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余秀华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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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不能象她们一样去爱》
我只能,象她们一样哭泣,陷在长长的夜里
但我不能把肿眼留到黎明
我要活着,沾满烟火和污垢
我不能象她们一样,穿上高跟鞋,在明媚的阳光里读书
我只能在泥土里爬行
只有我的影子一直站立
青蛙说,给他写情书吧,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整个晚上,我对着空白的文档出神
能说什么呢,不过火中取栗,不过饮鸩止渴
想起当年,着长裙,甩水袖
在黄灿灿的落叶上跳舞
然后醉去,露水浸透衣裳
一个人过了前半生,后半生也要一个人过
想象某一个爱着的人守在夜里
我就紧张
我有任何人不能看透的秘密,也不能奉献给任何人
这些温柔,我宁愿
从来不曾有过
只是在纸上,我给了自己故乡,给了他们
一个女人躲躲闪闪的柔情
我宁愿这些,都是谎言
写到这里,我搽干了眼泪
想起还能写字
是多么幸福和幸运的一生
我不会总结 所以举此一例
感觉得到她是一个真正热爱诗歌
一个有思想和深度的人
所以 她能称为诗人
诗人的诗打动了人心
以至于让我红了眼眶
早饭也不想吃
如果不是这首突然就火了的《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余秀华还是一个普通的乡村农妇,叼着烟,去喂兔子——如果要说她有什么和普通农妇不同的地方,那就是她患过脑瘫症,影响了她的运动机能,走路有点不顺,笑起来的时候面部表情也似乎不完全受自己控制。
但正是因为这一点,当她因诗而红,更多人把注意力放在这个“脑瘫诗人”的娱乐点上,而没有好好去对待她的诗歌。
余秀华的诗歌才华是惊人的——她具有简单几个文字就创造出意象的能力。
把她全部的诗歌放在一起,我们还能看到一个在当地生活圈不被人理解,在私人生活诸多遗憾,却通过诗歌找到了灵魂的人,一个在自己的诗歌天地里创造出完整自我灵魂得到拯救的人。这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点。
有人问余秀华的诗歌到底好不好?
我想跳过现在爆炒的她的几首诗,在她的博客直接找到2010年初发表的一篇《风从田野上吹过》这首诗,。
大家不妨先看看全文。
我请求成为天空的孩子
即使它收回我内心的翅膀
走过田野,冬意弥深
风挂落了日子的一些颜色
酒杯倒塌,无人扶起
我醉在远方
姿势泛黄
麦子孤独地绿了
容我没有意外地抵达
最打动我的,不是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这种标题党,而是这首
我只能客观的说下我当时的感受,
我也是抱着又一次网络审丑的预期点开链接的,
看的第一首就是去睡你那首,看完觉得怪怪的,但肯定不是觉得她写得烂的那种感受,
接着再看了几首,我感到我的脊梁发冷,我感到我的头皮在发胀,像一阵阵川流经过。对我来说,这是在听到锐利的声音、感到什么激动的事的时候才会有的生理反应,
当然,她的诗里也有不好的地方,改进的空间不是没有。但的确还不错,早已超越了脑瘫和农民之类的标签了。
然而,我只能说,在这样的作品面前,太多的诗人,太多的靠文字吃饭的人,实在没办法再为自己的缺乏天赋找借口。太多的凡人,只是死不要脸的苦撑着,却不愿意承认自己其实没有才华根本不是那块料。就像郑钧说,今天我们用80个音轨录歌,唱出来的也不怎么样,跟年轻的时候不是一回事。就像朋友说,余华现在听再多的交响乐也拯救不了他的文笔了。郭璞给江淹一支五色笔,终有一天夜里收回。才华是流星,就像一个人不挑时间不挑地点不挑对象想硬就硬的时光是短暂的,才华就像有质量的性,短暂,有限。过了年纪,再好的床,再好的药也拯救
《 一样的余秀华,不一样的乌鸦》
《锵锵三人行》的节目上念及一首余秀华的诗歌《一只乌鸦正从身体里飞出》,第一段如下:
如同悖论,它往黄昏里飞,在越来越弱的光线里打转
那些山脊又一次面临时间埋没的假象
或者也可以这样:山脊是埋没时间的假象
那么,被一只乌鸦居住过的身体是不是一只乌鸦的假象?
无意中翻到余秀华的另一首诗,却忘记了题目,有两句是如此“有时我是生活的一条狗/有时生活是我的一条狗”。很难想象,一个被贴上所谓标签“脑瘫”“农民”“女人”这些带有极强偏见式解读的字眼下的余秀华,会写出如此的文字。
人生之中能够透出极强的哲学性思辨,这种思辨为所有在忙碌之后不知生为何物的人似曾相识的感觉,说是共鸣也好,说是被打中内心也罢,让人不得不抬头,发现自己之小,世界之大,这个小,不只是余秀华说“诗歌是一个很小我的事情”的小,还有一种渺小,卑微,以及忘记了这份卑微的自大。被再度提醒想起之时,才发现自己的自大不过是欺瞒了自己的眼皮,还以为闭合上这眼皮,世界就此销声匿迹。对,王明阳的心学曾经做过这事。
有人小心
她好像常常摔倒。棉花掉出来,变成了天上的云朵。白丝巾掉下来,想起十年前的一个人。——她又还有许多秘密。
她养兔子,养小狗,割草喂兔子,被男人调戏“秀华姑娘”。男人调戏了她,打死她的兔子,小狗去找,找不到。
她骂街。有时哭。没人理。哭干了做饭,泡茶,吃药,撒尿,写诗,看云。
这是一个走路摇晃的女人摇晃的日常,卑琐,渺小,矛盾,无望。没有人想过,这样沉闷的黑白世界,落在纸上,长出颜色与味道,有一天,成为许多人不眠夜里一轮铜黄色的月亮。
她是春天的女儿,来自于偶然,却特殊而夺目。她的身体里住着火车,有丰盛的欲望,充满稗子般荒蛮的力量。一粒结实的种子落进贫乏的土壤,有时会激发更猛烈的攫取欲。
字里描摹山河,叩问命运,字外插科打诨,撩拨男女。上帝没收了一个人精准的面部语言,又赐予其控制自如的文字、生命语言。作农人务农谋生,作文人侃天论地,进退自如,拿捏有度,像她的诗歌,天然、顺滑、耐人咀嚼,充满不可思议。
诗无达诂,唯讲究美。诗经有铿锵美、泥土美;楚辞有眩晕美、飘逸美;波德莱尔有暗恶神秘美;海子有烈
“我觉得余秀华的诗写得刚刚好,孔子讲文质彬彬,一个人的实质超过了他的文字就显得粗野,但是如果一个人的文采超过他的本质,就显得有点酸。而余秀华的诗,文字就显得刚刚好。”
以下全是干货。
索引:
1,诗的内容
2,诗的分类
3,诗的缺点
4,诗的独特性
5,对“余秀华现象”的分析。
一,诗的内容
1,对生命苦难的阐释。
大家都知道她人生的际遇是非常不幸的,很多媒体都拿她的农民出身、脑瘫女人当做看点,但在她的诗中,对生命苦难的阐述是非常节制而冷静的。比如《我养的狗,叫小巫》“他喝醉了酒,他说在北京有一个女人”,“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
2,潜在欲望的表达。
余秀华有很多写得非常好的爱情诗,表达她对爱情的渴望,但我想,这种爱情与其说是男女之情,倒不如说是她渴望得到世界给予善意的潜在欲望。这里的爱是一种泛指,即是残缺的她希求世界给予善意,使她圆满的那么一种情绪。这种情绪是非常自我的,似乎与大众无关,但恰恰是她情绪中最真挚的最投入的真诚感动了大众。比如《我爱你》“在干净的院子里读你的诗歌/这人间情事/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而光阴皎洁/我不适宜肝肠寸断/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告
从前读泰戈尔,读海子,读顾城,我能感受到诗中的情谊,但却不能触摸到。直到读到余秀华,我真真切切的触摸到了那黑白字后面燃烧的热烈。
诗是痛苦的艺术,越是疼越是惨,越是能写出美丽的诗句。
我毫不怀疑,余秀华残缺的身体,不幸的婚姻,给了她写诗的灵感。而同样敏感的天性让这种不为世俗理解的痛苦放大数倍,但如果仅仅如此,她不过是芸芸众生之中的悲惨之一。也许生活的经验能让她说出一两句,富有哲理的话,但是无法酝酿出“月光落在左手上”的诗意。那背后支撑的是阅读,是浩如烟海的书籍,知识与敏感以及生活的结合,这才塑造成一个诗人余秀华。
我能想象出灵魂蜷缩着黑暗中,不断的自我探索的孤独与无助,以及那对于上天不公歇斯底里的埋怨。这些你我也经历过,有人向现实妥协,有人拥抱了黑暗,而余秀华选择了第三条路,将所有的情绪与痛苦都融合成了美丽的诗句,从笔尖流出,化作了爱与希望。
她说:
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书
告诉你稻子和 稗子的区别
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春天
她说:
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
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
在她没有火的时候就陆陆续续看过她的诗,她经常把诗发在QQ空间。当时我跟朋友聊天说,她的诗比现在微博那些加V的流行诗人好百倍。我以为,她会一直那么默默无闻地写下去;因为一个没有容颜又没有关系背景的女诗人你能指望她在网络文学时代怎么样呢?好在,老天有眼,有了今天。
别老盯着这种博人眼球的诗,余秀华写过不少好的作品。刚好最近写了她第三本诗集的书评,贴过来你们看看:
余秀华是当代诗人当中比较有天赋和灵气的一位,听到她的名字已是几年前,那时,在网上的某个论坛,不经意间瞥见几句诗:
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
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
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
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
春天
瞬间就被融在这诗中的才华所吸引,然后借助搜索工具,找到这段诗的出处,才知道是一个女诗人的作品《我爱你》中的结尾,于是记住了这个名字。
但由于当时自己要看的书太多,没有去细细研究,现在余秀华的诗歌精选集《我们爱过又忘记》再版,收到了编辑老师寄来的诗集,我甚感欣喜。
诗歌经常由于它特殊的形式,给读者一种神秘的感觉,很多人觉得好却又说不出好在哪里。
同样作为诗人,我想我可以从自己的角度给大家理一理,应该能有助于读者更好地领略其中的美好。
在正式赏析之前,我先简单介绍一下我对诗歌的理解:
诗歌是文学的高级形式,它由形式和内容组成,其中形式是文字,内容包含意象和内涵,我们认为内
简单概括:余秀华的诗是动人的,有诗性的。说她的诗作是心灵鸡汤,要不没有读诗的品位,要不缺乏读诗的耐心。
但她肯定不是中国的艾米丽·狄金森,风格差得太远,经验材料完全不同。脑瘫经历和农村背景也不应该成为解读余秀华的附加线索,这只能便于寻常人去理解她的诗歌,并不是她诗歌呈现的实相。
如果仔细分辨,余秀华的诗是有源流的。她抛开了方言,舍弃了古诗,从现代诗,包括大量译介的西方现代诗那里寻求营养。所以,她不是一个天启、一个奇迹,而是有自觉地在阅读和写作。很多东西当然和她的农村生活有关,但本质上,“农民诗人”也是旁人的附会。
把余秀华身上的标签逐一剥离,才能真正体会她的诗。
以下展开:
余秀华的诗红了,她的生活也因此改变了。媒体频繁登门,更多诗人、诗评家开始评价余秀华的诗作,余秀华也开始有些不堪其扰。
据报道,有媒体采访时要求余秀华即兴创作。1月17日,余秀华的电脑上写了一首《假如你是沉默的》。更像对竟日喧哗的抗议:“假如你是沉默的,身边的那个人也无法窃取/你内心的花园,内心的蜜、你的甜蜜将一直为自己
“我不能自诩洞明世事。从过去到今天,我一直是一个寻觅者,但我已不再寻求于星辰和书本之间,而是开始聆听自己血液的簌簌低语。我的故事并不令人畅怀,也不像杜撰的故事那样甜美和谐,它味如痴语、混乱、癫狂和梦幻,就像所有那些不愿再自欺欺人的生活一样。”
赫尔曼·黑塞德米安这段话很好地概括了我对她文字的印象。
之前某媒体在我们学校举办了一个读诗会,余秀华是特邀嘉宾,报告厅里坐着的站着的乌压压一片,居然有一半是四十以上的大叔大妈,来得早,占着座儿,大多从周边市镇奔驰几百里而来,穿着光鲜,坐前排,特兴奋。
活动开始后,各路人马轮番上台读诗,我等小辈主要是学校诗社的同学上去读个《去睡你》,《我爱你》什么的,之后大家矜持颜面,不怎么爱当众朗诵。可是中年大妈大叔们不一样,他们争先恐后地举手,上台就求拥抱,表达对余老师的爱一遍又一遍,大声朗读,或夹方言,或播音腔,有的结巴,有的流畅,却都激动异常,急于证明和表现,我虽然早就读过这整本诗集,但却万万想不到余秀华的粉丝中,除了和她一样疼痛的要命的文艺青年,还有这么多应当烟火满身的文艺中年。我觉得热闹,却并不以为然,因为余秀华虽然要抱就抱,不发一言听着,自己儿子都读大学了,我却知道她还是一个cool girl!
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中途主持人和几个嘉宾讨论诗歌,自以为是说了些有的没的听起来逼格很高的长难句,然后挨个问嘉宾感受,其他的文学教授、诗人都顺势而为,
节奏太好了,远胜不少“著名”现代诗人。
诗其实就是歌,诗歌是要拿来唱的。
写诗难就难在它既是文字又是旋律。文字是意象,文字也是音符。
节奏好的诗即使文字乱七八糟也能传世,比如很多童谣。节奏不好的,就像小孩在钢琴上胡闹敲击琴键,让人心烦意乱。其实所有跟语言相关类的表达,最关键的都是节奏,写小说,拍电影,做游戏也是一样。
了解节奏是写诗的基本功,就像了解光学是摄影的基本功一样。学摄影前得先学好物理,写诗之前最好先学一门乐器,学学乐理。
不过也有人不需要,完全无师自通掌握光,掌握节奏。余秀华就属于这种,这么好的节奏感纯属老天爷赏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