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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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市场中的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分。那么,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主要区别在哪里?接下来,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区别一、责任承担不一样
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
2、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合伙人既有普通合伙人也有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区别二、出资人数不一样
1、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即对投资人数没有上限规定。
2、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也就是普通合伙企业只有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至少一个有限合伙人。
区别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不同
1、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当然,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2、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中的事务,只有普通合伙人才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力。
区别四、能否与本企业进行业务交易
1、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有限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当然,合伙协议约定不能进行交易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区别五、营业执照上名称不一样
1、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2、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参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以上是对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介绍。对于对这二者区别不够了解的创业人员来说,有必要提前文中内容作详细把握!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哪些区别?
在企业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合伙企业与个人企业、公司企业并称为企业的三种基本形式,它们有各自的经济基础和现实的需要,合伙企业仍是现实经济生活中所不可缺少的、有活力的一种企业形式。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也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两种常见的合伙类型,在企业的股权架构中已非常常见,那么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有哪些区别呢?
一、责任承担不一样
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
2、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合伙人既有普通合伙人也有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出资人数不一样
1、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即对投资人数没有上限规定。
2、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也就是普通合伙企业只有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至少一个有限合伙人。
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不同
1、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当然,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2、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中的事务,只有普通合伙人才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力。
四、能否与本企业进行业务交易
1、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有限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当然,合伙协议约定不能进行交易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五、财产份额出质权不一样
1、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其出资行为无效。
2、有限合伙人可将出资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除外。
六、营业执照上名称不一样
1、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2、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参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构成
普通合伙:大于等于2人,完全行为能力人、公司、国独、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有限合伙:2人(含)以上,50人(含)以下,有普合伙,不要求完全行为能力,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各至少1个。
出资
普通合伙:可劳务,价值通过协商确定。
有限合伙:不得以劳务出资。
事务执行
普通合伙:同等权利,可约定部分人执行。
有限合伙:不执行事务,不对外代表。
份额转让
普通合伙:对内通知;对外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或按约定)。
有限合伙:无对内对外,可按约定转让,提前通知。
自我交易
普通合伙:相对禁止
有限合伙:自由
竞业禁止
普通合伙:绝对禁止
有限合伙:自由
出质份额
普通合伙: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自由
利润分配风险分担
约定一协商一实缴出资一平均
普通合伙: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有限合伙:可约定有福不同享,但有难一定同当
责任形式
普通合伙: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有限责任
大家好,我是雪穗,坐标广州。
许多初次合伙创业者面对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是不知如何选择的,虽说两者都是合伙企业,但实质区别巨大,所以想要与朋友合伙开公司的老板需要谨慎选择!
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哪些区别?
一、人数要求不同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合伙人设立,人数没有上限。
二、合伙人资格不同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成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三、风险承担情况不同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四、出资形式不同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五、经营管理不同
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六、利润分配不同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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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期:普通合伙企业VS有限合伙企业 的11大区别和优缺点:
《陈帅财税》第76期 2024.4.1 星期1发表 在微信公众号:陈帅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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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帅规划,财税天下:欢迎来到《陈帅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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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大家 快速阅读重点,我已经将字体加粗和标红色)
本文目录:
第一部分:普通合伙企业VS有限合伙企业 的11大区别和优缺点:
第二部分:合伙企业的先分后税:
第三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全文内容:
第一部分:普通合伙企业VS有限合伙企业 的11大区别和优缺点:
1 定义:
合伙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一种盈利性组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
合伙企业的重要特征:是合伙人之间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被视为一种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地位,这意味着它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合伙企业:可以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
①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 对合伙企业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 责任承担:
①普通合伙企业 只有GP普通合伙人;合伙人 对合伙企业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意味着个人资产可能用于偿还企业债务。
②有限合伙企业 则包含1.GP(General Partner)普通合伙人和2.LP(Limited Partner)有限合伙人,
(1) GP普通合伙人: 对合伙企业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 LP有限合伙人: 有限责任 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 合伙人人数:
①普通合伙企业 的合伙人人数 不少于2个,且没有上限;
②有限合伙企业 由两个以上 50个以下 的合伙人设立,且至少需要 有1个普通合伙人。
4 《合伙企业法》 法律规定区别:
根据《合伙企业法》 第一章 总则的
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①普通合伙企业:
根据《合伙企业法》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的
第15条规定:合伙企业名称中 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第16条规定:普通合伙人 可以用劳务出资
第22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 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 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 在合伙企业中的 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23条规定:合伙人向 合伙人以外的人 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43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第44条规定:新合伙人 对入伙前 合伙企业的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②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合伙企业法》 第三章 有限合伙企业的
第64条规定:有限合伙人 不得以劳务出资。
(普通合伙人 可以劳务出资)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的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合伙企业 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 执行合伙事务:
①在普通合伙企业:所有的普通合伙人 都是执行合伙人,出资越大 权力越大。
《合伙企业法》 第26条规定:合伙人 对执行合伙事务 享有同等的权利。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②在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 是执行人,有限合伙人不是。
《合伙企业法》第67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 执行合伙事务。
注意: 合伙企业最大优势:实现控制权、管理权和出资额之间的分离。
所以小总结:可成立陈帅财税有限责任公司 成为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可解决①控制权问题②债务责任问题
(即使普通合伙人 仅有1%的股权,也有绝对控制权。)
6 经营竞争业务:
①普通合伙人 不得自营 或同他人合营 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②有限合伙人 可以自营 或同他人合营 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有特定限制。
7 交易限制:
①普通合伙人 一般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也有特定情况例外;
②有限合伙人 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有特定限制。
8 财产份额出质:
①普通合伙人 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 财产份额出质的,需要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②有限合伙人 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 财产份额出质,但有特定限制。
9 入伙 退伙 责任承担:
入伙:
①普通合伙人:新合伙人对入伙前 合伙企业的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退伙:
①普通合伙人: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 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②有限合伙人: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 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 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为限 承担有限责任。
10 利润分配:
①普通合伙企业和②有限合伙企业 都不得将全部利润 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11 优缺点:
①普通合伙企业
优点:
A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较强:普通合伙企业 可以集合多个合伙人的资金和资源,从而增强企业的经济实力和信用度,更容易获得外部融资和信任。
B整合多人智慧经验:多个合伙人可以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发挥各自的专长和经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缺点:
A无限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通常需要承担无限责任,即个人财产可能用于承担企业债务,这增加了合伙人的风险。
B产权转让困难:普通合伙企业的产权转让相对困难,因为涉及到多个合伙人的权益和意见统一问题。
②有限合伙企业
优点:
A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只承担其出资额的责任,不承担无限责任,降低了投资风险。
B融资便利:有限合伙企业结合了 有限责任和合伙企业的灵活性,更容易吸引投资者和融资。
缺点:
A合伙人之间的信任问题: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可能导致信任问题和对管理层的监督不足。
综上所述:
①普通合伙企业 更适合创业初期,合伙人之间信任度较高,需要共同承担风险的情况;
②而有限合伙企业 更适合投资者较多,风险分散,权益保障要求较高的场景。
所以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各有其优缺点,选择哪种企业组织形式,取决于企业的自身具体实际情况和需求,来综合考虑决定。
第二部分
合伙企业的先分后税:
1合伙企业的“先分后税”原则指的是: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先按照一定比例 分配给合伙人,然后各合伙人 根据自己分得的份额 缴纳相应的税款。
①如果合伙人是自然人,那么他们需要 按照生产经营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②如果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2先分后税”中的“分”指的是:应纳税所得额的分配,并不一定是实际的利润分配。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考虑了收入、成本、费用、税金等因素,可能与账面利润不同。
3合伙企业 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的分配:
①首先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
②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则协商决定;
③如果协商不成,则按照实缴出资比例确定;
④无法确认出资比例的,则平均分配。
第三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全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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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帅
广西南宁人:广西大学财务管理专业 会计师 培训讲师 财税专家 自媒体博主 人生思想导师,
从事十多年财务会计税务实践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一辈子致力于公司财税,帮助老板和创业者:解决公司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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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是一种常见的商业结构, 允许两个或多人共同投资和经营业务。在注册合伙企业之前,了解不同类型的合伙企业是很重要的,这将帮助你选择最合适你需求和目标的合作模式。
如何区分普通和有限合伙企业
01
普通合伙企业
(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同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
(2)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02
有限合伙企业
(1)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依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注册一定要一名或者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
温馨提示
在选择注册合伙企业类型时,你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合作伙伴的责任承担、风险分配、税务方面的考虑、管理和企业的灵活性等。如果你对注册合伙企业的类型有更多疑问,可向专业机构进行咨询。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为:
1.出资人责任不同: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全部为普通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人的性质不同: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即对投资人数没有上限规定;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合伙人权利不同: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而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中的事务。
4.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不同: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不得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的全部亏损;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约定企业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5.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当然,合伙协议约定不能进行交易的除外。
7.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其出资行为无效;有限合伙人可将出资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其出资份额出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