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岱山县残联两项补贴发放正式移交县民政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浙民福【2021】191号)文件精神,近日,县民政局、县残联签署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移交工作备忘录,相关业务科室签署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移交清单,正式完成了岱山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移交工作。
自2022年1月1日起,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由县民政局履行牵头统筹职责,负责做好移交对象类别的资格审定、补贴发放、政策衔接、监督管理等工作。县残联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严格残疾人证核发管理,于每月 5 日前将上月残疾人证新增、变更、注销以及特困证变更信息推送给县民政局,以便于信息比对;于每年 11 月底前将下一年度 60 周岁及以上一级视力残疾人名单推送给县民政局。
两项补贴事关我县广大残疾人切身权益,县民政局与县残联定会强化业务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