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格物致知的意思是什么?但“格物致知”竟不是出自王阳明?
王阳明格物致知的意思是什么?“格物致知”其实不是王阳明提出来的,而是儒家思想的一个组成部分。那它来自哪里呢?“格物致知”也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哲学史上的一个认识论命题,它来自《礼记大学》。
在《现代汉语词典》是怎么注释的呢?推理事物的原理和规律,并将其归纳为理性的知识。就像植树节种一棵树,然后观察它的整个生长过程的规律,从而获得知识,也就是一个“格物致知”的意思。
在古代,自汉代以来,人们对“格物致知”的解释一直争论不休。但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朱熹的诠释和王阳的诠释。
朱熹是宋代理学的代表人物。什么是“理”,理就是规律,天理是自然的根本规律。朱熹认为,只要一个人能够完全理解理,他的一举一动自然就能符合伦理道德。要了解事物的理,就要“格物致知”。“格物”是研究事物的原理,“致知”是研究事物后获得知识。
明朝初年,王阳明格物致知的意思是相信朱熹对格物致知的认识。他读了朱熹的书,并亲自实践了格物的事物理论。甚至“亭前格竹”最终也失败了。失败后,他怀疑朱熹理论,继续在佛教和道教中徘徊,直到他被贬到贵州龙场,在龙场悟道之后认识到格物致知的来源。
“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之所在谓之物。”王阳明认为心之所出即意,意之所出必有所指的事,心之所出即有所指物,所以所谓物其实是事,终究离不开心。人的内心被私欲和不正当的想法蒙蔽了。在“格物致知”中“格”的意思是摆脱,去除。而“致知”的观点朱熹是认为获取知识,而王阳明的意思是“致良知”。王阳明认为心是知的本体,一切理自然都在心中,即良知,而格物是致知的手段,而格是摆脱私心,而良知不言而喻,正义不言而喻。
我们可以看到,格物致知与知行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从朱熹格对事物的认识中,我们可以看出,朱熹是获得天理后再进行道德实践,而王阳明格物致知的意思则是去除私心,达到良知,这样行动才能遵循内心,这是 王阳明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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