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新昌县东街拆迁安置房建设需要,对被征收范围内的有主坟墓及无主坟墓进行认领搬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范围
新昌县南明街道东街拆迁安置房建设边坡工程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所有涉及到的坟墓,图中红线内何家峧等地。
二、认领期限
请该区域内坟墓的墓主代表人于2023年9月15日前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南明街道东联经济合作社或城裕经济合作社办公室认领登记,并在9月25日前搬迁完毕,联系电话东联 13605850851;城裕15988252619。
三、注意事项
超过规定期限内未登记或未搬迁的坟墓,将作为无主坟墓处理。
特此公告
南明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