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实践论》《矛盾论》(二)
如前一篇文章所说《实践论》的正文分为七部分:
- (1-5段)马克思主义者关于「认识论」的三个认为。
- (6-9段)「认识」的发展过程,即「认识」是如何从「实践」发生,又服务于「实践」。
- (10-15段)
- (16-18段)
- (19-20段)
- (21-23段)
- (24-25段)
废话不多说,开始解读正文的第1部分(1-5段)。
正文(1-5段)马克思主义者关于「认识论」的三个认为
(第1段)马克思以前的唯物论,离开人的社会性,离开人的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问题,因此不能了解认识对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即认识对生产和阶级斗争的依赖关系。
第1段,「认识问题」再次点明了其实「实践论」这篇文章其实研究的是认识的问题,「认识论」的标题更合适。也开宗明义地说了,「认识」是依赖于「实践」的。
(第2段)首先,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它一切活动的东西。人的认识,主要地依赖于物质的生产活动,逐渐地了解自然的现象、自然的性质、自然的规律性、人和自然的关系;而且经过生产活动,也在各种不同程度上逐渐地认识了人和人的一定的相互关系。一切这些知识,离开生产活动是不能得到的。在没有阶级的社会中,每个人以社会一员的资格,同其它社会成员协力,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从事生产活动,以解决人类物质生活问题。在各种阶级的社会中,各阶级的社会成员,则又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从事生产活动,以解决人类物质生活问题。这是人的认识发展的基本来源。
(第3段)人的社会实践,不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还有多种其它的形式,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总之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是社会的人所参加的。因此,人的认识,在物质生活以外,还从政治生活文化生活中(与物质生活密切联系),在各种不同程度上,知道人和人的各种关系。其中,尤以各种形式的阶级斗争,给予人的认识发展以深刻的影响。在阶级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
(第4段)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因此,人们的认识,不论对于自然界方面,对于社会方面,也都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即由浅入深,由片面到更多的方面。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大家对于社会的历史只能限于片面的了解,这一方面是由于剥削阶级的偏见经常歪曲社会的历史,另方面,则由于生产规模的狭小,限制了人们的眼界。人们能够对于社会历史的发展作全面的历史的了解,把对于社会的认识变成了科学,这只是到了伴随巨大生产力——大工业而出现近代无产阶级的时候,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
(第5段)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实际的情形是这样的,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物质生产过程中,阶级斗争过程中,科学实验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人们经过失败之后,也就从失败取得教训,改正自己的思想使之适合于外界的规律性,人们就能变失败为胜利,所谓“失败者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就是这个道理。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排斥一切否认实践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列宁这样说过:“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但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1]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论有两个最显着的特点:一个是它的阶级性,公然申明辩证唯物论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再一个是它的实践性,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2]。
2~5段,展开讲明白马克思主义者关于「认识论」的三个认为,即观点,并阐述了为什么。
- 马克思主义者关于「认识论」的第一个认为: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它「一切活动」(包括「认识活动」)的东西。
- 马克思主义者关于「认识论」的第二个认为: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是一步一步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因此人们的「认识」(包括「认识活动」和「知识」)也是一步一步由低级向高级发展。
- 马克思主义者关于「认识论」的第三个认为:「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合乎「客观世界」真理性的标准。
编者把内容里涉及的概念,总结糅合一下,直接把模型放出来。从「客观世界」到「认识活动」信息流的大概路径(不一定全面,但足够理解文章内容了)
第5段的后半部分,其实是起到过渡作用,为了衔接了正文第二部分(6-9段)「认识」的发展过程。
(第5段的后半部分)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排斥一切否认实践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列宁这样说过:“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但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1]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论有两个最显着的特点:一个是它的阶级性,公然申明辩证唯物论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再一个是它的实践性,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2]
- 引入「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关于「认识」一点离不开「实践」的观点,再次强调「实践」的绝对位置。
- 引入「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论」两个显著特点之一的「实践性」,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
- 再次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好啦,本次内容就到这里了,下一篇文章会解读:
正文的第二部分(6-9段)
「认识」的发展过程,即「认识」是如何从「实践」发生,又服务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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