就是线下的人。一种拉人头的模式。














发布于 2018-06-15 13:33
去年被朋友约去听某美资直销的分享课,说是全球最出色系统领导人云云,美资直销培训相对能听一下,加上提前几个月反反复复约,实在不好推辞就去听一下。

到现场发现和十年前没什么区别,但既来之则安之耐着性子听一听吧,中途这位全球最大系统领导冷不丁的冒了一句“...........这事儿我和刘一秒交流过........“,我呛了一口水,终于找到离开的理由。


刘一秒,翟鸿燊,这些在直销之外名声狼藉的大师大多均出自于爽安康,陈安之则出于晚一点的华良,今天要说的这位是当年爽安康里持牛耳的大咖,陈东方。

《中国直销》的《陈东方跳槽记:传销时代带头大哥远去的身影》,其中信息讲陈东方团队最多时有两百万人,而文章开篇就很直白的总结:成也兴田,败也兴田。兴田在塑造了陈东方辉煌的同时,似乎也将他的思维禁锢在了那个已经远离的年代。

在网上找到几篇陈东方自己写的文章,《陈东方:从哲学或神学上论直销行业的信仰危机》、《陈东方:直销行业年轻化这是否是错误认知?》,文章有一些碎片观点,前一篇里能够清晰的看到那种老掉牙的造神式推崇,后一篇里则极力维护中老年直销人群的力量,对直销新生代完全没有认知。

最新的一篇《陈东方:对当下营销市场乱局的反思》,打开一看全篇都是正确的废话,而且还是貌似正确,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完全就没讲人话。

在其他文章里也能感觉到陈东方对维护所谓“制度稳定、团队稳定“的零碎态度,但是看再多,还是找不到系统性认知和方法论,整体观感陈词滥调,完全活在三十年前的爽安康阴影里。

爽安康死了三十年,陈东方这样的人,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还有很多这种幽灵,活跃中国直销“舞台”上的每一个犄角旮旯里。



腐朽的灵魂,游荡的幽灵

诞生在改革开放初期的直销,在最激进的变革时代里,也扮演着最激进的社会角色,他们高举着市场经济开放的大旗,高喊着迎接西方最先进营销理念,给计划经济下的中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改变。

几何倍增理论,在数字逻辑无比正确的假定前提下,激励着成千上万的人进入传销行业,潜能激发、成功学等培训,在传销行业里启蒙了属于这个年代的市场认知,也真正启蒙了这个人群,在当时社会环境起到了非常正面积极的作用,让更多人意识到在市场上更应该积极进取努力拼搏。

98年,因传销模式及其激励培训造成大量的社会问题,淡水事件星沙事件等等此起彼伏,政策层面一刀切之后,似乎一切都归于平静。

98年取消传销牌照后空窗至2005年,似乎新的方法能解决问题,但权健事件证明整个行业依旧还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至今没有看到根本性的改变。按我推理,若不是因为线上传销和非法集资的爆炸性“繁荣”,这十几年里权健事件不仅早就该爆发,应该爆发好几轮了。

监管本来就局促,模式制度法律法规各种混乱,针对培训的监管又是完全空白,于是总有些幽灵在腐朽的“爽安康丰碑“、“安大爽大”背书之下,抱着腐朽的思想,依旧推崇和运用着腐朽的行业培训体系,落伍三十年的什么潜能激发什么成功学,在外界被贬的一无是处,在直销内依旧稳稳占据讲台中央,再多的聚光灯、再多的脂粉、再多的鸡汤佐料,都无法掩饰其腐朽本质中一浪浪袭来的恶臭。

腐朽没关系,幽灵也不怕,只要有新生代,这些都会被淹没,终归会被稀释,按历史的规律我们自然会这么觉得,可现实呢。


悲催的现实

以幽灵为代表的“直销正统”、“直销主流意见”,垄断了信息发布渠道,意见建议渠道,他们利用这个行业听不得“负面声音”的特性,非黑即白的直销舆论里充斥着各种不说人话的“行业正确”,任何有音量的负面声音,要么将其同化为利益共同体,要么彻底排斥置之不理,甩给品牌公关花钱解决。

用尽各种技巧和话术忽悠监管,牢牢抓住监管的弱点痛点,语重心长的解释“行业的来之不易”,躲过了一次又一次重锤,总能置之死地而后生,钱能通神俨然是他们最核心的价值观了。

久而久之,歌功颂德就是正面,贴上正能量的标签不断自我标榜;鞭辟入里就是负面,不论事实与否,只要对业绩产生干扰,都是负面,都要花钱公关,都要投诉删稿,养成巨大的负面舆情产业链了,还要自顾自的抨击别人“不专业”。即便主流媒体发出的负面,他们也只是隔靴挠痒应付应付,而后拉扯自己的“专业”风衣,以遮挡自己腐朽的躯干。

我们可以看到:

三十年来,所有的错都是在不断的重复当年的错;

三十年来,他们不断错过巨大市场红利,被主流遗弃越来越边缘;

三十年来,不断更新的讲师们,还是推崇着同样的老师,陈,刘,翟;

三十年来,他们满嘴喷梦想,印证三十年前他们自己的”成功“;

三十年来,新观点新理论的声音越来越小;

三十年来,积累得到的“人才”,同化后百分百的泯然众人;

三十年来,他们研究行业不断降低格局,从未跃升;

三十年来,他们所谓的创新几乎都来自于传销江湖。


一个行业三十年来,几乎没有产生思想层面质的提升的新生代,这本身难道不就是问题吗,这难道不就是最好的答案吗。


来自本源的混沌

总有些傻子,只知道负面信息会干扰年终业绩,哪里会关心公关负面就是对行业天花板的硬化和降低,对行业生态环境最大的破坏,早已不是来自于外界,也不是所谓的系统之乱,更不是所谓的监管混乱,就是他自己,其根源就是教育培训导致的直销人自我认知混乱。

这个本源问题一直无解,因为幽灵们的第一原则不讲负面,垄断了直销话语权整整三十年,第二原则简单易复制,屠杀几乎所有的新思想,他们似乎永远在幻想(或者说是梦想)自己的受众依然还是懵懂无知的中老年群体,依然意识不到新生代的思想里,到底是什么排斥了他们,永远搞不明白为什么主流舆论就是无法接纳直销。

一群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的人,要告诉别人自己是个什么东西,当然是永远讲不清这是个什么东西了,除了胡扯就是胡说,而且这一套胡式话术多年来不断自洽到几乎无懈可击了,反向又禁锢了他自己的思维。自己造的业自己消,这话陈东方是没说错。

讲再多,也没什么办法改变直销思维惯性,

因为,即便如此,即便如今,

依旧还有大量的人认为爽安康时代,

是一个"令人激荡"、"荡气回肠“的时代,

三十年余毒未尽,

爽安康,一个不死的幽灵。


只讲正面,只记得安大爽大的好,忘记了中国直销最深的痛就是在这里。这些从中国直销诞生之初就产生的认知毒瘤,所有的起源几乎都是在安大里,掌握话语权的这些幽灵一直在不经意的维护这个毒瘤。

陈东方就是一个过时落伍的培训讲师,他的屁股和他的年代,决定了他根本不会也根本不懂,他更不会承认也不愿意面对,成也培训败也培训,安大培训这个原始培训因素导致了中国直销人三十年的自我认知混乱,整整三十年。(没有这些幽灵的忽悠,法律环境不会是这样的,这方面原因根源还是在幽灵本身)

还有更多的幽灵,在每个直销人的心底,只是无人愿意面对自己。


自我是什么,初心是什么


一个没有自我定义的人,又如何寻找自我?一个表里不一、没有自我认知定位的行业,如何能积极改变?

不少人进入直销时还有批判改革的激情和热血,如今都已心如死灰,这几年我遇到宣称改革直销拯救直销难民的人不少,有些确实是扛着拯救者旗号割韭菜,也确实发现有些追了两三年的人,从行为观察和心理推导上都很难感知到主观欺骗成分,确实是发自内心的想解决问题。

但是,也很明确感知到了他们另一个共性,对于直销本源的认识是混沌的,对人性的幻想依旧太多,来自于安大的错误认知惯性还是很大,这个遗留问题的问题本身,是“什么是直销,什么是直销人”

原本世俗非要硬扯信仰,如果还是人就别再扯什么梦想了,多讲点人话。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幽灵不死直销依旧......

发布于 2021-10-18 18:49

PS:此文参考了前几位的回答作为我个人见解的依据,如有不满欢迎私信,愿意更正,谢谢!

先科普一下直销和传销的区别:

传销 = 企业==》顾客==》顾客==》顾客==》顾客==》顾客==》顾客==》无限。。。

直销 = 企业==》销售员工==》顾客 ==》STOP

当然,我无意评判安利的好坏,我家也用安利(的瓶瓶罐罐,的确顺手,预备班用到现在都没坏:)),也轮不到我来评判它产品的好坏,我只能告诉朋友圈里对其蠢蠢欲动的几位朋友,不管它到底有没有合法的身份(国家许可),你们仔细想想它是属于直销还是传销?有人说它有国家颁发的直销证书,OK,Let's talk trukey,《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直销企业至少应当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安利的等级计酬制是违法的。就算不称它是传销,也是一种违法的直销。

也就是说:无论如何,只要你的业绩来源(为你带来收入的人)不是通过你直接购买产品(通过你的下家再到你)的,都属于违法行为(例,某企业产品直销员A推介B购买产品,而B又介绍C购买产品,而该企业因为C购买了产品而奖励A,则该行为视为违法),或许有些企业会通过一定方式流程将C的购买行为合法化为是AB共同发展C成为客户,那么请注意上述引用法律的第二句:“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所以,你可能暂时还未涉及违法,但是,当你的报酬超过你所推销产品收入(我不确定是毛利还是净利,但是从这件事角度来说可能只是让你变成违法的最后一根稻草)的30%,抱歉,我就要报警了

当然,有人问那有办法钻空子,让我的收入一定低于30%嘛?有,如果你也过这个,你会发现你发展的下线和你下线的下线购买产品时,你的提成百分比会变少有没有?比如我的直属下线我的提成是20%,到了他的下线我的提成就会变成10%……以此类推。或许有人还会说“那可是他们说过到了某一级之后再往下我的提成就不会变啦~那这样我岂不是还会超过30%?(具体计算公式我就不复述了,要的可以私信我发给你看演算公式)”是的,话都是这么说的没溜,但是,你们仔细想一下,他们在说服你入会的时候有没有说过,等到你发展的人数达到多少多少人之后,你的身份就会从一个金/银/铜牌会员变成一个代理商?(称谓或许不同,但是基本性质没有区别)注意这个代理商的商字,没错、你已经从一个(直销)“员”变成了一个代理“商”了,通俗的来说你已经不是以一个“人”为单位来战斗了!安利的猫腻,正在于此。当你组织起的团队人数(发展下线)多到你的利润值已经快到那个警戒线了,业绩足够好时,公司会以各种方式或理由(基本上就是:哎呦!你真牛B,那么多人跟你混呐!你干脆开个公司得嘞~你看啊,你开了公司之后,我们会有XXXXXXX的好处……and so on)说服你,办一张营业执照,转变成企业法人。于是,你和公司的关系,变成了法人与法人的关系。直销法严格禁止个人组织团队,可当你变成了企业的法人,你就合法变身为安利的经销商。你的公司,每个月向安利寄一张发票,安利转账一笔拉人头费,完美地符合法律的要求。这样一来你懂安利以及其他相关的直销组织了吗?如果你还有问题,我可以将前面的盈利计算公式发给你,你自己算算你需要拉多少人才能成为经销商?如果说做出来的人数你觉得按照“你发展X个下家,然后每个下家发展X个下家,用不了多久你就能有车有房走向人生之巅!”的思维并不困难,我只能说:“两个氦原子”,你接下来的生活不是被人噱就是噱别人,要么噱并被噱着 。

最后,祝各位幸福的走上人生巅峰,我还有事先睡了!

编辑于 2018-02-28 06:01

事实上,二者是相伴而生的。但区别也很明显的。

传销最为明显的两大特点是:

第一,传销参加者收入不是来自产品零售利润及其与下线间的业绩奖金差额,而是以介绍他人入网收取佣金为主;

第二,公司利润不是靠整体传销员之零售业绩,而是靠最底层新人入会费。

发布于 2016-03-04 08:33

传销就是两个字,空和骗!公司是空的!项目是空的!收入是骗人的!直销,公司和产品都是真的!并且获得国家许可证书和政府监督机制的。

传销发展人数建立层级关系并收取入行费,是为前面投资者发放好处,以迷惑和引诱后来投资者进行新的投资。

直销发展人数和建立层级关系,是在扩大招商。这和肯德基发展连锁店是一个道理。

但有些人,在进行直销的过程中,把直销做成了传销!就是把好事做歪了!

实际,“传销”就是传播销售,是一种销售方式,原本的概念是不违法的。是有人钻法律空子和传销规则的空子,进行行骗,获得非法所得。就成了非法传销。人们通常就把它简称为:传销。因此,一提传销,人们就意识到是违法的。

为了区别非法获利的非法传销,就把有实际规模公司的,有实际产品的,有正常合法销售利润的营销模式,就叫做:直销。以区别视听。

发布于 2021-03-19 14:04
传销这些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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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 2021-12-25 08:48· 949 次播放

从实际上来说,在国内混到直销证的组织销售活动就是直销,没有的就是传销。。。

发布于 2013-10-15 20:26

要理解这个得从中国的多层次营销历史说起。
中国所谓的直销,是只有中国才有的,中国以前和国外一直都叫传销。

98年以前中国的传销是合法的,后来这种模式造成的骗局太多,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政府采用一棒子全打死的谨慎方法!从此开始全部传销违法!

但是问题来了!传销企业中有部分来自国外大企业和国内有背景企业,并且也真是产品质量不错(更多是综合实力)!所以要对部分企业网开一面了,我们是改革开放的,但是都说传销违法了!不能收回吧,多打脸!干脆给你们这几家换个名字吧叫直销企业(霸占了直销这个词,和原意思差别有点大),同时给你个行政特许直销牌照。

于是现在的中国就有了现在的直销和传销!

按照法律来说,直销是个管制行业,没牌照的都违法的传销,骗人的构成犯罪!

编辑于 2017-12-20 12:23

个人意见:不管有没有国家牌照的直销,只要它的宣传重点是自己是直销,是合法的、政府支持的直销,本质上都是传销。

按世界直销联盟的定义,直销指以面对面且非定点之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以上引用自百度百科。

按照上述定义,直销的最大优势——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在电商模式面前就是个渣渣。

最大优势没了,还给你宣传直销模式是最优秀的销售模式。这样还信的人,是双十一给马云送钱的时候顺便把脑子也送出去了是吧?

另外,合法的直销牌照可不是那么好拿的。其中有一条是这样的: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以上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3号《

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直销管理条例

》。

实缴注册资本8000万元的企业,宣传重点不是自己的产品,而是告诉你做他家的推销员有多赚钱,你觉它是从推销员身上赚钱,还是从产品身上赚钱?

编辑于 2016-07-18 14:25

看到有人说“留学生误入传销团伙、逃跑导致殴打致死”等新闻的时候,对他们的观点不敢苟同。我只会说新闻媒体有时候会添油加醋!为了所谓的收看率,有些报道难免会不实,也可能是因为留学生害怕 觉得传销环境不安全 ,求生的本能爆发,翻墙犯错道了,误踩了什么,导致身亡。 新闻媒体记者找不到线索,又要交差出稿子,匆匆了事,只有把全部责任推卸在传销身上。 对于这种事件:真的不是亲身经历现场,就没有发言权。

我看到这类新闻的时候,我只会想:呵呵,受害人胆子真小,见识太少。呵呵,新闻人,学识、见识太少,肤浅,忽悠广大民众有一个算一个,说不靠谱新闻,典型的不负责任,控制舆论,随随便便去控制观众的喜怒哀乐。呵呵。

传销 之前的安利刚开始进入中国时 营业范围里 就是写的传销。国家没管控好这一新形的销售方式,精明的人动了歪脑筋,模仿这种销售模式来卖产品,导致传销公司遍地开花,扰乱了市场。后来就出现了什么打架啊!绑架啊 什么的恶性社会事件。再后来国家就肃清市场,出管理条例,提高准入门槛,编游戏规则,给正规传销公司改名直销发直销牌照,在政府的监管下运作。现在看到的雅芳,玫琳凯 、天狮、无限极、安利等都是有直销牌照的。这都是可以在国家相关网站上查的到的。

对于这类有直销牌照的公司,你不要问我安利是不是传销?雅芳是不是传销?无限极是不是传销这类傻XX的问题。我要告诉你,他曾经是,他现在不是。因为名字不一样了。本质还是那个本质,按照他们那套销售模式来卖产品。现在各个有直销牌照公司的产品各有优缺点。有人建议你买,你觉得产品好,就买,不好就不买呗。至于他们那套推荐人模式,想参加就参加呗。你觉得好玩就加入,不好玩就不加入呗。毕竟产品好用才是王道,用产品的同时分享用产品的心得,能多赚点钱钱就多赚点,没人来抓你,放一百个心大胆做就是。

而对于没有直销牌照的公司,会打着各种各样的旗号,资本运作啊、国家1040工程啊、养老消费啊!电子商务啊!冒有直销牌照的直销公司啊等等!亲们 遇到这些就可要注意了,那可能真的就是忽悠你得钱钱。钱钱忽悠的差不多了,头头携款享大福。

在这里要告诉大家的是,踏踏实实做事,没有那么容易赚的钱钱。在这些组织里确实能赚到钱,但赚的都是后来人的钱。先做的人都赚钱了。你要觉得昧着良心可以赚这些钱钱,就加入呗 。只要良心过得去。

如果选择做了,我的建议是不要去喊穷亲戚朋友了,把月收入上了六位数以上的人忽悠过去,参与这些游戏。这才是你的本事。做这些项目的顶层的人有些早就避开了法律风险。你不会被抓的,有很多人举报时,顶多去去派出所,查也查不到什么,过不了两三天就出来了。千万别发生暴力事件。发生暴力事件这个可就跟这些所谓的公司没什么关系了,那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可真是要做牢的哦!

对于这些有朋友喊你加入这些项目的时候,我的建议是:长一双明亮智慧的眼睛,多了解他们的历史,来龙去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然后去选择参与或者不参与。

在这里真正可怜的人,是那些无知的人,盲目去做这些事情的人。真正可恨的人,是那些道貌岸然的人不告诉真相去忽悠那些弱势群体,而靠此方式赚弱势群体票子享福的人。


说的很乱,但是很想码这些文字发表下自己的观点,我说的也不完全对。觉得有帮助收了就是。没帮助,笑笑就是。我还想说:有些事情,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懂得;人生的路有很多,擦亮眼,去多经历,多尝试何尝不好。

编辑于 2014-03-16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